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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文件浙建管[2009]17号关于转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新特级资质标准的研究报告》的通知各市、“建筑之乡”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新特级资质标准的研究报告》(建市施函[2009]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要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学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现状,帮助企业准确定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就位工作。二、各地要充分发挥资质标准的导向作用,促进我省建筑业的结构调整,引导建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建筑业的转型升级步伐。附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新特级资质标准的研究报告》(建市施函[2009]48号)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09年6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建市施函[2009]48号关于印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新特级资质标准的研究报告》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和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2007年3月原国家建设部颁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简称《新特级标准》)。两年来,大部分特级企业积极行动,努力按照《新特级标准》要求深化改革,也有部分企业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为此,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起草小组结合新的经济发展形势,针对如何保证《新特级标准》平稳实施,研究起草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新特级资质标准的研究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认真学习,做好《新特级标准》的实施工作。附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新特级资质标准的研究报告》二OO九年五月七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新特级资质标准的研究报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起草小组前言2007年3月原建设部颁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特级标准》),同年10月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其中,对新《特级标准》颁布前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实行三年过渡期,到期后重新进行资质就位,为企业做好达标准备工作预留了时间。两年来,部分特级企业积极行动,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努力达到新《特级标准》要求;部分特级企业在等待、观望;还有部分特级企业有一些不同意见和观点。为此,新《特级标准》研究小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新的经济发展形势,针对如何保证新《特级标准》平稳实施,以及正在修订的一级企业资质标准与新《特级标准》做好衔接等问题,按照时代机遇与现实困难、当前任务与长远发展、政策实施与企业需求相结合的要求,从资质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复杂性三方面深入分析,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坚定了改革信心,明确了下一步积极稳妥推进新《特级标准》实施的工作思路。第一部分推进资质改革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资质改革的政策指南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在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的同时,还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地保护和发展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产能,整合生产要素,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保增长和调结构、增效益相统一,增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发展后劲。坚持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造活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要与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上水平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建筑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应明确地认识到:(一)由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调控市场,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把资质改革作为牵动建筑业调整优化结构的主要工作是合适的。(二)在资质改革内容上,应注重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在实施过程中,应努力做到保护先进、淘汰落后,消除障碍、激发活力。(三)虽然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是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但在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下,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和效益亦是不可回避的改革发展趋势。二、实现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是资质改革的核心目标(一)建筑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改革开放以来,金社会5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是通过建筑业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增加值年均增长约12.9%,占GDP比重一直稳定在6—7%,在国民经济20个行业中,建筑业排名第六,领先于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其他13个行业。建筑业是吸纳就业人口的主要产业之一,每年建筑企业就业农民工增加数量超过170万,占全国每年新增就业量的四分之一。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中,建筑业每年为国家创造300亿美元左右的外汇收入。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为43%左右,计划到本世纪中叶达到70%的水平。同时,新型工业化进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均需要建设大量的基础设施,今后几十年建筑业的市场广阔、任务繁重。(二)影响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首先,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产值利润率低。主要表现为:综合性企业过多而专业性企业过少,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和公路工程企业所占比例较大,特别是房屋建筑企业过于集中。以特级企业为例,目前264家特级企业中,房屋建筑企业168家,约占64%;铁路工程企业32家,约占12%;公路工程企业24家,约占10%。这三类特级企业占特级企业总数的比例为86%,其它特级企业数量仅占14%。