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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AAD1_Y1_A0XX版次号:A/0叉车安全管理标准1目的为了推动现场安全督察标准化工作,规范叉车安全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叉车的采购、安装、使用、改造、维修等各环节。3引用文件3.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N0001-2017;3.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3《特种设备目录》3.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4术语定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本标准中机动工业车辆指叉车。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5管理标准内容5.1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环节5.1.1设备到货时接收人员应对其随机资料认真核对,存入该设备档案。5.1.2叉车安装/改造/维修项目招标时,招标负责单位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进行核实。使用单位或项目组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书面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督促施工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验收人员应对特种设备告知、检验、注册登记、设计、施工记录及随机资料等严格检查,资料分两份存档。5.2日常管理5.2.1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2.2建立完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2.3将叉车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纳入工作安卫培训及应急演练计划中。5.2.4对到期特种设备报检、更新特种设备台帐,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文件编号:AAD1_Y1_A0XX版次号:A/05.2.5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要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5.2.6叉车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故障或异常情况按照《生产设备管理规定》记录;将该故障或异常情况通报安全环保处。5.2.7使用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5.2.8叉车检验不合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立即告知安全环保处和设备处,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注销申请,手续办理完成后更新特种设备台帐。5.2.9公司各单位不得自行设计、制造、安装任何叉车。6附则6.1违反该安全管理标准者,依本公司《安全环保专业管理经济奖惩作业标准》对责任叉车管理者、责任主管进行惩处。7记录附表1:叉车专项检查表。文件编号:AAD1_Y1_A0XX版次号:A/0附表1:(叉车)专项检查表检查组织单位:检查人: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是否符合(√/X)存在问题1基础管理是否建立叉车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特种设备铭牌清晰3是否制定叉车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4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5是否按照要求定期检验,检验结果是否合格6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7是否及时更新叉车台账8是否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包含:叉车使用登记证、叉车台帐及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叉车的随机资料及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告知证明、隐蔽工程及其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施工质量证明、施工监督检验证明/验收检验报告)9叉车管理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10叉车故障或异常情况按照《生产设备管理规定》记录11三级点检人员是否按要求点检并进行记录12在用叉车是否逐台编号13有无自行设计、制造、安装叉车情况14主要零部件蓄电池驱动的场车,行走电动机应当采用60min(S2)工作制,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15轮胎应当满足使用场地的条件。16起升链条的安全系数不低于5。17动力系统应当设置防止罩壳(如牵引蓄电池、发动机罩)意外关闭的装置,并且永久地固定在叉车上或者安装在叉车的安全处;18内燃叉车排气和冷却系统的布置,应当避免引起操作者的不适;19蓄电池叉车,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应当有30mm以上的空间,当盖板和带电部分之间具有绝缘层时,其间隙文件编号:AAD1_Y1_A0XX版次号:A/0至少10mm;20传动系统机械传动叉车,换挡应当有同步器;21液力传动叉车,应当具有微动功能;22静压传动叉车,只有处于制动状态时才能启动发动机;23内燃叉车,应当配备在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时,能防止发动机启动的装置。24转向与操纵系统转向系统应当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卡滞,在任意转向操作时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25应当具有良好的直线行驶性能。26向前运行时,顺时针转动方向盘或者对转向控制装置的等同操作,应当使叉车右转;27控制装置的动作应当和叉车的运动方向保持一致,并且被限制在叉车的轮廓内;28采用动力转向的叉车,转向时作用在方向盘上的手操作力应当为6N~20N;左右转向作用力相差不大于5N。29液压系统应当设置能防止系统内压力超过预定值的装置,此装置的设计和安装能够避免意外的松动或者调节,调整压力需要有工具或者钥匙;30叉车液压系统用软管、硬管和接头至少能承受液压回路3倍的工作压力。31制动系统应当具有可靠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并且设置相应的制动装置;32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应当相互独立。33电气和控制系统场车的启动应当设置开关装置,需要由钥匙、密码或者磁卡等才能启动;34蓄电池场车的控制系统应当具有欠电压、过电流、过热和过电压保护功能;35蓄电池场车的电气系统应当采用双线制,保证良好的绝缘,控制部分应当可靠。36平衡重式叉车应当设置前照灯、制动灯、转向灯等照明和信号装置,其他叉车根据使用工况设置照明和信号装置;37蓄电池叉车应当设置非自动复位且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文件编号:AAD1_Y1_A0XX版次号:A/038叉车工作装置在叉车(除装有伸缩门架和货叉的前移式叉车)上使用一组单一功能的操纵杆时,离操作者最近的操纵杆控制起升和下降,第二近的操纵杆控制倾斜功能,第三近的操纵杆控制侧移功能,第四近的操纵杆控制辅助功能;在装有伸缩门架或者货叉的前移式叉车上使用一组单一功能的操纵杆时,离操作者最近的操纵杆控制起升和下降,第二近的操纵杆控制门架或者货叉的移动,第三近的操纵杆控制倾斜功能,第四近的操纵杆控制侧移功能,第五近的操纵杆控制辅助功能;39叉车应当设置防止货叉意外侧向滑移和脱落的装置;40具有防爆功能的叉车,应当具有机械防爆的功能,接触、可能接触地面或者载荷的工作装置的所有表面都不能产生火花,所用材料应当使用铜、铜锌合金、不锈钢等,或者用非金属材料(例如橡胶或者塑料)包覆。41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场车应当设置能够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和后视镜。42座驾式车辆的驾驶人员位置上应当配备安全带等防护约束装置;43应当设置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如果下降限速阀与升降油缸采用软管连接,还应当有防止爆管装置;44应当设置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如果下降限速阀与升降油缸采用软管连接,还应当有防止爆管装置;45起升装置应当设置防止越程装置和限位器,避免货叉架和门架上的运动部件从门架上端意外脱落;46蓄电池叉车,蓄电池绝缘电阻不小于50Ω乘以蓄电池组额定电压数值(单位为V),其他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kΩ乘以蓄电池组额定电压数值;47采用对开式轮辋并且装有充气轮胎时,结构上应当保证车轮从车上拆下后,方能松动轮辋螺栓。参考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N0001-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受检查单位/时间:受检查单位负责人:文件编号:AAD1_Y1_A0XX版次号:A/0
本文标题: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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