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0〕213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内财教〔2010〕204号)的规定,为加强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碍鳝绢。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内财教〔2010〕204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3号)的要求,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锯鳗鲮。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自治区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等职业学校、中专部等。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戇鳖納。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詢鳕驄。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范围为:各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于自治区境内中等职业学校的33个牧业旗县牧业户籍学生。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亿鳔简。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自治区财政厅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核定各盟市免学费补助资金,各盟市可根据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的具体收费标准分配免学费补助资金。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篓鳐驱。第六条在国家规定实施范围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自治区扩大实施范围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长鳏檷。第七条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人数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25%计算(剔除涉农专业学生数和33个牧业旗县牧业户籍学生数),由财政按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享受免学费人数按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全部学生人数计算,由财政按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免学费资金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人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方式另行制定。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摟鳎饗。2/2第八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由财政按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諦鳍皑。第九条在自治区范围内就学的,33个牧业旗县中的牧业户籍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由财政按照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养鳌顿。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免学费补助资金,保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第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的一个月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绌鳆現。第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报的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负主要责任。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预决算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年终要编制决算。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陉鳅陸。第十三条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信息档案,保证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信息完整和准确。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楓鳄烛。第十四条各级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无貽鳃闳。第十五条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资格。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纳入免学费补助范围的民办学校名单由自治区级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定。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鼉匮鲻潰。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盟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30732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