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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理学教育思想的形成和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第一节科举制度的演变与官学的改革第二节书院的发展第三节私塾与蒙学教材第四节朱熹与理学教育思想第五节王守仁与心学教育思想第一节科举制度的演变与官学的改革一、科举制度的演变(一)宋代的科举发展阶段1.地位的提高。宋初废止了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度,视科举为取士正途。科举及第的进士不仅享有显耀,而且立即就可以作官,而且升官较快,尤其是取中高第者。据统计,宋仁宗一朝共举行13届科举,取中一甲(状元、榜眼、探花)者共39人,后来官职没有达到公卿的,只有5人。一、科举制度的演变(一)宋代的科举发展阶段2.规模的扩展。宋初每届取士人数与唐代大体相同,不过二三十人。宋太宗时开始大幅增加录取名额,此后,每届大体维持在三四百名的规模。取士规模终究是有限的,对那些多次应试不中者,朝廷又开辟了特奏名的科目,降低考试难度,以予照顾。如果还考不上,等达到足够的年头,一般是经历15届以上的应试后,朝廷就干脆赏给一个相当于科举某种出身的称号。一、科举制度的演变(一)宋代的科举发展阶段3.方法与内容的改革。王安石变法时,废除帖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必试经义。经义是论述儒经某一内容的小论文,既考察考生对儒家经典的掌握理解,又考察考生的文笔水平。为了加强评阅的客观性,王安石还编制了经义式,作为标准格式。考试内容专用《三经新义》(诗经、尚书、周礼)取士。4.时间的变化。宋神宗将科举改为三年一试,此后成为定制。5.方法的变化。(1)废止门生称谓及公荐制。(2)实行殿试制度,将选士大权直接掌握在皇帝的手中。(3)改善考官任用制度。权知制度锁院制度(4)实行别头试制度。(5)对试卷实行弥封(糊名)、誊录制度。(二)元代的科举中落时期特点一:民族歧视明显。四等人在考试科目、答题要求和考试结果方面都不相同。放榜时,分右榜和左榜。两榜各分三甲,但以右榜为尊。特点二:开创了以四书试士的先例。从《四书》中出题,以《四书章句集注》为答题标准。特点三:科举制度日趋严密。(三)明代的科举鼎盛时期1.科举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三)明代的科举鼎盛时期2.创立了以八股文取士的科举模式。八股文由宋代的经义发展而来。又称制艺、时艺等,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辞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四)清代的科举没落时期制度与明代同,科场舞弊日益严重,科举制本身存在的弊病也日益显现。清代挟带衣这件挟带衣,正反两面抄满了八股文的范文。题目均出自《论语》,计353篇,约20万字。乡试枷号处罚图清代乾隆谕令:严惩夹带案中的有关人员。并指出,对被查出的夹带士子,均按《科场条例》进行处罚,一旦搜出,在考场前先枷号示众一个月,然后革去功名,贬斥为民,终生不得再参加科举考试。夹带作弊的考生,有在朝中为官的家长,也要受到处分,对教习的老师要连坐,若有说情者,均有处治。对考试、复试交白卷的考生,尽管未有作弊之处,也要被流放到关外。严惩枪替清代代笔者称“枪手”,考试时替人代笔称“枪替”,图为枪手被查出后,枷号于贡院大门前,示众问罪。皇榜杜受田故居大门随着科举的规模扩大、日益频繁和重要,以及科举成为入仕的主要途径,科举日益成为教育的主要目的。同时明朝以进入学校作为科举的必由之路。因此,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科举以儒家经典为主要考试内容,使得教育也以儒家经典为主,教育内容固定、僵化。这使得学校教育日益教条化,不求实学,在思想上成为科举的附庸。二、学校沦为科举的附庸宋初采取“重文轻武”的方针,施行“兴文教”的政策,把尊孔崇儒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同时支持佛、道教,使三教融合起来,互为补充。表现:1、尊孔崇儒,提倡佛道;2、重视科举,重用士人;3、广设书院,多次兴学。三、宋代“兴文教”政策四、北宋三次兴学与三舍法(一)庆历兴学由范仲淹主持推动,兴学措施有三:1.诏州县立学;2.改革科举考试方法,先策论,后诗赋;3.以胡瑗的“苏湖教法”为参照,改革太学。