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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RK/SMP-QC-051/3文件编号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程颁发部门RK/SMP-QC-05技术质量部总页码生效日期3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受控状态版次A0修订状态第0次分发技术质量部1.目的:建立实验室分析检测用仪器设备的标准管理规程。2.范围:适用于实验分析检验用仪器、设备。3.职责:QC检验员、仪器设备管理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4.内容:4.1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4.1.1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4.1.2仪器设备的档案应设专人专柜管理。4.1.3建立完整的档案,对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运行保养和检修都是非常重要的。仪器设备档案一般分为原始档案和使用档案。①原始档案包括名称、型号、进厂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价格、合同单、随设备带来的全部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指示、备品备件明细表、出厂检验单),开箱验收、安装、调试、验证所有记录说明书及参与人员名单,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电话、地址、联系人等。②使用档案包括入厂后计量校/检记录及合格证,安装位置,每年一次的使用记录情况汇总,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排除故障措施等记录,仪器设备书面操作规程。4.1.4仪器设备的档案原始资料持有者有义务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4.1.5档案使用需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管理。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4.2.1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应存放在单独的房间。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气腐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RK/SMP-QC-052/3蚀仪器设备。4.2.2精密仪器室内有恒温恒湿装置,保证室内温度在15-25℃,相对湿度≤75%为宜。室内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防尘设施。4.2.3在精密仪器室附近要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事故时随时取用补救。4.2.4天平及其它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单独房间内。4.2.5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的水泥台。4.2.6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搬动,并罩上仪器罩防潮,小型仪器可直接放在柜中。4.3仪器设备的维护、校准的管理4.3.1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相适应。如原有精密度经有关部门鉴定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检修、更换或报废。4.3.2所有仪器设备应安装完好,经过验证,取得校/检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使用。4.3.3精密仪器室应注意防潮,经常更换干燥剂以防止仪器生锈。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应经常通电,以达到除湿目的。4.3.4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制定书面使用手册。内容包括:①名称、型号、进厂编号、设备清洁与保养的负责人、实施人。②使用操作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4.3.5使用人应熟悉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性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使用记录。4.3.6无关人员严禁动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4.3.7精密仪器的拆卸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4.3.8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做好检修记录。4.3.9仪器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依据操作手册及时定期清洁、检查电路连接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维护措施,并填写使用、维护保养记录。4.3.10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企业计量部门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检或送出校/检。无制造许可证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4.3.11新购仪器、设备应查看制造厂家出厂校/检证书,作为初次校/检凭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RK/SMP-QC-053/3证,如无校/检合格证或如发现不可靠,及时送出进行校/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3.12一般类计量仪器、仪表由本企业计量部门校/检,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校正。合格后将计量检定合格证贴于仪器上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4.3.13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且应挂上待检修状态标志。实验仪器、设备定期校/检表仪器、设备名称校/检周期检定部门分析天平(盛装0.1mg,精度4级)1次/年,或移动后企业计量部门分析仪器(光谱仪、色谱仪、折光仪等)2次/年企业或当地计量部门电热设备(电烘箱、高温炉、培养箱)按说明书企业计量部门高压设备(高压锅)使用说明书企业计量部门玻璃量器(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首次使用企业计量部门温度计(首次使用前)1次/年企业计量部门5.记录《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下记录。
本文标题:0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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