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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認同下文化產業的發展-以桃園三民社區為例林士哲、謝登旺*壹、前言自經濟全球化後,台灣地方的傳統文化受到全球化浪潮的影響衝擊下,產生了逐漸消逝的危機。而「文化普同性」逐漸衝擊地方「獨特性」、「特殊性」的文化特色,並且破壞了地方傳統的社會結構與價值認同,這樣的危機感促成地方意識的覺醒,因而使地方文化及產業的發展漸漸受到重視。在二十一世紀全球經濟體制的蔓延下,後現代文化商品性的擴張及民眾文化消費型態及文化價值觀的改變,興起了以「文化產業」為主導開發的潮流,作為地方經濟發展的主要策略,並掀起了全球文化觀光熱潮(楊敏芝,2000)。1995年之後,中央政府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由文建會提出,淸楚的指出社區與文化重建結合的重要性,並以生命共同體的論述,應落實於地方社區政策執行的定位,其目的在喚起「社區共同體」意識,經由社區自主能力去自治經營,迎接「地方的時代」來臨(黃錦鋒,2005)。在社區總體營造之政策中,政府又提倡「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政策。政府藉由地方傳統文化,如:過去的生活、藝術、戲曲、古蹟等的找尋,重現鄉村地區的生活環境,以減緩或拉回外流的人口。在「產業造鎮」策略提出後,從各縣巿的社區總體營造的報告書中,大多以大型活動來揭開序幕,透過活動來引進觀光的人潮,帶來繁榮地方經濟的契機,以期鄉鎮活力之再現。當前政府施政趨勢除了以往的經濟協助文化,也重視到用文化帶動經濟,所以說政府應建立具文化主導性之文化產業政策,藉由對官方與民間文化之雙向輔導與協助,加強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觀點,以增進文化產業之產值,用文化協助經濟復甦(蘇明如,2000)。然而,儘管中央文建會、地方政府文化中心、地方文化工作團體積極採取的文化工作行動,對傳統地方生活與地方特色建築進行維護或舉辦活動等,但這些活動仍偏間斷性、表面化,是否能為地方帶來長久效益及深植的地方文化認同,仍有待評估(黃琇玫,2002)。而地方文化認同的強弱,也深切的影響到文化產業的發展,如何去凝聚地方的共識,增加地方文化認同,也是目前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發展地方產業上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個案是桃園縣三民社區,它是一個由漢人和泰雅族人所共同組成的社區,在不同的族群生活上,也形成了各自所屬的文化,在其社區成員*林士哲現任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系碩士班研究生謝登旺現任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系專任教授兼師資培育中心主任組成的多元性,也造尌了社區文化的多元化。而三民社區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社區,在其文化產業的發展,以當地的農特產品為出發,加上三民社區擁有特殊的自然景觀及歷史建築景點,也豐富了文化產業的多樣性。以目前三民社區所推動的文化產業來說,是以當地的農產品─綠竹筍為主軸,這個原本屬於泰雅族人經濟作物的綠竹筍,在漢人有心且努力的經營之下,形成了社區內頗具特色的文化產業。在推動綠竹筍的產業上,看到兩個不同族群共同投入發展的文化產業。在綠竹筍的地方產業上,漢人由早期的陌生,到現在的發揚光大,足見漢人對原住民綠竹筍文化的認同。而社區在其他文化產業的推動上,也看到不同的族群文化認同,像是以大窩部落基國派老教堂為主所辦理的泰雅祖靈祭、泰雅古禮的集團結婚及三民社區漢人的文化尋根之旅…等,由文化活動的多元性也見證了對不同族群文化的認同及發展。貳、文化認同的概念及理論一、文化認同的概念文化是生活實踐的共同建構,唯有群體所共同認可的生活實踐方式,才能化為群體所屬的文化,又緣於人類群體生活的特性與需要,在族群文化生活下的成員,必然要接受該文化所蘊涵的態度與行為,並且不斷將該文化之價值體系與行為規範加以內化。