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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亟待建构一种全新的唯物主义的主观论美学体系。该体系称,由于实现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人走向审美。主要包括:1、审美经验;人在物质实践中有关自我实现、自我观照等的经历和体验;2、审美需要:人于审美经验中形成的对实现自我、观照自我的精神欲求;3、审美实践:人作为主体在审美需要驱动下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4、审美价值:由来于审美实践的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统一关系;5、审美欣赏: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审美价值而实行的自我体验、自我评价;6、美感: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对审美价值的审美体验所获致的感情愉悦;7、美: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对审美价值的审美评价中所达到的自我意识。[关键词]审美经验审美需要审美实践审美价值审美欣赏美感美迄今为止,人类建构的美学体系无一不是失败的记录,美学亟待建构一种全新的唯物主义的主观论美学体系。该体系认为,由于实现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人走向审美。主要包括:1、审美经验:人在物质实践过程中有关自我实现、自我观照等的经历、作为、感受和体验;2、审美需要:由来于审美经验的人对实现自我、观照自我的内在欲望和精神需求;3、审美实践:审美需要驱动下人作为主体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4、审美价值:由审美实践确立的自然作为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统一关系;5、审美欣赏: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审美价值所进行、实施的自我体验,自我评价;6、美感: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对审美价值的审美感受、审美体验而获致的一种感情愉悦、精神满足;7、美: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对审美价值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过程中所获得的一种自我意识。现提纲挈领,扼要分述如下:一、审美经验审美经验是人在物质实践过程中产生、形成的有关自我实现、自我观照等的经历和体验,也是人最初培植审美能力、获得审美意识等的具体客观经过与主观心路历程。在一些物质实践过程中,由于某种程度体现着人的自由意志、创造精神和本质力量等,实现着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人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有所自我感受、自我体验、自我判断、自我评价,获得了美感愉悦,形成了审美意识等。而所有这些,便构成了人类基本的审美经验。比如,人类社会之初就没有独立意义上的审美活动,内在于物质实践并与物质实践水乳交融、浑然一体的那些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观照等,就是人类最初的审美经验。审美经验只是人在物质实践过程中生成、展开的有关自我实现、自我观照等的经历、作为、感受和体验,因而它是零碎的,残缺的,非系统的,它不含我们通常所讲的具有独立意义的审美活动,即人类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以后从物质实践中分离、独立出来的具有崇高意义和神圣价值的审美实践、审美欣赏,它具有狭义性。从审美维度看,由于审美经验尚处在人审美活动的启蒙和初始阶段,缺乏相应的和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和理论指导,因而,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但审美经验绝非无足轻重。艺术产生于非艺术,同样,审美源自非审美,即物质实践,具体地说,就是物质实践所蕴含的这种审美经验。通过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审美经验,人才逐渐产生了一种强烈和巨大的审美需要,具有了比较稳定、比较系统的审美意识、审美思想,具备了相应的审美能力,审美水平等等。而凡这一切,显然才为我们通常所讲的、具有独立意义的审美活动即审美实践、审美欣赏的生发、开展等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否则,没有审美需要,人的审美实践、审美欣赏还有何根据?没有审美意识、审美能力等,人又如何进行审美实践、审美欣赏?当然,通过这种审美实践、审美欣赏,人的审美需要、审美意识、审美能力等又会不断受到检验,有所扩展,得到强化,趋向完善。审美经验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它使人类对人的审美活动的认识最终由先验走向科学。二、审美需要审美需要是人高级的精神需要,心理欲求,其核心、实质,就是人要在大千世界实现自我,确证自我,感受和体认自己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人生在世,首先要维持肉体存在,于是有低级的物质需要;但人活着,还要实现自我,活出自己,充分感受和体认自己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于是又有神圣的审美需要。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在审美经验中,人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感受和体认到自己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会获得一种极大的美感享受和精神满足,领受到一份生命的丰盈、饱满与充实。而这一情况如此反复多次,在人的思想、心理上不断沉淀下来,凝定下来,人的审美需要就渐渐地、自然而然地萌动或产生。审美需要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标志。仅仅为生存而劳动,而思想,人就把自己降低到了动物的层次和水平。人还有审美需要,还要实现自我,确证自我,感受和体认自己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领略和赏鉴自己生命的灿烂与光彩。这样,人就最终把自己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使自己的形象高高地升起。席勒曾讲:“什么现象标志着野蛮人达到了人性呢?不论我们对历史追溯的多么遥远,在摆脱了动物状态奴役的一切民族中,这种现象都是一样的:对外观的喜悦,对装饰和游戏的爱好。”(1)审美需要是人的本能需要。它不假外求,是人的本能驱使,本能冲动。中国古人讲:“食、色,性也。”“色”是生理的,也是审美的,反映人的审美要求。黑格尔讲:“人类本性中就有普遍的爱美的要求。”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审美需要更是人内在的心理需要、“精神上的饥渴”。人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感受和体认了自己生命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人的精神就有了着落,感情就有了寄托,心灵就得到了满足。否则,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精神家园”,觉得自己是一个盲目的存在,就会感到不安,感到惶惑,感到一种活着的迷惘、无聊和空虚。结果,不是感情走向疯狂,就是精神濒于死灭,最终,人将不人。审美需要是人的最高需要,终极需要。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穿衣等,即进行物质追求、物质活动,而在于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张扬自我,充分感受和体认自己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即进行审美追求、审美活动。这样,人的审美需要就自然构成了人的最高需要,终极需要。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曾指出,人的自我实现需要是人的最高需要,在自我实现过程中人能获得一种非常特异、神圣和非同凡响的“高峰体验”。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只是因为他并不了解人类审美的本质和特点,因而他看不到,人的这种自我实现需要正是人的审美需要,人由这种自我实现所获得的特异、神圣和非同凡响的“高峰体验”正是人类最可宝贵也最有价值的审美体验。三、审美实践满足人的审美需要,就必须创造审美价值,价值总以人的需要为依托、为根据。