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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1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落实“前锋、基地、枢纽、支撑”要求,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增强市区经济的实力与带动力,推动市县一体化和城市联盟,促进我市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拓展市区经济发展空间(一)拓宽市区产业发展平台。按照市区“南拓北扩西进”的要求,加快梅列经济开发区、三元经济开发区建设,推进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三明(永安)埔岭汽车工业投资集中区开发,抓紧吉口至瑶奢板块、溪口对岸楼前板块、三元区委党校至荆东板块、梅列区瑞云新区板块、翁墩后山板块、洋溪板块的规划和土地收储工作,形成连片开发、规模发展之势。(二)规划建设城市重要通道。打通东新六路至贵溪洋的道路,加快建设徐碧大桥至陈大及翁墩立交和后山路网,推进城市北部开发;建设工业南路至泉(州)三(明)高速公路南互通和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市场的道路,完善富兴堡片区路网,建设泉三高速公路南互通至三元区委党校和黄坑至荆西的道路,促进城市南部开发;加快市区至沙县快速干道的前期工作,推进市县一体化进程。(三)健全园区投入与收益分配机制。梅列区、三元区作为市区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园区开发的主体。市政府主要负责园区规划指导、资金运作和工作协调,两区主要负责园区征地、拆迁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园区开发按照市级与梅列区45:55和市级与三元区40:60的比例,分别确定投入、产出和收益分成的比例,做到统一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2(四)加快金沙园和埔岭汽车工业投资集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模式,开展用地板块、项目组团招商,重点引进一批投资超10亿元的重特大产业链项目,壮大园区经济总量,增加税性收入。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持续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快金沙园二期规划开发,做好埔岭汽车工业投资集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作,配套完善园区(集中区)基础设施,创造条件促进项目落地。健全金沙园、埔岭汽车工业投资集中区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进一步探索既有利于园区开发又兼顾市、县两级利益的发展模式和收益分配机制。(五)多渠道筹集园区建设资金。从市政府向国家开发银行的“十一五”期间贷款总额中,统一借贷10亿元,按一定比例用于梅列、三元经济开发区和金沙园、埔岭汽车工业投资集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每年市区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工业用地成本调节基金,用于两区经济开发区建设;积极争取省上调度资金,在现有基础上,调度使用期为两年的无息资金各1500万元,分别借给梅列、三元经济开发区;对园区投资新建的生产性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按规定上缴省及中央部分外,其他一律免收。二、促进市区工业提速增效(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制造业基地。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以“3+1”产业为重点,通过项目组团带动,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壮大冶金及压延产业,按照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要求,支持三钢等企业联合重组,力争钢产能达到550万吨以上,并加快实施下游产品开发,建设金古、小蕉专业园区,打造冶金及金属材料制品产业集聚地。拓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以永安汽车厂为龙头,以埔岭汽车工业投资集中区为平台,用好汽车产品目录资源,设立汽车产业研发、人才和市场网络中心,推进中重载货车、专用车和汽车零部件等项目建设,建3成载重汽车产业集聚地。集聚机械产业,整合机械装备制造资源,支持厦工三重、双轮化机、三明机床等企业退城入园、异地扩改,建设机械装备制造集聚地。延伸林产工业,办好联友家居家具市场,主动承接广东家具产业转移,逐步建成林产品物流集散地。培育生物医药产业,由三元区和市林业局、科技局联合开发荆东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并组建生物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支持汇天药业、华健生物、丰润化工等生物医药企业延伸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构筑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二)引导生产性项目落地市区。加大市区生产性项目开发力度,积极争取更多生产性项目列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并逐年提高在市级重点项目盘子的比重。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设立重特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每年多渠道筹集1000万元以上,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工作经费,重点用于重特大项目的策划、开发、引进和落地,并对引进重特大项目的单位与个人进行奖励。(三)推动市区企业上市。每年从市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左右作为政府扶持资金,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拟上市的后备企业,所属土地、房产因评估增值而需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财力实得部分,全额补助给企业;企业上市后的三年内,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财力实得部分,按30%奖给企业;对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市区的项目,前三年新增项目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财力实得部分,按50%奖给企业。(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机械、纺织、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光电一体化、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开发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项目,依托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企业技术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4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争取设立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鼓励开发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明委发〔2007〕2号)兑现奖励,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带动老工业基地技术创新和产业延伸。对财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各类工业企业,在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中,所需国产设备投资(除财政拔款以外的各种资金)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五)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对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市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税收由三明税务部门直接征管,且符合或超过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可视为总部经济企业:荣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年产值1亿元以上;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年出口交货值1000万美元以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市外主体在市区新设立的总部经济企业(不含建筑业企业),以及总部外迁后重新回归的企业,从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起,三年内按其对市本级财政贡献额的20%给予奖励。