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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十二五”文化改革与发展专项规划“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推动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制定《泉州市“十二五“文化改革与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进一步促进泉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具有积极和重要的意义。《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文化强省建设纲要》及《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全市文化建设成就,阐述了“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提出一批建设项目,是“十二五”时期推进我市文化改革发展和安排重大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基本依据。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第一章“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时期我市文化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泉州市各级文化部门和广大文化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文化为主线,以实现全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为出发点,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和多元文化中心的优势,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文化资源,全力打造泉州文化品牌,推进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使泉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文化阵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相继建成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南音艺苑、梨园古典剧院、锦绣庄民间艺术园、广电中心技术大楼等功能不同又富有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福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泉州分中心和104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点。全市现有1个市级艺术馆,10个县级文化馆,其中国家一级馆5个,二级馆1个,三级馆2个。有1个市级图书馆、9个县级图书馆,其中国家一级馆6个,国家二级馆4个。现有乡镇文化站163个、村文化活动室1656个,极大地提升了基层文化服务水平。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已形成无线、有线相结合,现代化、多技术传输覆盖大格局。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7.87%和98.18%,数字电视用户数超89万户;广播电视覆盖建设不断推进,建成1个无线发射塔和5个县(市、区)广播电视大楼,改扩建扬子山发射台。完成3个高山差转台的升级改造和全市4101面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设施的转星调整,以及345个村的卫星接收小前端“模改数”工作。提升市级台设备数字化水平,完成虚拟演播室和非线性制作网络的建设,基本实现了广播电视的前期采访和后期制作、播出数字化。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络不断拓展。全市拥有公开发行的报刊29份,平均每户家庭拥有0.41份报纸,高于全国平均每户0.3份的水平。由泉州作者撰写、在全国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类图书每年近200本(册);全市各级新华书店销售门店53个,城乡书报亭100多个。建成民营图书批发市场1个,入驻批发经营单位16家。出版物零售单位400多家,出版物发行从业人员5千多人。拥有大型图书超市两家,营业面积均在5000平方米以上,各类出版物20多万种,初步形成了新华书店系统、民营发行网点和便民书报亭为一体的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络。(二)文化惠民服务质量展现新面貌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不断探索文化工作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在延续文化下乡的基础上,拓展为“万千百十”文化惠民工程(万场戏剧歌舞演出、千场辅导讲座、百场展览、十个图书流动服务中心);市本级结合节日庆典组织开展各类广场文化活动,先后举办了3届“海丝文化节”、1届“闽南文化节”、1届“国际南音大会唱”、5届泉州元宵灯会、5届“威远楼之夏”戏剧展演、5届“府文庙之夏”,以及2010年“中国航海日”等大型和常态性的文化活动。各县(市、区)也根据自身实际,经常性举办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全市每年的各类活动总量不下15000余次,极大丰富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文化惠民项目扎实开展。深入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个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提前2年多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涵盖1073个自然村共10万用户。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新建和改建“农家书屋”701家,并对1143个已有的村图书室进行充实改造、加挂“农家书屋”牌子,切实缓解了农村群众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实现对社会免费开放。(三)文艺创作展演水平实现新提升文艺精品战略成果丰硕。20余件作品和个人获全国、全省艺术最高奖项。木偶《四将开台》参加奥运会开幕式。电视连续剧《施琅将军》获“五个一工程奖”。木偶戏《钦差大臣》、梨园戏《节妇吟》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提名剧目。木偶戏《火焰山》荣获首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新编高甲戏《连升三级》获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26件作品入选全国第十一届美术展,获一项银奖、一项优秀奖。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工作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350多件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市广电中心6个栏目荣获“福建新闻名专栏”称号。举办两届泉州刺桐文艺奖,160多件作品获该奖项。群文创作参赛频获嘉奖。舞蹈《姑嫂看戏》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选调参加第四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获一等奖。在全国群众文化政府最高奖“群星奖”比赛以及全国少儿文化蒲公英奖、中国人口文化奖、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中国曹禺戏剧奖·小戏小品(非职业组)大赛、CCTV全国电视小品(非职业组)大赛及其它全国赛事中,获72枚奖牌,获奖数居全省之首。(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全面推进。