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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竞争策略及发展对策→文章内容:摘要:中国电信业通过体制改革,寡头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在电信业务最主要的几个领域,我国均有两个主要参与者,提供相似的产品,构成了典型的寡头竞争市场结构。在这样一种市场上,电信厂商的最佳策略行为是与对手展开激烈的竞争,以最大化自己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中国电信企业应该积极利用国外的资金和技术,使中国电信业向宽带化、智能化、综合化和个性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实现电信资源的优化配置。关键词: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完全信息博弈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使中国的电信行业发生变革,中国的电信业必须作为一种产业,按市场运作方式,开放竞争,让电信业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中国电信业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起步比较晚,但改革速度非常快,改革力度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尤其是19982000年,只用两年多时间就完成了许多发达国家8~10年的改革进程:首先撤销原来的邮电部,邮电部与电子部合并,组建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专门成立了电信管理局,以加强政府的行业监管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原来的电信总局变成完全的企业——中国电信;1999年重组原中国电信,将其一分为四——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国迅寻呼和卫星通信;同时对中国联通也进行了重组,将国迅寻呼划入中国联通,2000年上半年重组工作完成;允许网通公司和吉通公司建立自己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分别经营不同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2000年12月新组建铁通公司,2001年3月该公司正式挂牌;在推进电信改革的同时,2000年9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简称电信条例),大大改进了电信行业的法制建设。在完成了上述政企分开、按业务组成电信公司或集团后,中国电信运营市场上一家垄断电信业的局面已经打破。到2000年底,中国电信市场上共有中国电信(经营固定电话、数据通信)、中国联通(经营固定电话、移动通信、数据通信)、中国移动(经营移动通信)、网通公司(经营数据通信)、吉通公司(经营数据通信)、卫星公司(经营卫星通信)、铁通公司(经营固定电话)等7家主要电信公司。在基础电信业务市场上,每一种业务至少有两家大公司开展竞争。应该说,中国电信业市场相对前几年而言,初步形成了竞争局面。管制方面,也更加科学务实,并逐步与国际接轨。一、中国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分析1.市话业务市场分析2001年电信重组主要是原中国电信的拆分和重新组合。原中国电信是市话业务市场的绝对垄断者。2001年10月底,原中国电信拥有本地电话用户数为17461.4万户,市场占有率为99.8%。根据电信体制改革方案,重组后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两大集团公司仍拥有中国电信已有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务。但是方案制定是一回事,而实施方案又是一回事。电信业重组需要一个过程,这取决于公司之间的整合和管理者的要求,但也需要公司之间的配合。美国AT&T的拆分,用了将近1年的时间。我国电信重组也不会太快,因而短期内我国固定电话市场不会形成竞争的局面。但是随着电信重组的完成,由于固定电话的基础性地位,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将互相进入对方的市场,而且还将会有新的进入者(包括外资)通过各种形式进入固定电话市场。2.长话业袷谐》治?br在中国电信南北分拆之前,长话业务已经竞争非常激烈了。中国市场上拥有以电路交换为基础的长途传输线路的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以及以IP技术提供长话服务的网通、吉通都是竞争者。2003年初IP电话通话量在整个固定网长途电信(国际、国内和港、澳、台)中的比重已由2000年的7.2%猛增到47%;而传统长途电话通话量的比重则由92.8%下降为53%。长途电话原来较高的利润空间已经被市场竞争压缩了,但是原中国电信仍占市场份额的60%以上。原中国电信南北拆分,网通、吉通并入新中国网通后,长话市场形成了新的竞争态势。据信息产业部统计,在2003年1月份的国内长途通话时长中,移动、固定、IP电话分别占30%、30%和40%。国内长途电话市场已呈三分天下之势,IP和移动电话在国内长途通话中的比重还在不断上升。2002年底以来,IP电话在长途业务中已居首位,传统上固定电话的长途业务高额垄断利润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3.移动电话业务市场分析移动通信是目前我国电信发展的主要热点。移动通信具有方便快捷的优势,它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实现消费者的随地通话目的,同时,随着无线上网的技术逐渐被接受,我国移动通信继续保持了高速发展,用户数目不断增加,并且逐渐从高档消费品转变为普通消费品,移动通信投资比例逐渐增加,移动通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中国联通从1994年成立以后,得到了逐步的发展,特别是当它在香港上市以后,融资渠道进一步畅通;1999年移动通信从中国电信分离之后,继承了中国电信原有的用户数量和通信能力以及众多的人力资源。移动市场形成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寡头竞争的态势。截至2001年10月底,中国移动拥有用户9907.8万户,占总用户数的72.84%;中国联通拥有用户3694.1万户,占总用户数的27.16%。2001年1-10月,中国移动通信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2.76%,中国联通比上年同期增长56.10%。但是双方的增长比例均呈下降趋势。4.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分析虽然在国外较成熟的电信市场中,增值电信业务量已经超过传统的语音服务,成为电信收入的亮点,但是目前中国电信市场中,增值电信业务仍占极小的比例。由于电信网具有范围经济性,所以在我国增值电信业务主要由属于原中国电信的企业提供,中国联通虽然也占有一定份额,但是联通表示目前将精力集中在移动市场。