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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信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精神,深化泛长三角地区发展分工,探索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新途径和新模式,提升产业层次、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集聚发展,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新型工业化进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发挥皖江城市带环境承载能力较强、要素成本较低、产业基础和配套能力较好的综合优势,强化规划指导,深化部省合作,加强自主创新,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高层次推进示范区建设,提升皖江城市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为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经验和示范。二、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点(一)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降耗减排1.推进技术创新。支持示范区内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活动。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推进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开展大型产学研用对接活动。支持部属院校与示范区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开放实验室,组建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部属院校在示范区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示范区设置急需专业,定向培养专门人才;支持部直属科研单位在示范区设立分院分所。2.加强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建立部省标准化互动机制。支持和指导示范区企业加强工业产品自主品牌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示范区开展工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示范”试点和推广;支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3.促进节能降耗减排。加大对示范区重大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示范工程的资金支持。支持示范区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尾矿、尾砂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支持和指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积极支持示范区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加大示范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强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二)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示范区产业升级1.推动装备制造业做强做大。支持建设自主品牌汽车研发制造基地,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汽车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示范区转移。支持奇瑞、江淮等企业增强研发和创新能力,实现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等系列化、规模化发展。支持芜湖、合肥建设新能源汽车研发平台,推进新能源汽车及电机、电池、电控等关键部件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示范区培育壮大工程机械、冶金装备、节能机电产品、船舶、矿山机械、环保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基地。2.促进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推动沿江优质钢材、有色金属材料基地建设。支持省内钢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快推进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支持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高集中度,大力发展精深加工。鼓励和支持原材料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国际化水平。支持沿江有色金属资源合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废旧铜料进口基地和拆解中心。支持钨、锑、钼等稀有金属资源的开发和深加工。支持安庆石油化工基地建设,推动实施安庆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推进水泥行业联合重组,坚持控制总量、提高单线产能,推行余热发电;大力发展优质超薄、超厚、超白浮法玻璃及玻璃深加工。3.加快消费品工业发展壮大。提升家电产业综合竞争优势。支持和鼓励国内外大型家电企业在示范区设立制造、研发、物流中心,形成家用电器品牌、技术、产业集聚的综合优势。支持并参与主办中国(合肥)国际家电博览会。积极推进示范区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支持在示范区建设优质面料和知名品牌服装基地,加快棉纺锭更新改造步伐,发展新型、高档纺织面料,加快产业用纺织品和高附加值纤维产品的开发与应用,积极承接纺织服装尤其是品牌产品转移项目。4.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型平板显示、LED(发光二极管)、太阳能光伏、动力电池、节能环保装备等具有基础和优势的新兴产业,支持合肥新型平板显示产业以及芜湖、合肥、铜陵等光电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扶持科大讯飞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促进合肥、马鞍山等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发展生物制造、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鼓励发展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三网融合等新兴信息产业。推动交通、公共安全、量子通信、食品、环境安全等领域技术成果产业化。5.推进军民结合。充分利用军工技术、装备、人才资源,支持航天、航空、电子、船舶、光电仪器、通讯器材等军民结合型产业发展,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创建。推动重大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的互动和资源共享。(三)提升产业转移承载能力,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1.加强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支持示范区建设高水平的省直管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鼓励探索“合作共建”、“园中园”和“飞地经济”等创新发展模式,试点建设产业转移合作园区,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指导和支持现有园区改造升级,按照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的要求,提高园区功能集成、要素集聚、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水平,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鼓励、扶持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化产业园区。积极指导和支持特色优势明显、示范效应强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推进“数字安徽”建设,促进“两化”融合。支持将皖江城市带列入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推进示范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强“两化”融合企业示范工作,指导示范区企业把信息化建设贯穿于产业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推进产业集群“两化”融合工作,支持推进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为示范区企业“两化”融合试点提供政策、智力与资金支持。支持示范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网络布局,推进“三网融合”。支持示范区率先与长三角地区实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和物联网等重点领域信息系统对接。鼓励示范区采用社会化服务模式开展信息化建设与运维,加快建立高水平人才、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加大示范区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力度,支持无线电监测网和无线电应急通信专网建设。3.推进区域合作,促进产业转移。鼓励和支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合作。支持和鼓励安徽省与长三角两省一市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建立合作协商机制,在产业规划、园区建设、信息化推进、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强协调,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优先向示范区实施产业转移。指导和支持示范区加强面向珠三角、京津冀、海峡西岸经济区等东部地区的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鼓励和支持示范区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交流合作,推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优势企业与示范区开展产业合作。4.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支持示范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加大对示范区中小企业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导和支持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内中小企业竞争能力。支持示范区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积极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融资新模式。支持加强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加大银河培训工程、名师大讲堂和赛飞培训的支持力度。三、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一)加强规划指导。加强对安徽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相关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指导示范区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和清洁生产、产业园区建设等专项规划,制定完善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减排、淘汰落后、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将示范区自主品牌汽车基地建设、装备制造业发展、原材料优化升级、消费品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二)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示范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对示范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点技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支持示范区按照国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积极承接重点项目。支持示范区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任务。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资金安排上,对示范区企业和项目进行适当倾斜。(三)指导工业运行监测。指导安徽省加强示范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帮助建立和完善示范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体系。鼓励和引导示范区通过发展应急产业提高工业应急能力,参与泛长三角地区工业品应急保障区域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四)支持先行先试。建立部省合作机制,做好部省间衔接互动,探索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良性互动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支持示范区按照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和走新型工业化道理的总体要求,在产业优化、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淘汰落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两化融合、军民融合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试点示范。
本文标题: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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