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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三中考勤制度及管理办法(2015年4月4日修订)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现我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及管理办法:一、考勤制度: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坐班制。2、教职工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或旷课(工)。工作时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游戏。3、教职工日常考勤由各处室、年级和教研组负责管理。值班领导和办公室不定时检查、抽查,对检查的结果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存档并每两周通报一次。4、学校把考勤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作为教职工评先树优、考核评聘的重要依据。二、请假制度:1、教职工应坚持请假前审批制度,请假须经审批后方可离校,请假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离校的按旷工处理,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到分管领导销假。2、教职工请假不超过半天的,自行登录学校办公管理平台请假,填写好请假原因及离校、返校时间,由级部主任或处室主任审批。请假期间有课的,还须经教务处调课后,方可离校。中层副职请假由中层正职审批,中层正职由分管校长审批,副校长由校长审批。3、教职工请假超半天(含),填写《请假审批单》,经处室主任或教研组长签字后,教师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职员由分管行政校长签字审批;有课的老师须到教务处调课,由教务主任签字;班主任还须经政教处批准,由政教处主任签字。有关领导签字后,《请假审批单》交办公室主任。三天以上的假期需校长签字审批。4、特殊情况(如在校外)不能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事先电话(短信)通知级部和处室等相关负责人,同时电话(短信)告知办公室主任代办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5、超过三天的病假,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病假期间能坚持正常上课的,可不坐班。请长期假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同时需校长签字。6、婚假原则上为一周(含双休日)。7、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8、丧假一般为三天,不含途中所用时间。9、一个周以上假期的计算均含法定节假日。三、考核办法:每月工作出满勤记2分,月和月之间不互相冲抵(婚丧假、产假除外)。(1)迟到半小时内每次扣0.1分,迟到超半小时及早退每次扣0.5分。(2)半天内请假一次扣0.1分。(3)凡因病、事假请假一天扣0.5分。(4)旷工半天扣2分。所有假期(女教职员产假不含寒暑假)到期,仍不主动上班的,按旷工处理。(5)上班发现玩游戏一次扣1分。(6)学校组织会议(包括处室、级部组织的会议),集体备课等要按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迟到扣0.5分。(7)休息日学习、讲座、会议每参加一次加1分,请假的不扣分。(8)哺乳期(孩子不满周岁)的老师每天可有不超过1小时的哺乳时间。凡孩子在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每天可有不超过1小时接送时间,凡请假者每周扣0.2分。四、其他规定:1、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老教师,每天拥有1小时的自主时间。2、班主任每周有三次两小时以内的自主时间,需按正常手续登录办公平台请假。3、值班领导值班当天至少到教研组、处室检查一次,并负责落实不在岗人员情况,填写《值班领导考勤检查统计表》,第二天交校长,校长不在家,交行政副校长。4、抽查时不在岗的人员,如未请假,应在15分钟内由本人到值班领导办公室报到(电话通知无效),否则视为旷工半天。5、考试期间请假的,请一天按三天计算。
本文标题:高中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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