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__实地检查规程
1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局直单位: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定于5月底进行,现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地检查规程》转发你们,请各学校、各单位组织迎检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对照其中要求准备好迎检材料,涉及附件5的内容作为学校必备材料,请充实到迎检的材料盒中。区督导室2015年5月11日2内部使用妥善保管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地检查规程江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室3实地查验工作流程图检查组成员集中检查组召开培训会,了解检查任务、程序、要求,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明确分工检查组分若干小组分赴受检县,连片检查听取县级政府汇报。与受检县协商安排检查工作,确定检查学校名单,每县一般检查10所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校查阅受检县有关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教育经费、教师队伍等18项内容分别召开4个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每个座谈会参加人员15人左右,一般不超过一个小时分组检查学校并填写《工作表》开展问卷调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并按一定比例抽取,总人数600人以上各小组县城集中各小组每日报告工作进展及安全情况,及时总结检查情况。检查组全体汇总检查情况检查组撰写反馈意见向受检县政府反馈意见4目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地检查规程...............5附件1:检查组召开培训会.................................10附件2:召开受检县汇报会.................................11附件3:抽取受检学校.................................12附件4:查阅有关档案材料.............................14附件5:检查学校........................................17附件6:座谈会和随机访谈.................................21附件7:问卷调查..........................................23: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查验工作规程(供督导人员使用)为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地查验工作,明确内容、规范程序,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的、对各申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进行的实地检查工作。二、检查任务对各申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的县级自评及市级复评结果进行实地核查。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暂行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状况、以及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综合效应,同时考察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如:平等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儿童入学、择校、减负、体质健康、农村学校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等情况。四、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安排。在对申报材料6审核合格后,采取分组集中检查方式进行。基本程序如下:(一)前期准备1.组织申报材料审核。成立由省督学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审核组,按照《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各设区市申报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同时指出薄弱环节、薄弱学校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材料报送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0:材料报送工作》。2.确定实地检查对象和时间。材料审核结果合格的申报县(市、区),全部作为检查的对象。根据拟检查县(市、区)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统筹安排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各督导评估组在县(市、区)工作时间为4天左右(含路途)。3.编写文件资料汇编和检查工作手册。文件资料汇编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省下发的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等。到每县检查时,需编写检查工作手册,主要包括该次检查通知(含检查组成员名单)、日程安排、受检县(市、区)基本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及工作表等。4.组成检查组。向受检县(市、区)派出督导评估组,具体人数根据每次检查工作的任务量确定,一般为6人左右。督导评估组以省督学和相关专业人员为主,设正、副组长,组长由省督学担任。根据受检县的情况,检查组可再进行分组分工,详见《附件11:检查组人员组成与职责分工》,安排检查人员时应遵守回避原则。(二)实地检查1.第一阶段:集中培训。(1)召开检查组培训会。各检查组集体学习有关工作任务要求,进行有关业务培训。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详见《附件1:检7查组召开培训会》。(2)研读有关材料。检查组成员需通读、研究《文件资料汇编》、《检查工作手册》及有关市、县提供的相关材料。2.第二阶段——分组赴受检县(市、区)。(1)召开受检县(市、区)工作汇报会(时间控制在40分钟左右)。各检查小组抵达每个受检县后,首先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受检县工作汇报,详见《附件9:县级政府汇报材料框架》。基本议程:一是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检查工作有关要求(10分钟);二是受检县政府汇报工作(30分钟)。汇报会内容、程序、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召开受检县汇报会》。其中抽取学校详细要求详见《附件3:抽取受检学校》。(2)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汇报会后,检查组集中组织对受检县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面的档案材料进行集体查阅,以核查有关情况,验证有关评估数据和结论。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4:查阅有关档案材料》。(3)检查学校。检查小组分组检查学校,每一组均应对各类学校有所兼顾。检查学校时,在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基础上,重点核查均衡督导评估有关指标、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及校际均衡差异差异,同时了解验证政府工作性指标落实情况。在具体检查某所学校时,可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对以上内容有所侧重。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详见《附件5:检查学校》。