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制度
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1、消防安全管理员必须在每日对单位内部各部门、楼层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做好记录。2、保卫科长必须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对消防安全管理员,不尽职进行批评处罚。3、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在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需要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4、消防安全员,每日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一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1、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树立单位的消防安全形象。2、对员工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3.在单位内,应通过张贴图画、广播等形式定期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4、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员会、值班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专业消防培训。5、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保卫科具体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维护保养制度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查和试验。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2、在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维修。系统的维护应有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维修单位进行,并做好记录。3、枪毙消火栓的压力应每年定期进行检验。每月检查消防水带、水枪、接口等部件的配置情况,对缺失的部件及时进行补充。4、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并且取用方便的地点。每半年检查干粉是否结块。5、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在充装。在充装时,绝对不能变换干粉灭火器的种类。每次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义务消防队职责1、进行灭火训练和消防实习提高灭火技能。2、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基础能够。3、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4、一旦发生火灾,首先组织疏散人员,扑救初期火险。听从灭火只会部门安排参加灭火人员物质疏散。四个能力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2、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发生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形成第二灭火力量。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站我逃生技能。4、消防安全宣传能力,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一、目的:为了确保单位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得到准确迅速的处理。各部门和个员工在紧急情况下,明确自己的职责。二、组织:领导小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领导组安全防护组安全救护组三、报警和检查处置程序1、一旦发生火灾由保卫科和值班人员负责报警及说明情况。2、在报警之后组织人员接警并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现场。四、印记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1、在发生火灾时应在自救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在组织他人疏散。2、每个责任区的负责人组织本区内的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疏散。3在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同时组织物品疏散。五、补救初期火灾程序和措施1、每个分担区的责任人,本区内发生火灾,应当及时进行补救,将火灾消灭在初期。2、每个责任区的负责人,应组织区内全体人员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补救。六、通讯联络,马起码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1、通讯联络幅度保卫科具体负责2、安全防护救护由单位管理人进行组织。七、逃生示意图保卫科要定期安排时间,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置、灭火器和消防安全报纸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出口畅通。五、组织实施放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气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经费和组织保障。四、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计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员岗位职责一、防火安全员要掌握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制度,钻研消防业务知识。二、熟悉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三、定期会同大卫的有关领导,检查防火设施是否损失,发现为题要及早汇报,做好预防工作。四、落实防火巡查,向员工宣传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的单位的防火规定,发现违法者,从重处罚。五、要听从主管消防领导有关防火安全工作的指导,服从保卫科长的工作安排,高标准工作任务。六、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接班时要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要认真仔细,分清责任。七、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并进行灭火训练和消防演练,提高灭火技能。特种行业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第一条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治安管理条件:(一)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的经营设施;(二)负责治安防范的专职、兼职人员;(三)健全的治安防范措施;(四)根据国家规定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第二条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其经营场所的出入口、营业厅、主要通道、保管库房、停车场,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第三条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三)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第四条特种行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法律、法规、治安防范知识的免费培训,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监督检查和治安防范指导,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工作。第五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名簿。查验登记从业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留存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备查。第六条特种行业经营者按照规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应当保持正常运行。设备损坏或者检修时,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第七条典当业的视频监控资料应当留存60天,其他特种行业的视频监控资料应当留存30天。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资料,不得非法透露有关的个人信息。第八条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服务对象为个人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件,登记其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服务时间等信息。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服务对象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并留存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登记单位名称、地址和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本条前款规定查验、登记经办人的身份信息。第九条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拟改变经营物品原貌的,应当在经营物品改变原貌前拍照并留存其照片。登记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并按照下列规定登记留存相关信息:(一)物品为机动车的,登记车辆的品牌、车型、颜色、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二)物品为非机动车的,登记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编码,有电动机的还应当登记电动机号码;(三)物品为大宗生产性废旧金属或者铁路、油田、电力、电信、矿山、水利、测绘和市政设施专用器材的,查验并留存其合法来源证明。第十条旅馆业经营者发现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十一条刻制公章应当持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的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领取公章准刻证明后,到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刻制业经营者承制公章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公章准刻证明,按照公安机关核定的内容刻制,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刻制,不得自行留样、仿制。第十二条从事开锁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承接开锁业务,应当通过查验有关证件或者请有关组织证明的方式,确认委托人拥有闭锁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二)填写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样式的开锁服务记录单,并由委托人、开锁技术人员分别签名、确认并记录联系方式,留存备查;(三)对委托人的身份和财产信息保密;(四)未经公安机关同意,不得出售、出借专用开锁工具。
本文标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508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