(二)熙宁、元丰兴学由王安石主持推动,主要改革有:1.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2.颁定《三经新义》作为必读教材和考试内容;3.设置律学、医学等专门学校,以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才;4.扩建和整顿地方官学;5.改革科举制度。(三)崇宁兴学由蔡京发起,主要内容:1.州县普遍设学,行三舍法;2.扩建太学;3.以学校取代科举取士;4.添设专门学校。(四)三舍法“太学三舍选察升补之法”王安石兴学期间所创,熙宁四年在太学实施三舍法。将太学生员依学业程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个等级。生员初入学为外舍生,依次升舍。平时有品行(“行”)和学业(“艺”)的考察记录,每月由任课教师举行“私试”,每年由学校举行“公试”,外舍生考试和平时行艺合格者可依次升入内舍。内舍生,每两年由政府派员与学校会同举行上舍试,考试和平时行艺合格者可依次升入上舍。上舍生中学行卓异者,可由太学主判直接推荐做官,等于科举及第。其他人根据学业成绩,可分别得到免发解、免省试的待遇,等于减少了部分科举考试的程序。(四)三舍法“太学三舍选察升补之法”蔡京将三舍法推广到州县学,自县学考选州学,州学生每三年考选贡入太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形成一个地方官学与中央官学相互衔接的学制。由胡瑗开创。他在苏、湖两地主持州学期间,一反当时崇尚辞赋的学风,提倡经世致用的实学,设立经义斋和治事斋,根据学生的爱好和专长分斋而教,旨在培养“明体达用”的人才。经义斋主要学习六经经义,属于“明体”之学,主要培养比较高级的统治人才;治事斋分为治民、讲兵、堰水、历算等科,属于“达用”之学,以培养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技术、官吏人才为目标,该斋学生可以主治一科,兼学其他科。意义:苏湖教法导致了学风的转变,对宋明理学的产生起了先导作用;创立分科教学和学科的必修、选修制度,在世界教育史上也是最早的。五、“苏湖教法”“分斋教学法”“积分法”是累积计算学生全年学业成绩的方法。始行于宋朝太学,至元朝国子学趋于完善,明清继承和发展了该方法。基本规则是每月考试一次,每次考试上等的为一分,中等的为半分,年积分八分者为及格,可与出身,或者升级。不到八分者继续学习。成绩优异的生员,只要达到积分标准,也可以不受学习年限的制约。六、积分法六等黜陟法是清朝时期实行的府、州、县学学生员定级考试制度,有相应的奖罚措施。学员考试成绩分为六等,一等补禀膳生,二等补增广生,三等无奖无罚,四等罚责,五等降级,六等除名。基本特点是对生员进行动态管理,其等级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学业成绩升降,将其等级与学业成绩紧密挂钩。该制度是在明朝“六等试诸生优劣”方法基础上发展完善而来,是清朝地方官学管理上的一个重要创新。七、六等黜陟法明朝国子监监生的实习制度。始于洪武五年。历事制度规定国子监生学习到一定年限,分拨于在京各衙门,历练事务,称为历事监生。除分拨在京诸司办事外,历事监生也被派到州、县,清理粮田,或督修水利。历事后朝廷考核,上等送吏部附选,遇有缺官,挨次取用;中等的再令历练;下等才力不及的,则送还国子监读书;不合格奸懒的发充下吏。明英宗正统三年废止。清朝初年又曾实行过一段时间。监生历事可视为中国古代大学的教学实习制度。八、监生历事元、明、清三代的一种设在城镇和乡村地区,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地方官学。元朝五十家为一社,每社设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农闲时令子弟入学,读《孝经》《小学》《大学》《论语》《孟子》。明代地方普设“社学”,民间十五岁以下的幼童可入学就读,学习冠、婚、丧、祭之礼及经史历算,并兼读“御制大浩”和“本朝律令”。清代各直省的州、府、县都设立“社学”,每乡一所,社师择“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充补。九、社学第二节书院的发展一、书院的产生与发展(一)概述:书院是我国古代教育发展历史上的一朵奇葩。书院之名始于唐末,有两种。一为官方修书、藏书之所,一为民间设立的主要供个人读书治学的地方。自北宋始才成为一种正式的教育制度和组织形式。宋代书院的发展嬗变经历了北宋兴起和南宋书院的勃兴时期。(二)北宋书院兴起的原因:1.