而要创造审美价值,审美实践的问题就必然被提出来。审美实践何为?审美实践就是为了创造审美价值,满足人的审美需要,为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欣赏提供审美体验和审美评价的客观具体内容。审美实践这种独特的归宿或出发点,必然决定了,审美实践在本质上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立,它反映和体现着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反映和体现着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马克思讲:“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2)这就是说,只有当劳动实践成为人自我的生命表现,反映和体现着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时,劳动实践对人作为审美主体而言才有审美价值、审美意义,也就是说,它才是审美实践。马克思还讲:“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3)所谓不受人的肉体需要支配的这种“真正的生产”,显然也就是指人的这种自我表现,自我实现,即审美实践,所以马克思就接着讲:“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4)如果审美实践不是人的自我表现,自我实现,不反映和体现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那么人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面对它,并从它那里获得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呢?审美实践作为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表现,离不开客体,以自然客体为对象,对人而言又往往是内在的,是本质的,反映和体现着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所以,它在实际上才具体和生动地表现、展开为“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或者说,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构成了审美实践的具体实际内容。所谓“自然的人化”,是指自然作为客体,它的生成和发展要最大限度地服从和满足人的内在本质要求,包括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理想、愿望、自由意志和创造精神等,从而使自然作为客体最充分、最大量地反映人的自我,体现人的自我,展示和敞亮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所谓“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是指人作为主体,他在自我实现过程中对自然对象的加工、改造等,也要最大限度地遵循和依从自然的法则或尺度,包括自然的性质、特点、本质规定或客观规律等,从而使人作为主体的智慧与创造力,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等最大限度地物化为自然客体,或者说,通过自然客体最充分、最大量地表现出来,展示出来。审美实践实际上就是自然作为客体与主体——人之间在现实性上、在本质性上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过程。在我国当代,有一种“实践美学”,也是我国当代的主流美学。论家认为,物质实践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这种观点让人不解。物质实践对人而言往往是外在的,是非本质的,它只满足人的肉体需要,仅仅是人谋求生存、维系生活的一种途径,一种手段,它怎么可能成为“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呢?按照马克思的经典说法,它往往造成人本质的异化。审美实践具有不同的表现类型。当自然客体与主体——人处于对立关系时,审美实践具体表现为人一般的、显现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当自然客体与主体——人处于对抗关系时,审美实践具体表现为人特殊的、潜在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人的不同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以及所由此引发的各种不同的具体结果,决定了人类的审美实践具有着不同的表现类型和个性面貌。审美实践的最终结果是建立和凝定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现实的对象性联系和关系,即创造审美价值,从而为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欣赏提供客观具体内容。四、审美价值对审美价值,人们多有论述。但由于他们不能正确地理解美,具体地说,是把美也确认为一种审美价值,所以,他们对审美价值的看法都是根本错误的。对美的误读误解,导致了他们对审美价值的失解和误判。美是相对于人而言的,也就是说,一个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总是人认为它美,人评价它美。而美相对于人而言的这种本质特点,必然客观地决定了,一个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作为一种审美对象,或审美事物,它绝不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人在现实上密切地相关的。也就是说,它实际上与人之间具有着、存在着一种客观的、现实的联系和关系。如果一个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它处在与人的关系之外,那么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喜欢它和欣赏它,并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认识、反映、判断和评价呢?进一步讲,客观对象或具体事物与人之间的这种客观的、现实的联系和关系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联系和关系呢?众所周知,只有实践才能赋予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这种客观的、现实的联系和关系,列宁讲,实践“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5),实践才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6)。由此,揭示了审美实践,这个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如上所述,审美实践即“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这样,通过“自然的人化”,自然客体就成了人性的对象;通过“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客体又成了对象性的人。从而通过审美实践,自然客体就最终与主体——人之间确立凝定了一种客观的、现实的对象性的联系和关系,而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这种客观的、现实的对象性联系和关系就是审美价值,是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现实特殊本质。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这种客观的、现实的对象性联系和关系,就是自然作为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的统一关系。具体说,通过审美实践,即“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一方面使得自然客体是物,同时又具有人性、人的特点,体现着人的智慧和创造力,体现着人的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使得自然客体是人,同时又具有物性、物的特点,是一种以自然客体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人。这样,自然客体就既是自然客体,是物,又是主体,是人;是主体,是人,又是自然客体,是物。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如此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不就很自然地、也很合理地构成了一种统一关系吗?只缘
本文标题: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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