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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指导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确保施工工程安全、优质、高效进行,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制定本制度。1.分包单位选定后,由工程部确定分包单位的进场时间,收集分包单位名称,主要领导、安全主管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花名册。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4.工程部对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管理,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6.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工程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8.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9.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10.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11.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12.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13.加强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饮用水、食物中毒等。14.分包单位应加强治安法律教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15.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劳保,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网,操作者应系好安全带。16.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应由专业电工管理用电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17.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设有标识牌,场区道路平坦、通畅、无积水,并设置警示牌。18.施工现场奖罚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2)穿硬底鞋进行高空作业的,罚款500元。(3)酒后作业,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并建议辞退作业人员。(4)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5)作业时没佩带相应安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规定罚款100元/人次。(6)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500元。(7)构件安装期间,人员骑站在构件上随构件一起起吊的,罚款1000元。(8)从大于2M的高空向下抛掷物品的,罚款100元。(9)吊装材料临时存放位置不当,每处罚款200元。(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没有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进行布设,给予500元罚款。(11)现场固定用电设备没有采取“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每处罚款100元。(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要求敷设、未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的,罚款100元/处。(13)凡露天使用的配电箱和小型机具设备没有采取防雨措施,罚款100元/处。(14)吊运材料时,违反“十不吊”原则的,罚款200元。(15)高空坠落未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按每坠落1根(块)罚款500元处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罚款加倍,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16)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施工安全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工程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2、开工前,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工程对乙方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3、要求乙方按期提供必要的资料。资料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部成员名单、企业资质证书、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等,并对乙方资料资质存档备案。4、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5、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按规定整改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作业、消除隐患,并根据情节,作出罚款、赔付、清退出场等处理意见。6、要求乙方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执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8、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提供帮助、积极协调解决。9、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10、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3、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4、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加处罚。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2、穿硬底鞋进行高空作业的,罚款500元。3、酒后作业,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并建议辞退作业人员。4、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5、作业时没佩带相应安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6、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500元。7、构件安装期间,人员骑站在构件上随构件一起起吊的,罚款1000元。8、从大于2M的高空向下抛掷物品的,罚款100元。9、吊装材料临时存放位置不当,每处罚款200元。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没有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进行布设,罚款500元。11、现场固定用电设备没有采取“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每处罚款500元。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要求敷设、未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的,罚款500元/处。13、露天使用的配电箱和小型机具设备没有采取防雨措施的,罚款500元。14、吊运材料时,违反“十不吊”原则的,罚款500元。15、高空坠落未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按每坠落1根(块)罚款500元处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罚款加倍,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16、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17、罚款发生后,在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单位(章)代表人:年月日乙方单位(章)代表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分包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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