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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篇规章制度第一章党群团工作规章制度第一节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条例笫一条为了适应医院领导体制改革的要求,改善和加强医院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医院工作的最高准则,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围绕医院领导体制、医疗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开展党的工作,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保证院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推动和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等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第三条医院党支部对全院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医院沿着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前进。第四条按照党政分工原则,党组织和行政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党支部积极支持院长行使对业务行政工作的决策权和统一指挥权,并与医院行政密切配合,发挥工会、职代会和共青团的作用,同心协力,共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和自身特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医院。第五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2(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二)搞好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支持院长实现任期目标和对行政业务的统一指挥;(四)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五)加强对工会、职代会、共青团等群众绀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做好群众工作。第六条党支部对以下重大问题应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一)医院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院长任期责任目标、科研计划、职工培训计划;(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室调整、以及主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或废除;(三)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工资调整、职务晋升、职工生活福利及奖惩中的重大问题;(四)院长认为必须提交党支部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其他问题。第七条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一)主持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组织贯彻党的决议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二)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三)组织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四)主持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发挥各个组织的的作用。第八条医院党支部要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对医院各级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对院长提出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人选方案,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九条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健康的政治生活制度,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第十条党支部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一)坚持改革,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如何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二)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反对浮夸,多做实事,讲求工作实效。(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不谋私利,以身作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第十一条科室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院行政的指令,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本科室群众的思想政治领导,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同科室负责人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充分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第十二条医院党支部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要给予批评;违反党纪的,必须严肃处理。4第十三条保证和监督是医院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党支部必须以积极态度,把保证和监督贯穿于行政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党支部对院长在行政业务上的重大决策,应当积极支持,保证实行。对院长的决策党支部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提出,必要时应报告主管机关或上级党组织。第十四条保证和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医院应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向;(二)医院职工能够充分享有民主权利:(三)医院应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以及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四)医院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保证和维护国家利益和医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五)医院和院长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第十五条保证和监督的主要方法(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端正党风、院风和医风;(四)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通过各种形式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四、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党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5形势、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理想、道德、纪律的教育。教育党员发扬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精神,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个人利益要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十七条党支部要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情况,帮助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可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党员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十八条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坚持党员条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按期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第十九条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成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活动外,每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季度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每月至少过两次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党的活动。第二十条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党支部应当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教育党员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纪的党员应当及时处理。6五、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一条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为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进行理想、纪律、民主、法制和革命传统的教育,进行以医德、医风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反对和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二十三条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不断总结和创造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意做好医疗业务活动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应当鼓励先进,帮助后进,方法应当寓教育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之中,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第二十四条党支部要注意加强政工队伍的建设,发挥政工干部的作用。按照上级的编制规定,充实建立一支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应当重视政工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关心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对政工干部和行政业务干部在待遇上应当一视同仁。六、党支部和群团工作第二十五条党支部对职代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保障职代会行7使规定的民主权力;向职代会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党员职工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支持引导职工代表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党支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党的工作作风。第二十六条党支部要加强共青团和其他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定期讨论研究他们在工作中的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上级党组织批准之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本条例实行中如需修改,修改权在党支部,通过讨论修改后的《条例》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一、参加人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必要时扩大到非党支部委员的院级领导同志。二、时间:每月一次。重大问题须及时研究,可临时确定召开。三、内容:需要党支部(扩大)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医院改革的重大方案。(二)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有关医院重大建设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等重大8事宜。(五)干部的培养、考核、配备、任免、奖惩,干部的退休,党员的发展,转正审批以及党员的违纪处分等。(六)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重要工作总结。(七)其他必须由党支部(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四、会议内容须提前一天通知到会人员。会中要作好记录,以备检查。五、会议形成的决定,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纪律监察工作制度一、医院纪律监察在院党支部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工作。二、维护党的章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的顺利实施,为医院的发展建设保驾护航。三、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搞好党风、党纪、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四、认真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案件的查实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五、每季度召开支部纪检委员会议一次,通报交流情况和分析研究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上级指示、决定;学习党风党纪有关资料;学习纪检工作的业务知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参加人员:党支部全体委员、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9二、时间:每年召开二次。三、内容:根据上级党委、纪委下发的有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结合院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进行。四、会议由书记主持。五、要求:做到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会中各支部委员、班子成员应该按照党风廉政的要求,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医院发展为大局,增强团结,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会议记录(或复印件)报送区卫生局党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支部“三会”(一)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二次。三、“一课”(党课)由党支部书记、纪委委员或党支部成员向全院党员上党课每季度一次。有条件的支部每季度可自选内容上党课一次。医院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一、参加人员:党支部全体成员、院级领导。(可以扩大到中层干部)二、时间:每月二次。三、内容:(一)党中央、国务院、卫生部以及上级党政下发的重要方针、政策文件。10(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等内容。(三)党纪、政纪、法制教育及党风廉政教育。四、方法与形式:阅读文件、原著,座谈讨论,联系实际,中心发言,或观看录像,做到有针对性、实效性。五、组织实施:(一)由党办按上级安排拟出计划,党支部同意后实施。(二)学习由书记、或党办主任主持。(三)作好学习记录,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四)不能到会者,必须事前请假。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参加人员:支部委员、党小组长。二、时间:每年召开一次。三、内容:根据党委要求,对照检查支部工作、支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四、会议由书记主持。五、要求:会前准备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实际思想问题,增强团结,书面记录(或复印件)报上级党委。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11一、支部党员大会的性质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享有最高决策权。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规定(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二)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三)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讨论、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二)讨论和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三)听取和审查
本文标题:党委工作条例(二甲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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