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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讲座企业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应该知道并必须了解的法律法规1、《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2、《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4、《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后法优于先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关于劳动合同,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的,适用《劳动法》,如果两者有冲突,以后者为主。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增加了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承包经营用工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符合民主化、公示化、法律化三要素告知义务企业与劳动者均需相互告知所需要了解的情况不得扣押企业不得扣押员工证件,要求担保及收取财物书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试用管理试用工资有所要求,试用期限有所调整试用解雇要说明理由,试用不适用经济裁员与经济补偿项目用工增加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模式培训服务期专项培训可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培训费总额竞业限制商业机密知识产权可设保密协议约定可设二年内的竞业限制期员工兼职不允许员工兼职,企业录用在职员工承担连带责任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拖欠工资社保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扩大经济裁员经济裁员条件放宽,应善加利用劳务派遣对派遣单位进行限制,规定用人用工双方义务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半月发薪,口头协议即可实现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特点用工成本提高用工风险加大用工难度增强劳动合同书面化经济补偿全面化劳动关系长期化集体合同特别化试用期严格化规章制度规范化竞业限制合意化员工辞职自由化解雇保护重点化合同效力严肃化加重企业违法成本◇双倍赔偿范围1)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的,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3)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除补发解除期间工资外,应当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加重企业违法成本◇经济补偿的标准◇适用标准:“四半五入”A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B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C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D普通员工不再受12个月上限限制。◇高薪员工:两个上限A高薪员工: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B两个上限:a月薪标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b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C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注: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计算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不再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也就是说即便劳动关系中断一段时间后,员工仍在本单位上班,如果员工被动解除或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按员工中断前后的上班时间来合并计算。◇支付时间:办交接时A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B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加重企业违法成本4)50%至100%的赔偿金处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时间: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一个月———一年———合法双倍工资视为无固定提醒注意:1、用人单位依法应该主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劳动者个人“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与拒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以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2、劳动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应返还一本给劳动者。曾有案例,由于两本劳动合同都由公司保管,在法庭上,员工只承认最后一页的签字是自己的笔迹,前面的内容均不承认自己知晓。劳动合同的订立◇企业的告知义务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职位告知书、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书)◇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劳动者应如实向企业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的订立未告知的后果:◇对员工:因欺诈导致合同无效1、可以导致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对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对企业:相关条款可能对劳动者无约束力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订立◇禁止扣押证件、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且处500-2000元/人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用人单位如劳动合同上述必备条款不完备,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且在发生争议时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项目合同)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签订。B特点是:无试用期;无明确终止期限,因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或出现法定终止情况而终止;可以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C针对下列岗位适用:1)无法确认工作周期的岗位2)需较长时间进行考核试用的岗位3)季节性、临时性用工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应当签订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违法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B视为签订的情形:用人单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签订的后果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一年三年试用期限:≤1个月≤2个月≤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0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试用期=0个月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0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违法约定后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若劳动者王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正式工资为1800元。对于3个月的试用期王某已履行完毕,王某可以追讨的只能是超过2个月法定试用期的那1个月的赔偿金。并且,赔偿的工资标准,法律明确的是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王某依法应该获得的赔偿金是:1800元×1个月=1800元。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当书面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论是否调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形式:有效变更=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双方签章◇劳动合同可以变更的事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随时解除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压迫工作单位违章指挥工作未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不正当理由订立或变更合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期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此为正常情况下解除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时需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无需告知,立即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解除(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随时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兼职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通知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无法达成结果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解除(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裁员(提前30天,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员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指自然条件、原材料或能源供给条件、生产设备条件、产品销售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不可抗力、企业迁移、被兼并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注意:1、裁员人数:需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2、裁员程序:①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②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③裁减人员方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3、对裁减对象的限制:①不得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中所列人员);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③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2)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应送达员工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原则两例外两终止”1)原则上,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外: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原则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外:若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因用人单位的违约或侵权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3)两终止:①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本文标题: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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