因為此「文化認同」可視為是同一群體的成員,對群體所屬的文化以接受與內化的過程;群體的成員由於分享了共同的歷史傳統;習俗規範以及無數的集體記憶,也從而形成對某一共同體的歸屬感(江宜樺,1998)。文化認同是同化與內化的心理過程,強調將價值、標準、期望與社會角色內化於個人的行為和自我概念之中,當個體發展對特定群體的認同時,他會將該團體的興趣、標準與角色期望內化到個體。文化認同可反映於政治、經濟、教育、社會經驗及能強化自我地位和身分等因素,而透過生活進行採納或改變的歷程,這歷程中個人會積極的態度、情感、歸屬感,或榮耀心參與及投入所屬族群文化活動與文化的實務,以達到所要達成預期的目標(劉炳輝,2006)。因此,文化認同之意義及性質可從下列說明之:1.文化認同是一種意識性、信仰性、歸屬性、凝聚性的規範促使成員的從屬行為。2.文化認同是個人與族群身分的界定,透過文化、社會的歷程,對個人身分和認同不斷地重新定位(張京媛,1995)。3.文化認同是價值內化的過程,個人經由文化認同而內化的價值體系,反映出族群文化的特質,並以此界定其對人和自然的觀點(湯仁燕,2002)。4.文化認同是動態發展的過程隨著社會變遷產生變化,其可以主觀建構或重新建構,也會面臨變遷或割裂的局面,更關係著族群的興衰(江宜樺,1998)。5.文化認同與族群認同共存相依不可分割,不同的族群通常各具有各自的文化特質,文化的取向影響了個人對族群的態度,而族群的結果則相對的決定了文化的價值觀,族群認同又取決於文化認同,透過特定的文化象徵符號來顯示並增強族群認同(劉炳輝,2006)。文化認同方法也是保存文化之方法,但文化無法以概念系統來延續,而是存在於各種有形物質、社會各個生命體的思想、居民生活、風俗習慣之中。因此文化認同方法大多和活動有關,在活動過程中可藉由觀察、聯結、增強等方式,進行訊息、情感轉移,使文化認同感增加。而活動參與熱絡,有助於認同感的凝聚(鍾東儒,2004)。二、文化認同的理論認同是一個人將另一個或一群人的行為特徵或內隱的人生觀、價值觀等予以內化成為個人屬性的一種過程。文化認同是指個人接受某一族群文化的態度與行為,並且不斷將該文化之價值體系與行為規範內化至心靈的過程,而尋求文化及歷史的認同是所有族群共通的現象(湯仁燕,2002)。文化認同是指社會成員經文化活動的參與過程中,對於文化活動的目標與價值內化於個人心中的一種現象,不但能體會文化活動與個人生活的關係,並自然而然發生良好的情感與認同,而成為個人人格的一部份(林瑞端,2000)。Phinney(1990)曾對文化認同形成的理論,提出三種主要的論述,分別為社會認同論(socialidentityandtheself)、涵化論(acculturaltheory)、認同形成論(identityformationtheory),而本文以涵化論的文化認同觀點,來分析三民社區的族群文化認同:所謂涵化論(acculturaltheory)乃兩種不同文化族群相互接觸,而某一族群或二個族群在文化態度、價值觀和行為產生改變。所關切的焦點通常在族群團體而非個體,和少數族群或移民團體與主流群體或整體社會之間的關係,見圖1族群文化認同型態。涵化論發展的模式有以下幾種(引自張琇喬,2000):(1)兩極化的線性模式:文化認同的概念在於一條連續的直線上,一端視強烈的文化維繫;另一端是強烈依附主流社會中,其產生方式如果是趨於同化主流社會的個體尌不可能擁有強烈的文化認同,對於某一方的增強,相對的即是消弱另一方,亦即,積極的參與主流社會的人,便無法擁有堅定的文化認同。(2)雙向模式:強調兩種文化之間的關係也許是相互獨立的,並非是同一直線的兩端,換句話說,少數的族群成員可能同時具有堅定的(或低弱的)我群與主流文化的認同。(3)多元模式:認為涵化是文化間的對話,故是否接受一種新的文化特性或保留傳統的文化特性,也可能因其中屬性變化(如年代差異、性別)而有所不同。由於情境的不同,涵化的情況可能將隨之而有所改變。生活情境中不同文化的相遇,導致的結果可能是一種新的文化變體而非大化的混合。高少數族群認同低兩極化模式分離者認同自我文化取向雙向模式涵化者雙向認同取向多元模式邊緣者雙疏離取向兩極化模式同化者認同主流文化取向低主流族群認同高圖1族群文化認同型態資料來源:引自張琇喬,2000根據以上認同理論的論點,本研究採用文化認同理論中的涵化論模式,將認知認同度及參與度套入涵化論去分析以下三種模式:1.多元模式(邊緣者)→低認知認同及低參與者;2.兩極化模式(分離者及同化者)→高認知認同者VS.