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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在历时四年的“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中,各级工会抓基层、打基础,促改革,有力地加强了基层工会建设,使基层工会向着群众化、民主化迈出了扎实的一步,为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实践证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推动各级工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形式。为了巩固和发展整顿建家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活跃基层工会工作,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的作用,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全国工会基层组织中,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基层工会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常建常新。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整顿建家活动的继续和发展,要从重点抓工会组织整顿转到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上来,要紧紧抓住密切工会同职工群众的联系这个根本,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组织。(一)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推进基层单位的建设和改革中,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当前要着力在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稳定职工队伍,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中发挥作用。基层工会活力的主要标志是: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基层单位的中心任务,根据职工群众的意愿,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敢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善于吸引、团结和教育职工,在实现本单位的发展和改革目标中,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并在这个过程中,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建设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是: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吸引和团结全体职工,深入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学雷锋、学铁人、学先进,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创造发明活动,在加强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2.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主动关心职工群众疾苦,反映职工群众呼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和民主渠道作用。3.把民主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化、网络化、经常化。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和事业。4.动员和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搞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发挥工会学习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5.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加强车间(科室)分会、工会小组及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按照群众化、民主化的方向,积极稳步地推进工会的建设和改革。6.坚持干部四化标准,通过会员民主选举,建设一个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形成一支适应搞活基层工会需要,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二)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办法:1.各地要依据建设职工之家的六条基本要求,发动职工普遍对基层工会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凡过去已验收合格的职工之家,经自检自查没有达到要求的,应进行整改并限期完成;凡过去未建家的单位,应按照六条要求制定出具体规划,认真开展建家活动。今后,职工之家的自检自查要形成制度,基层工会每年都要按照职工之家的六条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年度建家计划,工会委员会每年都要把建家情况作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提请会员或会员代表评议,经群众认可后,向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报告,请上级工会考核和确认。2.直接领导基层工会的市(地)、县(区)工会和城市产业工会,要从本地区和本产业的实际出发,制定评选“先进职工之家”的具体办法,一般可每年在达到职工之家六条基本要求的基层工会中,评选命名一批“先进职工之家”。3.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铁路、民航等以产业领导为主的全国产业工会,要从本地区和产业的实际出发,制定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具体办法,一般二至三年集中表彰一次。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由市(地)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推荐申报,由省级总工会或相应全国产业工会评定命名。4.全国总工会每五年召开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时,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推荐申报,由全国总工会评定命名。对于在建设和改革中涌现出的突出的基层工会和个人,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的推荐和申报,也可随时评定命名。(三)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领导。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铁路、民航全国产业工会都要结合本地区、本产业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制定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加强对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领导。其它各全国产业工会,要结合本产业的实际,通过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本系统的建家活动进行指导。各市(地)、县(区)和城市产业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具体领导本地区、本产业基层工会的建家活动,及时解决建家活动中出现的问题。2.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全会的任务。各级工会都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年有部署,步步有规划。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各个部门要形成合力,对基层工会的工作布置要统筹安排,尽可能统一下达。领导机关各部门一般不对基层工会工作搞单项评比活动。3.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方针,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既要坚持建家的基本要求,又要区别不同类型的基层工会,提出切合实际的建家办法,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4.认真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把职工群众作为建家的主体,不仅依靠职工群众建家,还要发动职工群众来评家。群众不认可的,不能宣传,不能表彰。通过建家,要建立起工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职工的信赖。5.各级工会领导机关都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减轻基层的负担,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争取党委的领导,行政的支持,各方面的配合,努力为建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创造条件,以保证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顺利健康地发展。
本文标题: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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