南音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2010年《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动实施13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园区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十百千基础工程”(即建立10个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100个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与传习中心、1000个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点),建立传习所50个,在中心城区设立展示点199个。建立健全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8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1个;认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4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83个。形成三级传承人体系,33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3人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2人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投入普查人员2332人,社会力量参与8807人,各县(市、区)投入普查经费275.71万元。首次普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143444条,项目调查18312项,普查成果汇编11套、177册。文物博物事业蓬勃发展。“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录》。全市有四级文物保护单位776处,其中国家级20处,省级76处,市、县级680处。合理布局、优化整合博物馆资源,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建成开馆,泉州南建筑博物馆迁入泉州市博物馆世界多元文化展示中心,新建2家县级博物馆;注重博物馆内涵建设,完成了泉州海交馆的民俗文化、伊斯兰文化陈列布展工作;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海交馆通过国家一级博物馆评定验收,泉州市博物馆、晋江市博物馆、德化陶瓷博物馆通过国家二级博物馆评定验收;完成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抓好全市多处建设项目的文物调查和抢救性发掘工作,完成府文庙明伦堂、关帝庙、安平桥等文保单位的修缮工作,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五)文化交流迈开新步伐不断拓宽文化交流领域,先后组织92团次1582人次对港澳台和对外文化交流,邀请96团次1551人次抵泉文化交流。对台文化交流更加密切。连续举办4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5届“泉州澎湖乞龟民俗活动”、4届“海峡两岸闽南语歌星选拔赛”、1届“海峡两岸关帝文化节”、2届“温陵妈祖会”、1届“郑成功旅游文化节”、1届“南安国际凤山文化旅游节”、1届“海峡两岸(安溪)茶机具博览会”等对台文化活动,基本实现对台文化交流月月有项目;成功开办“刺桐之声”广播和闽南语电视频道。“刺桐之声”有3个栏目落地台湾。与国台办主办的“中国台湾网”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成为该网站合作方中唯一的广播媒体;电视闽南语频道信号覆盖金门县全境,并以新媒体形式,实现节目落地台湾本岛。成功举办“欢乐泉州·走进金门”文艺活动。积极开辟渠道,与台湾传媒机构合作,开办《唐山过台湾》、《台湾好滋味》等栏目,组织“海峡两岸主持新人大赛”等活动。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接待台胞27万余人次。对外文化交流十分活跃。对外文化交流呈现多渠道、多样式、高规格的特点,积极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文化交流活动。南音、木偶、高甲等剧团及泉州海交馆多次赴外进行展演、布展;接待一系列国外文化参访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泉州电视台在美国斯科拉电视网开办《中国泉州》栏目,并在美国和菲律宾举办“中国泉州电视周”。泉州晚报社与菲律宾媒体合作创办《泉州晚报·海外版》,扩大其在东南亚国家及马达加斯加等地的发行。这些活动有力地展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魅力,扩大了泉州的影响力。(六)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文化市场监管有序。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在全国首创、全省率先完成视频监控平台和软件监控平台建设,对网吧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并认真落实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入场登记制度,有效地规范了网吧管理;深入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扫黄打非“惊蛰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日益健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初步建立了包括演出市场、广播影视市场、音像市场、娱乐市场、图书报刊市场等文化产品和服务体系。市广电中心以每年2000万元以上的效益递增。全市拥有印刷企业1200多家,年产值80多亿元,其中超过亿元印刷企业30多家,“全国百强印刷企业”2家,印刷业的企业数量和生产总值均占全省印刷业的近三分之一。有出版物零售单位400多家,年销售额5亿多元。在建或已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8个,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7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8家。成功举办了两届海峡印刷技术展览会,共签订交易和合作项目、意向项目531个,总价值43.4亿元。组织参加三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值43.268亿元。(七)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理顺文化行政管理职能。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职能,成立文化综合管理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管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工作,提高对文化市场的执法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激发活力。成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市电影放映公司基本完成改组,组建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泉州影剧院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有效整合泉州艺校与文化艺术中心资源;公益性事业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高效、科学的管理制度。二、“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泉州抢抓机遇,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化环湾型城市的重要时期,从更高站位、更高层次、更高平台上大力发展泉州文化,为实现“走前列”服务,已成为必然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将会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命题”作为议题,从战略的层面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把推动文化发展提上新的高度,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文化产业
本文标题:泉州市“十二五”文化改革与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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