(六)建立现有企业做大做强激励机制。对产业延伸快、项目生成多、投资增幅高、财税贡献大的现有企业,从资金、信贷、用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每年重奖一批纳税大户,形成导向明确的激励机制。对当年纳税额中市本级实得财力增收超过50万元、增幅在20%以上的企业,每年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5三、扶持建筑业做大做强(一)提升城市档次与品位。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举,在推进旧城改造的同时,突出开发重点,明确功能布局,确定市场定位,着重开发台江新区、下洋中区、徐碧新城三大板块,形成城市发展亮点。抓好夜景工程、重点景观建设,优化城市重要节点和临街立面景观,凸显山水园林特色。突出城市文明内涵,巩固发展创城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谐文化,提升城市档次与品位,增强城市集聚力。(二)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面积,力争“十一五”期间房地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每年房地产开工面积55万平方米以上,竣工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把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比重,有序推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做到整体规划、成片开发、有序投放,构筑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土地收储、供应工作,成立三明市城市土地发展中心,主要职能是组织、推进土地收储工作,制定征地、拆迁的奖励政策,并在两区设立市土地收储中心办事处,挂靠两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土地收储前期准备和地块征用、房屋拆迁、拆迁户安置等具体事务。全力支持梅列区、三元区做好土地收储、拆迁工作,从征地、拆迁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同时,建立合理的土地净收益分配机制,对市、区共同参与收储地块的净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成,其中区属企业和集体土地收储挂牌后的净收益,按市、区五五比例分成。持续扩大商品房需求,鼓励市区以外人员在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住房建筑面积达到规定标准、在市区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市区,并在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市区常住户口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增强市区房地产交易活力,简化审批办证程序,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6加强对市区房屋交易市场的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并公布市区房屋交易指导价格,同时根据市区房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三)全力支持建筑业上规模、上水平。扶持现有建筑业企业上等级,从今年起三年内,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凡当年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财力实得部分新增50万元以上的,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办法进行奖励。对市定重点建筑企业新增银行贷款,由企业受益地财政贴息两年,年贴息额15万元以内。对建筑业企业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等级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晋升专业承包一级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加强项目信息指导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每季度向本地上资质建筑业企业通报全市规划建筑项目的制度;扩充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建造师、项目经理等专业人才向高资质建筑业企业集中。积极引进外地建筑业企业,对在市区新注册成立的一级以上资质、承诺在本地经营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由市里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并从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财力实得部分中给予奖励。规范税收征管,对符合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对账证不健全的建筑业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对核定征收的建筑业企业,若具备查账征收条件,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改为查账征收。四、支持商贸物流与旅游业加快发展(一)壮大物流运输业。分别在梅列区、三元区设立运输业集中区,支持运输企业入园发展、做大做强,并制定出台新增货车落籍和非正常外挂车辆回迁市区的鼓励措施,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领办或创办运输企业;对新成立的运输企业,具备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可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并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二)培育现代物流业。编制市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优化布局重点7物流园区(基地)和物流企业,围绕“3+1”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综合物流园区、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市场、载重汽车物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构筑物流信息技术平台,采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加大对现代物流业的扶持力度,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市区“3+1”产业集群相配套的专业市场、现代物流业建设。优先保障物流配送设施项目用地,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以及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建设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按仓储用地供地。(三)扶持发展旅游业。设立旅游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并逐年增加;征收旅游资源有偿使用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风景区或旅游度假区内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专项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星级酒店业发展,凡在市区投资四、五星级酒店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正式经营后,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予以奖励。扶持创建高等级旅游品牌,市区旅游区(点)被评定为世界级品牌的奖励200万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5A旅游区的奖励30万元,国家4A旅游区或其它国家级品牌的奖励10万元。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发展,对进入全国百强和全省五十强的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五、推动市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突出重点发展各类教育。做强做优市区基础教育,加大投入力度,城市教育费附加重点向市属优质学校倾斜,同时每年安排不低于15%的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梅列区、三元区基础教育;支持“名校带民校”,凡在市区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安排一所市属优质学校进行帮扶。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引导三明学院、三明
本文标题: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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