低參與、低認知認同者VS.高參與者;3.雙向模式(涵化者)→高認知認同者VS.高參與者。其分析模式見圖2認同理論分析比較型態圖。高參與度低兩極化模式分離者低認同高參與取向雙向模式涵化者高認同高參與取向多元模式邊緣者低認同低參與取向兩極化模式同化者高認同低參與取向低認知認同度高圖2認同理論分析比較型態圖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繪製。參、文化產業的定義及分類一、文化產業的定義文化產業的內涵是講求其個別性,也尌是產品的個性、地方傳統性、地方特殊性,強調的是產品的生活性和精神價值內涵。學者黃世輝(2001)對文化產業做一個操作性的定義:「以社區居民為共同承擔、開創、經營與利益回饋的主體,以社區原有的文史、技術、自然等資源為基礎,經過資源的發現、確認、活用等方法而發展出來的,提供社區生活、生產、生態、生命等社區文化的分享、體驗和學習的產業。」,而此即為地方文化產業,其特質包括了:1.生活的:生活中見智慧,尊重地方傳統生活文化、技術與智慧的運用尌是文化產業發展的精髓。2.共享的:地方產物共用,重視地方資源。地方生產的,地方人先使用,使用中不斷改進使物產更好,更願意與更多人分享。3.人味的:在地文化的自信與對外人的善意,熱情表現在自然流露的人情味中。4.內發的:對自己文化的認同、喜愛,自我反省發自內心的認知,從而表現在外給人的感受上,對文化產業的推動是從內部自願發動的。5.小而美:不企求成為超大,但在符合社區的、人性的尺度下發展,雖然不大卻可以永續經營。蔣玉嬋(2004)對地方文化產業定義如下:1.本質上:地方文化產業具有獨特性、創造性、內發性、自主性,它是少量的、合作的、具有地方的風味。2.內容上:包括社區的景觀風貌、歷史遺跡、文化活動…等。它可能是原生的,也可能是創造的,但一定是源自社區的資源。然而,它不一定是具體可見的產品,也可以是一種環境氣氛的感受。3.行為取向上:是強調產品的價值、精神內涵、分享、學習與體驗。4.結果上:要使社區活化,生活環境、人的生活品質提昇。古宜寧(2005)認為文化產業是藉由文化所衍生活動的結合,它首要應重視是文化內涵與象徵意義,而它的經濟價值更應由文化的價值來決定,因此具有下列兩項特質:1.產品必頇地方化、地域化,這樣才能對地方各種相關產業活動的振興有直接的幫助。2.內發性的發展策略,即是以地方本身做為出發點,基於地方的特色、地方的條件、地方的人才、甚至是地方的福祉為優先考慮來發展產業。綜合以上學者對地方文化產業的看法,本研究將地方文化產業定義為:具有地方歷史的產業,透過文化藝術與地區環境、地方人才的整合,創造產業的獨特性及價值性,形塑社區的魅力,帶來地方的經濟繁榮與再生。二、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一詞在台灣大約從1994年左右被提起,正好是台灣開始由文建會大力提倡社區總體營造的時機。而1995年的「文化、產業」的研討會中,當時的文建會主委鄭淑敏,更說明了在全國文藝季中被提及的重點「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是中華民國首次將「產業」與「文化」結合在一起所提出來的口號(謝東宏,2004)。而文建會提出此文化口號的初始動機為:隨著國內經濟結構的轉變,各地鄉鎮產業普遍面臨轉型的壓力和危機,而各地方原本尌有豐富的文化資產,如手工技藝、傳統建築、文化藝術活等等,如果經由社區營造的策略,加以整合、強化,朝「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方向發展,不但可以恢復地域的生機與活力,也為國家蓄積了競爭力(文建會,1998)。以下針對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做一個簡單之定義及釐清:1.文化產業化台灣有豐富的文化資源,不論精緻或是通俗、都會或鄉村、菁英或一般,而如此多樣和豐富的文化資源,若沒有經驗命脈支撐的話,文化不容易存活。「文化產業化」正是去找尋各種面向的文化,用不同的包裝來經營。「產業化」未必是文化的庸俗化,而是在傳統文化面臨瓦解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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