检查学校时,检查组人员需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前准备的《义务教育学校核心指标核查情况记录表》为主要工具,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表格,提供汇总情况时使用。检查学校时,可安排召开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可对学8校人员、校外人员进行随机访谈,听取对学校、对县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面的意见。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详见《附件6:座谈会和随机访谈》。检查学校时,开展进行问卷调查,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详见(附件7:问卷调查)。3.第三阶段——汇总情况,反馈意见。(1)全组汇总情况。全体检查组成员集中,召开汇总情况会议。首先由检查组各成员向全组汇报各自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形成最后反馈意见的建议。检查组组长负责汇总全组工作情况,安排人员撰写向县级政府反馈意见稿。反馈意见稿内容包括检查工作情况、受检县(市、区)主要工作成绩(特色亮点)、存在问题、检查结论和整改意见几个部分。反馈意见文字稿需征求全组成员意见后方可定稿。(2)反馈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向被检县(市、区)政府反馈检查意见。由检查组组长宣读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时,原则上不应随意发挥。反馈意见不做最后认定性结论,检查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后,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书面反馈意见。检查组全体成员、受检县(市、区)政府、教育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反馈会议。(三)工作总结1.提交督导报告。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组长负责,在反馈意见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内容框架和主要结论与反馈意见基本相同,重点是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对受检县做出评估认定建议9结论。汇总情况,反馈意见,工作总结几方面工作任务和要求,详见《附件8:汇总情况、反馈意见、工作总结》。2.整理实地检查材料。检查组整理全部检查材料、各种表格数据,并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存档。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学习,提高水平。检查组成员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点掌握《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1号)有关规定,掌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法和实地检查的工作程序,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检查中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努力提高水平。要深入实际,准确把握真实情况,对重点内容要分析透彻,对被督导单位的评价,要言之有据,公正客观。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议中肯,敢讲真话,切忌简单草率、蜻蜓点水。(三)尊重基层,作风民主。检查中要尊重基层干部、教师、群众,态度谦和。安排工作、形成意见时,要充分与地方沟通、交流。维护被督导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忌盛气凌人,粗暴干涉。(四)廉洁自律,注意安全。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不接受宴请,不住高档宾馆,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向地方提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制止地方挂欢迎横幅标语、搞文艺演出、组织师生迎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地方陪同人员,简化接待。注意交通、财物和饮食卫生安全。10附件1检查组召开培训会主要议程:1.领导讲话。2.宣布分组名单。3.讲解检查任务、程序,部署工作并提出要求等。4.集体学习领会有关政策、文件、办法、规定等。5.研究讨论,就检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预案;视情况可就相关文件中有关督导评估技术问题进行研讨、培训。6.各检查组内部分工。11附件2召开受检县汇报会各小组赴受检县后,首先要召开汇报会,听取受检县汇报。一、汇报会参加人员检查组全体成员;受检县政府、教育部门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二、汇报会主要议程汇报会一般由地方领导主持。主要议程为:1.检查组组长讲话。由检查组组长发言,介绍检查目的、任务、程序,对受检县提出有关要求等。2.受检县政府汇报工作。一般由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主要内容应包括:基本县情和教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四个方面的结果及结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主要政策、措施、效果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三、有关要求为提高会议实效,检查组需提前与受检县沟通,交代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受检县提前做好会议筹备工作。12附件3抽取受检学校一、学校的分类1.学校类别一般包括独立小学、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等。如受检县有小学教学点,应抽取检查。如受检县有特殊教育学校,须对其检查。2.学校位置包括县城(城区)学校、农村学校。3.学校整体水平包括好、中、差,以薄弱学校为主。4.学校办学性质主要抽取公办学校,如有特殊需要,也可抽取个别民办(私立)学校。二、抽取的数量抽取学校的数量一般约为受检县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1/3左右。抽取学校的数量一般不少于10所。如受检县学校数量较多(超过40所),可适当增加。三、抽取学校的方法抽取学校一般安排在正式检查学校的前一天,采取指定与随13机抽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1.提前做好学校分类。由受检县(市、区)按学校不同类型、分布进行分类,主要分成县城小学、农村小学、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四组。每组学校再按整体水平好、中、差分成三组。共计12个组。如受检县学校数量较少,可相应减少分组方式和数量。受检县需提前准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位置分布地图。如受检县有大量教学点,同样按照好、中、差分成三组。2.检查小组指定学校。检查组可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的受检县基础分校数据,以及材料审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定学校进行检查。指定的学校主要以薄弱学校为主,也可指定个别优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也要由检查小组指定。指定学校数量控制在50%以内。3.随机抽取学校。被县(市、区)教育局配合检查组通过抽签方式随机分类抽取受检学校。抽取学校时,检查小组提前指定的学校可以从样本学校中取出。4.路线安排。考虑到抽取学校分布情况,如
本文标题: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__实地检查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32634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