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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1997年,香港回归,当时上中学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一国两制”这个概念,但那时候的我并不清楚“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深刻内涵和历史意义。近日,我再次学习重温了邓小平同志《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结合香港、澳门回归以来的建设与发展,再次感慨这位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伟人敢于开拓创新的政治勇气。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发展,为解决国家统一问题而提出来的一个创造性构想。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一构想,是邓小平同志以其高超的政治智慧,顺应人类历史发展的潮流,继承毛泽东、周恩来“和平统一”的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结合中国和世界当代实际提出的科学构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做出开拓性的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事物有新的解决方法。文中指出: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总得找出个办法来,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从世界历史来看,有哪个政府制定过我们这么开明的政策?从资本主义历史看,从西方国家看,有哪一个国家这么做过?我们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事实上,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香港和澳门在“一国两制”下的顺利回归和十年来的蓬勃发展,不断证明“一国两制”这一政策的正确性与可行性,它是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加快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最佳途径。邓小平说: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是啊,身为中华儿女,我们要时刻牢记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民族。也是一个历尽沧桑、饱经磨难的民族。国家的统一、民族的昌盛是全民族的意志,是世世代代为之流血牺牲、奋斗不急的目标。但是,宝岛台湾仍与祖国大陆处于暂时分离的状态。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为实现祖国统一,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但外国势力不愿看到中国统一,甚至支持分裂势力千方百计地阻挠、破坏中国和平统一进程。中国人民统一祖国、振兴民族的夙愿尚未实现、仍须加倍努力。随着“一国两制”政策的推行,中国政府相继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祖国统一大业进入新的阶段,全中国人民更加期盼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我们全体中国人,应坚持“一国两制”,为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备斗。厘清四个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要努力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施政。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必须注意厘清四个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做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全面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坚决用政府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晰政府权力界限、责任所在,以“权力清单”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实现“法无禁止皆可为”。二是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相互联系、不可分割。首先,政府推进重大改革必须有法有据。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进入转型期,地方政府需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凝聚发展改革共识,用法治方式营造发展改革环境,用法治办法破解发展改革难题,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其次,法治政府建设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改革发展情况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立、改、废、释并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三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法治政府本质上是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夯实社会基础,推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强化公众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方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四是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政府建设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一方面,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法律促进道德。另一方面,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本文标题:工作心得: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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