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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厄姆评价法(LECD法)格雷厄姆(BenjaminGraham,1894-1976)评价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危害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格雷厄姆评价法,是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分别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具体赋分标准如下:(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故概率为1。然而,从系统安全的角度考虑,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数定为10,以此为基础,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为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所示。表1事故发生可能性分值L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到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2)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越大,相应的危险性也越大。规定人员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表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值L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0.5非常罕见的暴露(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Consequence)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范围变化很大,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治疗的轻微伤害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在1~100之间,如表3表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值C分数值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40灾难,数人死亡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7严重,重伤3重大,致残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4)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D(Danger)根据经验,危险性分值在20分以下为低危险性;危险性分值在20~70之间,则需要加以注意;危险性分值在70~160之间,有显著的危险,需要采取措施整改;危险性分值在160~320之间,有高度危险,必须立即整改;危险性分值大于320,极度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彻底整改。按危险性分值划分危险性等级的标准如表4。表4危险等级划分D危险性分值(D)危险程度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本文标题:LECD-格雷厄姆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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