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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对当代的意义作者:乡下二叔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包括了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理解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意义,才能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涵,才能保持对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决定了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基础上,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又肯定了最广大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基础上,即充分发挥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又不断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这使得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包容性。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核心主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各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各民主党派既是多党合作的主要成员,也是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其主要职能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高度重视各民主党派的作用,通过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充分发挥与之相联系的那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人大和政府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有关重要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都要经过人大的批准,这些本身就是必须在审议通过前要在政协进行协商的“重要问题”。要增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就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要更好地促进民主政治发展,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得益彰,人大就必须是重要的协商主体。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决策的执行和实施,也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社会组织是当前正在培育和发展的新的重要协商主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社会组织层面的协商民主纳入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并提出要鼓励、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健全、管理和引导,推动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协商主体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新的重要协商主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协商主体基本上覆盖了中国社会的各方面、各层次,不但实现了最广范围内的政治参与和公共协商,而且其协商主体也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能够通过制度化渠道迅速有效地将协商意见转化为公共决策,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反观西方协商民主,无法真正体现出多数公民的利益,而易为少数利益集团所操控。尽管西方一直呼唤以“协商共识”为目的的协商民主,反对把民主制度变成利益博弈的平台和渠道,主张协商民主的超阶级性,但资本主义国家各利益团体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不可调和,社会缺乏一致的根本利益。西方协商民主最终能达成的还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妥协,其重点还是在保护个人或特殊阶级、特定群体的利益,只不过在较完善的政治程序的掩盖下,这种局部利益容易被打扮成“公共利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这就决定了广大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不再为资本家占有,而为劳动者自己所有,决定了发展成果当然应该由人民共享。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层次性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我国不能实行单一的国家所有制,而要事实就是地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实行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求多种市场主体。今日之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人民生活已从短缺走向富裕、从贫困走向小康,非公有制经济功不可没。客观的事实是: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据,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非公经济对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近年来,中央多次下发文件一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期间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明确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经济的两翼,长期并存或互相交叉(混合经济)。如果折其一翼,中国经济就难以持续飞行。据此,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本分配制度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是在公有制范围内实行的,以劳动者的劳动为尺度,多劳多得、少老少得。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然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自己付出劳动的数量、质量直接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创造、人才的尊重,这有利于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如果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必然存在收入的差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产生了富裕程度差别,不同所有制经济和分配方式也会造成差别。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客观存在的社会差别在很长时间内不可能消除。另外,不同的产业和不同的政策优惠,都可能导致人们之间的收入不同。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将社会公平特别是收入分配的公平,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指导原则和衡量标准。我们应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同社会主义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统一起来,实现分配的社会公平,同时又要维护促进劳动和生产效率提高的积极性。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两个同步增长,其目的就是要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个体收入水平有机结合起来,让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能有效造福劳动者。
本文标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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