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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机构配置、职责为适应水利改革发展要求,建立职责明确,运作顺畅,统一高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各项规程,全面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旗实际,对内设机构达茂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重新调整。调整后人员配置及职责如下。一、机构人员配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共配置人员13名。其中:主任(项目法人代表)1人,工程建设部2个,工程管理部3人,工程规划部1人,工程质检部1人,材料供应部3人,财务部2人。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为达茂旗水务局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工程验收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承担水利工程规划立项、方案编制、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把关、工程进度安排、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建设资金控制、工程审计、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信息汇总上报、工程移交等工作,1、工程建设部主要职责:(1)负责可研和初设的实地调查,拿出初步实施意见,报分管领导,由局务会研究讨论确定;项目内容确定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写。(2)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的有关资料,参与编制工程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审查工程招投标文件;开工前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公示,参与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施工设计图的审查和技术交底;参与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工作。(3)工程建设部人员会同施工单位做好项目施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建设中发生变更会同工程规划部、管理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4)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会同施工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落实项目实施场地、征地、拆迁等,协调解决群众与施工单位的冲突、矛盾。(5)在局领导、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现场管理工作,严格按相关规程规范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会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进行核查、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场;协助施工单位和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按规程规范做好工程复测,掌握工程量,及时报送工程量清单和阶段竣工图;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材料和设备检测、各分部工程质量检测和评定等资料;驻工地现场人员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工作,主要任务是盯质量、盯进度、盯数量,做好项目法人工作日志;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制止并向质检部、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反映,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及时处理。(6)负责群众自筹资金的政策宣传、监督、核实、筹集。(7)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8)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决算审计、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办理工程移交手续。(9)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参与工程分部、单位、竣工等验收工作。(10)承办领导及项目法人交办的其他工作;明确职责做好协调配合。2、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1)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投标,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负责合同管理,组织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水务局负责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按照水务局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包括项目信息、进度月报、年报、统计报表、形象进度、和各种报表的搜集、填报。(4)负责工程项目各种验收的申报;负责工程分部、单位、阶段、竣工等验收工作;负责提供各类上级检查、稽查所需软件材料,按要求编制汇报材料及上报。(5)负责工程建设简报的编写、发行;负责工程建设有关收发文的处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整理归纳各种资料信息,提供总结报告和会议材料。(6)参与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请报批手续,参与项目变更报批;其它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7)协调和处理项目部与各部门关系;做好项目部内勤服务工作。(8)承办领导及项目法人交办的其他工作;明确职责做好协调配合。3、工程规划部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旗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中长期规划;(2)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协调设计单位开展工作,负责水利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的立项申报工作;(3)负责向有关部门收集、提供项目前期所需的基础资料;负责可研、初设、实施方案编制的评审工作;办理可研、初设、实施方案的上报和批复手续。(4)、参与水利工程统计汇总、归纳总结的上报工作;(5)承办领导及项目法人交办的其他工作。4、工程质量安全部主要职责:(1)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检查、监督各参建单位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2)负责按规定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手续,在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3)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对工程质量负责;(4)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三捡制”;监督各参建单位对建筑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材料、构件和设备等进行规定的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包括项目法人的第三方检测,施工单位的检测,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等。(5)会同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相关的规范标准,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责令施工单位处理或返工。(6)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项目法人和分管领导,同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事故处理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和安全事故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7)负责组织由分管领导、项目法人代表、工程建设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和二级站队等组成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进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自查自检要做实做细,有记录有图表有签字。(8)承办领导及项目法人交办的其他工作。5、材料供应部主要职责:(1)负责所有物资的入库清点、验收工作。接收货物要索取配货清单,入库物资经项目法人代表和保管员签字及时入帐。(2)负责所有物资的出库清点,严格按照实际出库数量开具领用单,领用单手续要齐全,领用人、保管员、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领用;并注明用货地点和项目名称。(3)严格按照物资的出入库入帐登记,日清月结,物帐清楚、相符。(5)保持库房整洁,货物堆放有序。(6)定时向项目法人提供货物库存清单,缺货应提前告知项目法人。(7)配合财务部做好出入库帐本登记管理。6、财务部主要职责:(1)负责整个项目资金拨付、工程款支付、财务管理、工程决算等工作。及时掌握并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每笔付款凭证的真实性,对工程财务负总责。(2)财务工作人员对工程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每一笔项目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手续的完备进行严格审核,凡有不符合相关手续的,坚决不予接受,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汇报各种财务信息。(3)每笔报帐发票必须经经办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财务会计、分管领导、局领导六人签字和财务审核方可付款。(4)工程款支付程序:①所有工程款支付由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进行申报;②施工单位申报资料先经现场监理员校核,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③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校核申报资料,签注意见,报分管领导复核审定签注意见;④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凭证;⑤财务人员负责按工程合同条款核对工程款无误后支付;⑥项目法人代表和局领导最终签名支付意见。(5)负责编制竣工财务决算。(6)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财务审计、稽查、检查等工作。达茂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成员名单主任(项目法人代表):王跃文工程建设部:部长:魏占清成员:周永红工程管理部:部长:李树先成员:商桂花王璇工程规划部:部长:韩瑞工程质量安全部:部长:刘喜峰材料供应部:部长:李根成成员:曹美玲刘秀莲财务部:金美娥李树盘
本文标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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