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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由主管领导主要负责的投标管理体制和公司市场部具体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项目跟踪实行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项目投标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2、公司成立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公关方案和投标策略,由投标法人委托代理人或分片责任人和项目跟踪责任人负责实施。公司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3、市场部职责(1)在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职能;(2)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编制公司长短期投标签约计划,召开投标例会及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3)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书面报告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进入投标程序;(4)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负责办理投标项目在当地的投标注册等手续;(5)参加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并负责中标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6)根据领导安排,协助公司领导及项目跟踪责任人做好公关工作;(7)负责中介服务协议书的谈判、签署及管理;(8)负责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正常的、友好的业务关系;(9)负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信息申报的审查,提出跟踪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10)指导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和分公司的投标及合同评审,并为各单位的投标提供服务。4、配合单位的职责(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出具公司介绍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盖章。相关要求执行“葛六公办[2004]59号”文《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2)财务部负责办理投标保函、信贷证明、银行查证授权书、履约保函,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相关要求执行“葛六公财[2004]10号”文《投标保函类业务管理办法》。(3)劳动人事部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项目经理证,协助提供其他人员的职称证、学历证、上岗证等。(4)生产经营部负责提供公司承包施工工程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单项工程验收资料、中间验收资料、甲、乙双方的会议纪要等)。以集团公司资质投标时,协助市场部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办理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借用手续。(5)质量安全保证部负责提供公司承包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的相关资料(包括业主、监理及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评价、质量、安全生产的相关报表等)。以集团公司资质投标时,协助市场部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生产的相关资料借用手续。第三章信息管理1、市场部为公司工程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市场部设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2、建立公司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市场部以信息通报的形式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部门提供工程跟踪与投标的信息,即:每月初将工程项目跟踪情况和当月拟投标项目情况通报一次;月中和月未分两次将准备(正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项目和已投标项目的开标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3、公司鼓励各单位或个人积极提供工程信息。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对获取的拟投标的工程信息:(1)若以公司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葛六公办[2004]59号”文《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的要求,逐项填写并由申报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按照申报时间、工程项目所处地域(申报单位在当地有在建工程或承建过工程)和其它因素综合平衡后提出跟踪意见,报公司领导批示后,确定跟踪单位。(2)若以集团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则按照“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工程信息申报表(见附表1)”的要求,逐项填写后报公司市场部,由市场部负责向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申报,集团公司同意跟踪后由市场部通知项目申报单位。4、各项目部或分公司自行跟踪的项目,应每月将项目跟踪情况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市场部通报。跟踪的工程投标后,应及时将开标情况(参与竟标单位名单、各家报价)及评标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场部报告,市场部定期将有关情况向公司通报。第四章投标管理1、投标可采取公司独立投标和与其他单位联合(合作)投标等多种方式。2、是否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由公司决定。3、公司市场部负责公司跟踪工程项目的投标,并实行投标(资审)文件编制责任人制。(1)凡公司决定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从购买招标文件、踏看现场起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全过程实行责任人制。每个投标项目组织一个由责任人负责的编标小组,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2)责任人的选定,由公司市场部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确定。(3)编标小组人员的确定,根据投标项目的类型、工作量的大小及难易程度,由市场部领导与项目责任人协商确定编标小组组成人数和具体编标人员名单。4、各项目部或分公司以公司名义自行组织投标的项目,由各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办理在项目所在地的投标注册,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及公证。资审和投标时所需的人员及业绩等商务资料在需要时由市场部给予提供,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给予指导和协助。各项目部或分公司跟踪的较大的或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若其确实无力组织编标时,向公司报告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市场部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投标注册后,应将注册登记证书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各项目部或分公司跟踪的重大或重要工程项目、涉及公司市场开发的关键项目由公司统一组织投标。5、项目跟踪和投标过程中,若需借用公司的相关证照和资料,按照本管理办法第二章各部门的职责分别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6、投标项目评审(1)公司投标的每一个项目在投标文件形成前必须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听取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提出的评审意见,结合公司拟定的投标策略,形成正式的投标文件。(2)各项目部或分公司以公司名义自行组织投标项目的评审按照公司“关于实行工程项目投标评审制度的通知”执行。第五章投标奖励与处罚1、编标补助(含加班工资)鼓励编标人员在确保标书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多运用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为提高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在确保投标文件不发生较大错误而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投标项目工作量的大小及难易程度并结合开标后反馈的评标情况,对编标人员(以单个工程组成的编标小组为单位)给予一定补助(含加班工资):(1)投标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每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公司按项目给予1500~3000元的补助(含加班工资);(2)投标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每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公司按项目给予3000~5000元的补助(含加班工资);(3)每完成一个工程项目资审文件的编制,资审通过后参与编制人员每人补助100元;(4)投标补助(含加班工资)的发放,按照与责任和完成工作量挂勾的原则,由市场部制定具体的分配办法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2、奖励(1)对积极向公司提供工程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并在投标过程中能够协助做好公关工作,提供的信息对项目中标确有帮助并直接促使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司将根据中标金额和项目评估的目标利润额的大小给予0.5~10万元的奖励。(2)投标项目中标,公司对参与投标的部门和人员视承担工作量的多少和贡献大小,结合中标工程项目的价格水平给予奖励。3、处罚(1)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一处较大错误(指主要施工方案漏项、施工措施不合理、施工方法不当、报价漏项、主要单价不合理、机械设备和劳力配置不合理、人员和业绩等资格条件因人为因素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下同),则该项目编标人员均无补助。对错误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补助额同等金额的罚款,给予该项目责任人补助额50%的罚款。(2)对于在编标过程中经常出现过错的人,编标责任人可以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编标小组。(3)对于连续两次出现较大错误和一年内累计三次出现较大错误者,公司实行淘汰制,将其调出公司市场开发部。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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