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十二节船舶防火结构本节内容:耐火分隔的等级;防火主竖区和水平区;货船、油船的防火结构本节重点:1A、B、C三个防火分隔等级的概念2防火主竖区的概念及其基本要求3货船、油船的起居区和服务区的防火结构及对耐火分隔上的门的要求一、耐火分隔等级分为A级分隔、B级分隔和C级分隔三个等级任何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允许使用的可燃贴面的厚度不应超过2.5mm1.A级分隔是指用钢材或其它等效材料制造的舱壁与甲板所组成的分隔,并用防挠材加强,经60min的标准耐火试验结束时,仍能防止烟及火焰通过。A级分隔又可细分为4级:A-60级,A-30级,A-15级,A-0级它们应用不燃材料隔热,使之分别在60min、30min、15min和0min内,其背火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来温度增高不超过139°C,且在任何一点的温度不超过180°C。船舶防火结构应以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建造的部位有:Ⅰ、船体;Ⅱ、上层建筑;Ⅲ、结构性舱壁;Ⅳ、甲板及甲板室2.B级分隔用不燃材料组成的分隔经30min标准耐火试验结束时,能防止火焰通过,并满足在下列时间内,其背火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温度升高不超过139°C,且任何一点的温度不超过225°C。B-15级15minB-0级0min任一起居处所用“A”级或“B”级分隔的各个处所的面积不得超过50m23.C级分隔是一种由不燃材料组成的分隔。以认可的不燃材料制成,但无需满足防止烟和火焰通过及限制温升的要求。不燃材料:加热到750°C时,既不燃烧,又不产生足量易燃气体的材料。二、防火主竖区和水平区主竖区:船体、上层建筑和甲板室按A级分隔分成的区段主竖区是一个大的防火单元,一般是由舱壁、外板及上下层甲板围成的立体空间。水平区:主竖区可以以A级分隔再分隔成水平区。用以对船上喷水器区域与非喷水器区域之间提供一适当屏障时,此项水平分隔应延伸至相邻的两个主竖区舱壁,并延伸至该船的外板或外部限界面。主竖区的设置要求各主竖区在任何甲板上的平均长度一般不超过40m。载客超过36人的客船,其船体、上层建筑及甲板室除特殊情况外均应以A-60级分隔为若干主竖区。主竖区的长度和宽度最大可以延伸至48m,以便将主竖区两端与分舱水密舱壁相重合。但主竖区的全部面积在任何一层甲板应不大于1600m2。三、货船、油船的防火结构货船、油船虽无设置主竖区与水平区的规定,但规范对起居区域、服务区域的结构防火及舱壁与甲板的耐火完整性作了规定。1起居区域、服务区域的防火结构在起居区域、服务区域应采用ⅠC法、ⅡC法和ⅢC法三种方法之一进行保护。ⅠC法在起居处所和服务区内,以不燃的B级或C级分隔作为内部分隔舱壁。一般不设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但应设置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并在走廊或脱险通道上设手动火警按钮。ⅡC法在起居处所和服务区内,设自动喷水系统、固定式探测保护系统和手动火警按钮。ⅢC法在可能发生火警的所有起居处所和服务区设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对内部分隔舱壁的形式不予限制。2舱壁及甲板的耐火完整性绝大多数要求用A级分隔。规范中有详细规定。由于内容很多,不一一介绍。四、耐火分隔上的门耐火分隔上所有门的阻火性能应尽可能等效于其所在分隔的阻火性能。A级分隔上每个门应仅需一人即能将其开启和关闭,且应能在舱壁两侧今可操作。B级分隔的门在门的下部可以设置通风口。
本文标题:船舶防火结构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936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