科举取士规模日益扩大,而官学却长期低迷不振,士人失学。2.佛教禅林制度在办学形式和讲学制度等方面为书院提供了现实的参照。3.源远流长的私学传统为书院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基础。4.印刷术的应用,使书籍制作极为便利,是促成书院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北宋六大书院:白鹿洞书院、石鼓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茅山书院嵩阳书院大门嵩阳书院讲堂(三)南宋书院发展的特点:1.书院的数量和分布的区域大幅度扩大;2.大量的宋初著名书院都得到了恢复和重建;3.书院内部的设施和功能更加完善;4.书院的规章制度更加完备。南宋四大著名书院:岳麓、白鹿洞、丽泽、象山(四)意义:1.书院扩大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类型,起到了弥补官学不足的作用。2.书院提倡自由讲学,注重讨论,学术风气浓厚,开辟了新的学风,成为推动教育和学术发展的重要动力。3.书院在办学和管理领域也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措施,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朝代著名书院书院发展的特点书院官学化的倾向评价二、《白鹿洞书院揭示》与书院教育精神《白鹿洞书院揭示》是宋淳熙六年(1179年),朱熹重修白鹿洞书院,讲学授徒时为书院生员订立的学规。内容: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教育目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治学顺序;“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为修身之要;“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为接物之要。意义:《白鹿洞书院揭示》是世界史上最早的教育规章制度之一,它集中体现了书院教育的精神,不仅成为后续中国封建社会700年书院办学的模式,而且为世界教育界瞩目,成为国内外教育家研究教育制度的重要课题。三、东林书院与书院讲会东林书院简介:位于江苏无锡,原为北宋杨时讲学之所,名龟山书院。元朝废为僧庐。明万历年间,顾宪成重新修复。顾宪成、高攀龙、钱一本等先后讲学其中。书院讲会:东林书院的讲学活动主要是继承和发扬了王阳明的讲会方式,并形成了自己的特点:1.定期召开学术讨论会;2.讲会过程中常和以诗歌,以调节气氛,活跃思想;3.既论学,又议政,追求“为圣为君”的“实学”;4.主张学问必须“质诸大众之中”,相互帮扶,相推相引,相渐相摩。东林书院不仅是东林学派教育和学术活动的中心,也是制造舆论的政治活动阵地。高攀龙顾宪成杨涟四、诂经精舍、学海堂与书院学术研究清代书院有四类:一是以讲求理学为主的书院,二是以学习制艺为主的书院;三是以学习“经世致用”之学为主的书院;四是以博习经史词章为主的书院。清代乾嘉时期,出现了考订古书、研究语言文字的考据学派(又称朴学、汉学),成为当时支配学术界、教育界的一种潮流。阮元分别在杭州和广州开设了旨在由古文训诂以通经义的书院-诂经精舍和学海堂。书院学术研究的意义:1.打破了专搞八股帖括、节抄剽窃、盲从模仿的坏学风和“富贵利达”陷溺士心的劣风,主张根据考博采证据进行朴实的说理。2.放弃了空谈性命的理学说教,主张为学必须“百尺楼台实从地起”,提倡“事必求其根底,言必求其依据”。书院学术研究的意义:3.聚集了一批名师大儒,一面教导学生,一面钻研学问,培养了大量的学有所成、学有所长的人才,在学术研究上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4.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择师而从”,以自由的独立研究为主,要求学生以“淹博”为基础,“精审”分析,“识断”综合,“一方复活先秦之古学,一方又加以新解”。五、书院教育的特点(一)书院的功能。书院既是教学机构,又是学术研究机构,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书院往往成为一个地区的教育和学术活动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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