由于结构、布局不合理,多数特级企业以相似的业务和经营管理模式竞争,为了释放自身生产能力,企业相互间竞相压价、恶性让利,导致整体利润率过低。目前,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仅为2%左右,在第二产业排倒数第一,而资产负债率却达65%,排第二产业第一。其次,组织方式不合理,科技投入贡献低。国外大企业集团普遍实行的是工程总承包,打破行业限制并从可行性研究至最后交钥匙的全过程实施(即BOT或EPC模式),企业更多的凭借技术、服务、品牌领先优势取胜。而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的设计和施工完全分离,建筑企业仅按图纸负责施工,不能从事一些高端的且附加值较高的项目前期工作和设计工作,其产值的增加主要靠增加从业人员的数量来实现。同时,资料显示,我国建筑技术的贡献率只有20%~35%,与发达国家的70%~80%相距甚远。第三,人员结构不合理,劳动生产率低。目前,我国建筑业有854万正式职工,从业人员达3800多万人,而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只有178万人,占正式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比例分别为20.8%和4.6%。在20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排倒数第四,仅稍高于农业、居民服务业和零售业。另外,我国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较低,据统计,2006年我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人均只有2.5万元左右,仅相当于日本的1/20左右。(三)加大资质改革力度促进建筑业优化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按照国家调结构、上水平的总体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资质标准的导向作用,推进建筑业的结构调整,引导建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实现建筑市场“低端准入,高端放开”,提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整作用,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抑制建筑市场过度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资质标准各序列、类别的划分,引导更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立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组成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多样化的需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增加科技进步水平和融资、设计能力的考核内容,引导总承包企业提高科技进步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高端市场做大做强;引导专业承包企业提高专业化施工技术水平,加强企业专有技术使用能力,在专业施工层面上做精做专;引导劳务企业提高劳动者操作技能,加强劳动用工制度管理,为工程施工提供合格的劳务队伍。三、积极稳妥、求真务实是资质改革的基本要求(一)依法坚持资质管理制度建筑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价值巨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本着负责的态度,加强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改革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建筑业的特点,业主购买的只是生产企业的能力,而无法直接选择产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更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资质管理保证生产企业的相应能力。其它国家的建筑市场亦实行准入制度,如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已全面实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信用体系,如担保、保险等作为市场管理的保障。目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环境下,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更显必要。我国自1985年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以来,历经二十几年,资质管理工作不断得以完善,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01年,已形成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3个层次的资质管理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解决建筑业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原建设部于2005年底开始着手进行资质改革工作。(二)认真分析资质管理弊端高端市场准入标准较低,未建立有效的清出机制。在此之前,虽然进行过四轮资质调整,但由于高端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清出机制不健全,建筑企业发展较快,且在市场中只进不出,以至数量膨胀过快,其中特级企业和一级企业的数量尤其突出。2002年建筑企业6.6万家,其中特级企业有105家,一级企业约3000家左右;2007年底11.9万家,其中特级企业264家,一级企业超出6000家。资质类别划分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色彩。2001年的资质标准将施工总承包资质划分为12个类别,其中一些资质类别之间在工程性质、技术特点和工程管理方面的要求是相近的,一些总承包资质间覆盖的内容部分是相同的,如公路工程和市政总承包资质中的道路工程,从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上说差别不大,通用性很强,但却划分为两种资质类别。考核指标缺少对企业科技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要求,承包工程范围界定不够清晰。2001年的资质标准除业绩和人员指标外,侧重于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完成产值等经济指标的考核,而对企业管理水平、科技创新能力、自有技术等反映企业“软实力”的指标没有做出要求。据2007年我们对四省市的抽样调查显示,在220家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中,具有本企业专利、工法的只有30家,大多数企业科技投入很低,没有开发研究过企业工法或专有技术。同时,各级资质只规定了承揽工程的上限,没有设定下限,使高资质企业与中小企业争夺低端市场,并给转包、挂靠等影响质量和安全的行为提供了土壤。(三)稳步推进资质改革从调研情况看,全面进行资质改革,保证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涉及到近1O万家建筑企业的切身利益,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由基本国情决定的,短时期内不宜改变,需要考虑就业、特别是农民工就业等稳定因素。因此,宜呆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资质改革:体现“低端准入、高端放开”的原则。为了形成分层次的建筑业市场竞争格局,避免平均化,提高对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化一级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逐步减少承包工程范围中部门和行业限制;对于面向中小城市和乡镇的二、三级的总承包建筑企业,一般专业化企业以及劳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标准不做大的调整,保持市场的竞争活力。合理界定承包工程范围。每个资质等级企业都应有自身生存的市场空间,高资质等级企业应当设置合理的承包工程范围下限,从政策上划分出不同资质等级企业的市场空间,以避免各层次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先高后低逐级改革。资质标准的修订是体系化、结构性的调整,要求各级次资质标准相互协调,这就需要从“头”理顺,方能分开层次、显现结构。所以把新《特级标准》作为资质改革的关键环节先
本文标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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