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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服务大厅管理工作,规范业务、争创一流,树立人劳社保人员的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服务大厅窗口办公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标识醒目,桌、柜及工作台上的物件必须存放有序,整洁美观。(二)服务大厅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当日值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开门。(三)大厅工作人员应着装朴素、整洁,文明上岗。(四)在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精神饱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不得高声喧哗、谈笑打闹,干扰他人工作。严禁与前来咨询、办事人吵架,发现一次扣奖金50元;凡因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被群众投诉,经查实确实违纪的,每人次扣奖金50元。(五)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办负责制度。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以及如何办理等;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人要告知服务对象到经办人处或有关经办科室。(六)严格依法办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被投诉查实、并被上级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人次扣奖金100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服务大厅后门正常工作时间应关闭,非本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柜台内。发现一次扣大厅负责人100元,当日值班人50元。(八)服务大厅内应上墙张贴《业务办理指南》、文明用语口号以及设置其他便民措施。局五项机制一、公开承诺制。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提高服务意识,以建设学习型窗口,提高服务队伍的素质为抓手,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努力营造不断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创新的良好氛围。不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和先进事迹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素质,提升中心服务水平。二、首办责任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对象到经办人处或有关经办科室;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服务对象,并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部门;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服务对象反映的事项、内容、相对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下来,并及时书面报告岗位职责管理办公室。三、限时办结制。执行上级部门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安排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不能在规定时限办结的,应书面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并明确办结时限。对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理。对紧急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事项,各科室要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申请延期办结时限,并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四、考核评议制。按照武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效能建设考评标准,对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工作作风、遵章守纪及内部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了量化考核。加强日常检查考评,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及评优评先挂钩。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向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五、追究问责制。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和监督执行管理机制,提高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水平,为用人单位和广大群众提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程序办事、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等十种情形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追究方式依次为教育诫勉、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发年度奖金、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题: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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