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公开课--《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第四单元必修2《政治生活》全书结构高考总复习(第二轮)公民的政治生活公民的政治生活(2014福建考试说明)我国的国家性质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4、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1、我国民主选举的方式及特点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3、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4、我国的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5、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6、公民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及其意义考点导航知识考查立足公民政治参与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重点考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途径方式和意义。试题类型试题多以选择题为主,聚焦于社会主义民主特点、公民权利与义务、政治参与的原则、方式、意义。材料题多以意义类和措施类为主,重点聚焦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考情分析《公民的政治生活》核心知识•一个性质:国家性质(国体)•两对关系:民主与专政、权利与义务•三个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四条途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复习主线►考点一、我国的国家性质公民权利政府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体现、保障决定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人民民主专政(宪法规定、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广泛性和真实性)为什么——载入宪法、政治保证怎么办——新的时期新的要求P7核心整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政治权利(能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政治义务(要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考点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核心整合●1、在我国,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2、民主是全社会的民主。●3、享有权利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剖析:在我国人民是国家主人,上述说法混淆公民与人民的概念。剖析:民主具有阶级性。民主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对被统治阶级来说,不是民主而是专政。××剖析: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易错警示(2013福建高考)截止2012年,福建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省定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800元。上述改善民生的做法,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具有()A.政治保障B.物质保障C.法律保障D.制度保障解析:政府提高低保标准用于改善民生,体现了民主的真实性。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有制度,法律,物质的保障。改善民生体现了物质保障,故选B项。B试题探究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途径、意义)(途径、意义)(途径、意义)(内容、途径、意义、正确行使)►考点三、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核心整合国家: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民主性;有助于决策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关注点1: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方式意义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②专家咨询制度③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④社会听证制度公民: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国家: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P47(政府接受监督的意义考点)关注点2:公民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监督内容意义批评、建议;申诉或诉讼;揭发、举报的权利。公民: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方式①信访举报制度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③舆论监督制度④其他新形式、新方法(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特别提示】全面掌握监督问题(1)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民主监督。(2)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党、人大、政协、公民、司法、行政内部监督等)(3)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4)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监督与被监督)(5)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关注点2:公民参与民主监督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2、从公民的行为看:“负责”“依法”(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1、从公民的态度看:“敢于”“勇于”(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关注点2:公民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区别1.具体方式不同:前者概括为:三“社”一“专”后者概括为:信、人、舆、新2.强调侧重点不同:对于公民的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果是建设性的(让你出谋划策的),属于民主决策;如果是针对国家机关执行决策的具体工作中的不足或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则属于民主监督。3.参与决策的时间点不同:民主决策---决策前或决策中;民主监督----决策后。指点迷津●1、公民可以网络问政说明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2、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剖析:公民可以网络问政说明我国的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剖析: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县乡两级人大、政府才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易错警示(2013广东高考)李某是广东省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其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该村村民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提议罢免其职务。按照公民政治参与的类型划分,与本案例同类的是()A、市人大代表联名向环境保护主管单位负责人提出质询B、村民依法选举王某为县人大代表C、市民向信访部门举报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D、市民应邀参加市政府调整水价的听证会并发表意见C试题探究解析:本题考查公民的政治参与的知识点。公民政治参与类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分析题肢:A是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不属于公民的政治参与;B中依法选举县人大代表是民主选举权利,是民主选举;C项是市民通过信访举报制度参与民主监督;D项是市民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依题意,该村村民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提议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行使的是民主监督,所以选C。本题要注意:题干材料中监督对象与C中监督对象的质是不同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属于同家机关工作人员。试题探究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原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考点四、公民政治参与的原则核心整合●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明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一样的。●2、公民应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剖析: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明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平等的适用法律。比如:年满18岁才能享有选举权。剖析: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易错警示公民和国家的关系•(1)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2)公民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3)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知识提升高考常考点的答题模式:公民为什么要做某一件事?公民怎样做某一件事?1、公民为什么要自觉参与某事件?(1)必要性:我国国家性质、人民的地位、公民的权利。(2)重要性(意义):公民……国家……2、公民应如何参与政治生活?(1)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2)坚持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3)依法有序的参与;(4)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法技巧网络反腐异军突起网络反腐是近年来的热点词汇之一,最近10年,随着网络的弊端负责,中国网民已突破5亿大关。无门槛、及时发布、海量存储等优势使得网络反腐异军突起。【命题方向】:考查政治意义【模拟设问】:结合材料,简要谈谈公民有序参与网络反腐的政治意义?答题要素:民主监督方式+对国家机关极其工作人员的意义+对公民的意义+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意义热点探究网络反腐异军突起网络反腐是近年来的热点词汇之一,最近10年,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中国网民已突破5亿大关。无门槛、及时发布、海量存储等优势使得网络反腐异军突起。答题要素:权利与义务+原则+途径【命题方向】:以政治措施类题型考查公民如何参与政治生活?【模拟设问】: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公民应该如何参与网络反腐?热点探究公民的政治生活内容前提基本原则途径和方式基本要求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义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特点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序参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整体构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房叔”、“表哥”、“雷冠希”、“局长日记”等各种经网络曝光的事件层出不穷,不少问题官员因网络曝光而落马。网络反腐()①是推进廉政建设的制度保障②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一种形式③体现了运用新兴技术促进廉政建设④可以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D随堂训练[解析]:通过网络让民众对官员腐败现象进行监督,是运用新兴技术促进廉政建设的体现,有利于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③④说法符合题意;网络反腐是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新形式,不是制度,①错误;网络反腐属于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一种形式,②错误,故该题选D。随堂训练2013年7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表明()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②任何公民的个人权益都受到保护③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④公民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A.①②B.②③C.①③D.②④C随堂训练[解析]:对刘志军的判处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国家保护,故②说法片面。④不符合题意。随堂训练•(1)运用图表方式,构建本单元知识体系。•(2)完成《福建省高考总复习纲要》配套的专题5的限时训练部分,并认真自批自改,纠错反思。课后作业
本文标题:公开课--《公民的政治生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601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