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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9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河北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和“政府领导、防治结合、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继续坚持“积极应对、冷静应对、科学应对”和“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密切关注重症病例”的指导思想和防控策略,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二、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严防暴发流行,降低发病率;积极救治病人,提高重症病人治愈率,降低病死率。三、工作内容(一)疫情报告1、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规定,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患者,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2、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1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3、疫情信息分析和反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报告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浏览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手足口病病例异常增多、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死亡病例,及时进行核实后,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二)疫情监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坚持疫情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手足口病病例异常增多、呈聚集性分布情况。要组织流调人员实行分片负责,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定点医院、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疫情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省、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手足口病病原监测,及时发现EV71型病毒感染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积极开展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做好发热伴皮疹病人的登记、筛查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病例明显增多或出现聚集性病例现象。村医对辖区内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可疑病例劝家长携带患儿及时就医。托幼机构、小学校要落实疫情报告员、晨检、因病缺勤追踪与登记制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三)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每一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每一起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咽试子、粪便、疱疹液、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规范填写送检单,立即送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要认真填写个案2调查表和撰写流调报告,详细描述病例流行病学接触史,分布特点,临床特征,实验室检验结果,危险因素和就诊等情况。流调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四)实验室检测各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具备手足口病实验室诊断能力,对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病例标本(咽试子、粪便、疱疹液、肛拭子)进行肠道病毒核酸RT-PCR检测,及时确定病原学类型,检测结果应立即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且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进行订正。检测标本必须留样备份,检测阳性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5-8月份,各设区市每月至少收集20例临床诊断病例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防治所检测。(五)重点区域防控以农村、托幼机构和小学校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流调人员实行分片负责,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定点医院、托幼机构,指导落实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等制度,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卫生监督机构加强传染病防治、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对普通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要送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治疗,对与死亡病例或重症病例的适龄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医学观察(7天以上),如无异常按期终止医学观察。对死亡病例、重症病例、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进行消毒、隔离等卫生学处理。如发现托幼机构在1周内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发3生1例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应建议教育部门采取放假措施,关闭托幼机构2至3周,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爱国卫生运动,以农村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除“四害”工作,消除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现象,开展改水、改厕工作,对粪便、垃圾、污水等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七)预防控制措施。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个人、家庭、托幼机构的卫生和防止医院感染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键措施。1、个人预防措施(1)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2、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1)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4(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5)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6)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症状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7)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3、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3)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4)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5)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6)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7)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5(八)宣传教育。要按照《河北省手足口病防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力争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每周至少一次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专题宣传。2、利用农村广播,每周不少于两次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3、疫情高发区域和防控重点区域,组织动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乡村干部入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力争每个婴幼儿家庭有防治手册或明白纸。(九)人员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内容,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鉴别诊断、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的能力;协调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报告员的培训,重点围绕手足口病的疫情概况、流行趋势、预防知识要点、健康教育技巧、方法等,提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十)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手足口病的督导检查工作。省卫生厅适时对各地、各单位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河北省手足口病防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6为切实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手足口病的科学知识,增强儿童家长、医护人员、学校及托幼机构教职员工的防护意识,减少和降低手足口病的感染、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控。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和人际交流传播方式,以人性化的手段和方法,广泛、深入、及时、主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防控手足口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控制或消除各种患病危险因素,改变人群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有效遏制手足口病的传播和蔓延。二、目标针对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采用多种有效手段和方法,通过培训、健康传播和行为干预,使目标人群(儿童家长、医护人员、学校及托幼机构教职员工)和广大群众了解手足口病的危害,掌握预防手足口病的常识和方法。力争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三、工作内容(一)制定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手足口病防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目标和任务,做到积极主动、注重实效、科学规范、针对性强。(二)开展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手足口病的发病趋势,组织开展医疗7卫生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以及相关部门人员的技术培训,重点围绕手足口病的疫情概况、流行趋势、预防知识要点、宣传教育技巧、方法等,提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培训、专人落实防控措施。(三)宣传形式1.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电视字幕、新闻报道、专题讲座、专家热线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专题宣传和防治动态的新闻报道,使广大群众认识和了解科学防治方法,减少不必要的恐慌。要积极争取各级主流媒体的支持,开设手足口病防治知识专题、专栏或专版,及时宣传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预防措施和防控成效。2.各地、各单位要设计制作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册、折页、传单、爱心提示卡和张贴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及时发放到农村、社区、医院、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场所。发放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有登记、评估和总结。3.各地要组织指导学校利用板报、主体班会、健康教育课等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每个学校要有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板报和教学课件。4.托幼机构要设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饭前便后洗手,房间通风等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加强儿童用毛巾、牙刷、水杯、奶瓶、奶嘴、共用玩具等可能会受感染用品的消毒工作,加强食品与环境卫生工作,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场所传播,增强预防意识和能力。开展托幼机构晨间体检,及时发现和隔离治疗患者。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挂图。5.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机构要指8导托幼机构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家长会、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儿童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儿童家长的防范意识,培养儿童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习惯。教育儿童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机会。发现孩子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时要及时就诊、及时隔离、规范治疗。要将宣传折页、明白纸发放到每位儿童家长。6.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宣传展板、健康教育大课堂、专题讲座、宣传片等,以候诊教育、门诊教育、住院教育和出院教育等形式,对病人及患者家属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医护人员控制院内交叉感染的自觉意识。在门诊大厅、肠道门诊、楼道及病房要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单。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循环播放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本文标题:河北省2009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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