综上所述,在电信业务最主要的几个领域:市话业务、长话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领域,我国均主要有两个参与者,提供只有某些差别的相似产品,构成了非常典型的寡头竞争市场结构。这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以垄断因素为主同时又具有竞争因素的市场结构。该市场结构的特征是双方自然形成协议定价,共同瓜分市场。那么在中国的寡头竞争市场中,中国的电信企业又采取何种行为策略呢?二、中国电信企业竞争策略分析目前固定网络本地电话市场已经有四家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和中国铁通;移动电话市场有两家运营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长途电话市场的运营商最多(包括IP电话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铁通等等。但是运营商数目的增多并不意味着寡头充分竞争格局的形成。在固定电话市场,中国联通的市场份额按照业务收入计算约为0.18%,中国铁通市场份额不足0.1%;而新成立的中国网通虽然和中国电信的实力具有可比性,但由于它们各占据南北固定电话市场,短期之内也不会入侵对方的核心领域,即不会交叉进入对方垄断的市场,因此固定电话市场仍处于寡头垄断格局,与过去不同的只是由两家运营商对不同地域的市场分别垄断。在移动电话市场,虽然已经不再是中国移动独家垄断的局面,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市场份额分别为79.8%和20.2%,两家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常常表现为价格战,或者恶意地影响对方的通信质量。在长途电话市场,由于IP电话市场的放开,运营商较多。从市场份额看,中国电信占40.8%,中国网通占26.1%,中国移动占22.6%,中国联通占10.5%,但竞争也常常表现为恶性竞争——价格战。下面,我们将以移动领域为例,用博弈论对我国电信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分析。1.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在不考虑政府部门干预的条件下,移动通信市场上有在位寡头企业A和新进入寡头企业B,它们双方都是“理性的”。由于存在网络覆盖、漫游区域等差异,使得A与B提供的服务在消费上不是完全同质的,但属于相关性较强的不完全替代品。现假设在双方合作时,各自的收益都为1个单位。在双方竞争时,若一方降价而另一方不降价,则用户都选择降价的公司,那么降价的公司因规模效应而降低单位成本获得3个单位的正收益;不降价的一方因须承担设备折旧、客户流失以及市场地位受损等无形资产损失,得到5个单位的负收益。若双方都降价,双方都要蒙受一定的损失,但因营业收入至少可以弥补部分固定成本,因而各自取得2个单位的负收益。表1A、B两个运营商的博弈矩阵┌──────────┬──────────────┐││运营商B││├───────┬──────┤││降价│不降价│├─────┬────┼───────┼──────┤││降价│(-2,-2)│(3,-5)││运营商A││││││不降价│(-5,3)│(1,1)│└─────┴────┴───────┴──────┘如表1所示,在博弈双方根据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选择的条件下,我们对A、B两个运营商的策略选择进行分析。对企业A来说,企业B有降价和不降价两种选择。假设B选择的是不降价,则对A而言,降价时的收益3大于不降价时的收益1,所以A选择降价;假设B选择的是降价,A不降价的收益为-5,而降价可得以-2,A还选择降价。因此,在此博弈中,无论B采取何种策略,A的选择都应是降价。同理可得,B的选择也是降价。因此,此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双方都会选择降价策略,而且这个策略组合式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单独改变其稳定性的策略组合。无论是对两个企业总体,还是对任一单个企业而言,双方合作不降价(1,1)要比双方竞争降价(-2,-2)好得多。但是参与博弈的企业是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每个企业都意识到对方不竞争时自己竞争所.获得的巨大好处,以及对方竞争而自己不竞争时将蒙受的损失,这在博弈论中被称为纳什均衡。这一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就是双方竞争降价(-2,-2)。2.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在前述假设条件下,现再假设消费者在企业A、B两者的价格差异大于15%时,偏好入网B;当价格差异小于15%时,偏好入网A。我们把移动通信市场竞争的过程模型化为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过程。该动态博弈的最后阶段是企业A的决策过程,A根据比较做出自己的选择。当A、B两者的价格差异大于15%,消费者偏好改变,选择接受B公司的服务时,A不采取行动就无法吸引到新客户,而且还会流失老客户。若A选择竞争,则可以挽留住老客户,并吸纳新客户,即使竞争会导致亏损,至少还可以弥补部分固定成本,因此A的唯一选择是竞争。倒推至前一个阶段的子博弈,只要企业B采取竞争策略,如使得两个企业服务的价格差异大于15%,消费者的理性选择就是改变偏好,接受企业B的服务。这时由企业B进行决策,B所面临的情况与后一阶段A所面临的情况相似,因此B的理性选择也是竞争。通过上述两个模型,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选择降价竞争,而且重复博弈的结果就是价格战愈演愈烈,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运营商作为经济人理想选择的结果。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企业的市场行为受到市场结构的状态和特征的制约。那么我们现在看一下,中国运营商们博弈的结果在非对称寡头竞争市场中会给整个产业,对其自身带来什么样的结果。3.寡头竞争市场理论在某些寡头竞争市场,一家大厂商拥有市场总量的主要份额,而一组较小的厂商则供给市场的其余部分。此时这家厂商可能会像一个主导厂商那样行动,确定一个实现它自己最大利润的价格。其他对价格只有很小影响的厂商则会像完全竞争者那样行动,它们将主导厂商所定的价格当作给定的,并据此安排生产;主导厂商则根据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作出定价抉择,当然,它必须考虑到其他厂商的产量是怎样取决于它所定的价格。这个过程是个重复博弈的过程。■(此处有公式或插图)图1表明了主导厂商在寡头竞争市场上的竞争情况。图中D是市场需求曲线,■是次要厂商的供给曲线(即较小的次要厂商们的总边际成本)。主导厂商必须确定它的需求曲线■,如图中所示,这正好是市场需求和次要厂商们供给之间的差距。例如在价格■处次要厂商们的供给正好等于市场需求,所以主导厂商在这个价格就什么也卖不掉。在■或更低的价格,次要厂商们将不供应任何产品。所以在■和■之间,主导厂商面临需求曲线■,主导厂商与次要厂商共同分享市场,主导厂商占据着较大市场份额。对应于■的是主导厂商生产的边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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