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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反腐败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政府谈,百姓谈,媒体谈,可腐败依旧,而且呈愈发严重的态势。中国政府一直采取高压政策,可仍有四千名贪官携款外逃,这些人大部分不懂外语,靠黑金来买房子出租过活。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百万美元落地绿卡政策,成了腐败分子的‘天堂’门槛,而人民的血汗钱则成了敲门砖。拒不加入国际反腐败条约的美国,奉行在国际上一贯不得人心的双重标准的目的,正是为了获得‘外财’来输血。争取有效的国际合作,是打击腐败逃生的形式。有人说。搞民主选举可以反贪污,呵呵,这简直是赌博。中国试行民主选举的地方普遍存在的贿选,就是因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升官发财梦的诱惑。选举,只是民主的壳子,只能有可能对候选人优胜略汰或对政治势力轮替权力,而对于制约权力毫无用处。在权力不受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情况下搞选举,那很容易造成‘李登辉换陈水扁’式的轮番贪腐。求人不如求己,怎么有效地防范和查处腐败呢?政府职能的转换则是核心问题,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才是根本途径。权力滋生腐败,要想完全制约腐败,是不可能的。但制约权力,让权力的使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化,受全民监督,就会根本性的遏制腐败的蔓延。我们的政府机构设置了很多反腐败部门,有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但是比较尴尬的是同级地方并不能实行有效管理。地方纪委管不了一把手甚至二把手,检察院也归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如何管上级?要想让反腐败机构完全发挥作用,机构改革势在必行。湖南郴州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市长组织部长等150多名官员的集体贪污案,就说明了现行监督体制的弊病。那个不愿意回国的温州区长,为什么直到出国了才开始查呢?如果纪委和检察院反贪局合并成为国家调查局,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考核选拔优秀干部任职,把地方的管辖权收回,接受全民的举报和监督。这样,贪官们会有一怕,因为贪污者的头上有了一把利剑。完善制度是反腐败战役得胜的根本性保障,官员财产和政府帐目的审计,要彻底和完全,更要常态化。等人家跑了再去抓,得先问问自己原来为什么不查或者是为什么没查到!面对体制的漏洞,不能不亡羊补牢。对于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举行民主决策方式来决定,还要让人民监督执行。比如,拆迁问题,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火车票实名制问题,能源问题,通讯资费问题,行政收费问题,供暖问题等等。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推进,会大大减少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因为当事人有了决策和监督权。就环境污染这一事例来说,2005年就有5.1万起群体性冲突事件。癌症村的增加让处在高耗能高污染工厂周边的人们时刻恐惧于自己的健康和生命,而地方政府要的是经济增长的政绩和税收补充开支。如果制度跟进迅速,民主决策,对执行者该查的查,该审计的审计,让权钱交易,非法征地等彻底曝光在人民的监督之下,贪污腐败就会受到根本性的遏制。打击内部关系网也是抑制贪污腐败的途径之一,特别是县乡村三级,严密而又固定的关系网,水泼不进,针扎不进。比如,新毕业的大学生即便校门再高,不表示表示也不一定能进县里的某个局任职,也要被挂起,而对应的则是关系网中的内部子弟亲戚可以自由选择。于是公平得不到推崇而贿赂盛行,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很多村支书和村主任可以代行村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先斩后奏甚至斩了也不奏,而村民为了求他们办事反倒要陪笑脸还要送礼。县乡村三级政府的合谋如果是谋取私利,官官相护,那是非常可怕的,这关乎9亿农民。打破关系网也就撤掉了保护伞,让贪污分子单兵作战,其‘威力’便会发生本质性变化。17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到2020年实现人大代表基层选举化,是不是会有所改观呢?对于基层的民主,必须发扬并制度保障。但是,选举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才是民主的实质。无论是任命还是选举得来的权力,只要不受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制约,那就制不住贪污腐败。基层涉及民生的政策让老百姓自己决定并监督执行,贪污的难度就会加大很多,何况众目睽睽下,敢伸手的有几个?在城市中的居住小区,竟然有近90%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的业委会还竟然是开发商成立的,如何来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于是变成了‘村委会’,可以公然自定收费价格,侵吞停车费等业主利益,于是冲突不断,屡见不鲜。我们的基层政府却被动地坐在办公室里守株待兔式办公,全然没有主动协助的意愿和行动。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式是当务之急,比如,村委会和村支书,只适合让他们做主持人和召集人,一切村务均由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而我们的政府的职能部门,则要制定工作职责而让他们动起来,不能被动式服务,等事态扩大到不可收拾了再来不得不收拾。质量检验,工商检查等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实际工作效果来考核绩效。比如三鹿奶粉事件,质检部门都是干什么吃的?赔偿,处罚,换人,换机制。亡羊补牢,意犹未晚。养鲫鱼的喂避孕药,养猪的喂瘦肉精,还有层出不穷的掺杂使假现象都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利的佐证。市场经济不是道德经济,需要严格而周到的监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政府职能的转换是个老问题更是个大问题,人民的满意才是检验标准。全世界各国官员都有不同成度的贪污腐败行为,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的就少,而不完善的就多。比如号称民主国家的印度,只注重选举,然而非甘地或尼赫鲁的遗老遗少根本选不上,贪污腐败比中国多,而经济发展比中国慢。中国的总体制度是个好制度,但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很多行业和细微层次的制度还很不完善,亟待改善而且刻不容缓。只要各级政府变‘关起门来办事’为‘打开门办事’,公开公正公平地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并接受人民的监督,那政府形象就会深入民心。暗箱操作的贪污腐败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人民自然会满意。笔者认为,群众路线是反贪污反腐败的根本保障,13亿双雪亮的眼睛才是最厉害的杀手锏!“权利的过分集中而得不到有效监督,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腐败问题由来已久。腐败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不分国界,不分企业,源远流长,从古至今,从政府到企业,始终存在。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仅2009年,全国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就高达1819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单笔受贿额1.6亿元的纪录。很多学者对腐败问题做了研究,本文试通过腐败产生的原因,并对腐败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类别的腐败特点,试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对预防腐败提出对策。据心理学分析,人的任何行为背后都隐藏着心理动机。腐败是社会行为,其背后动机和产生原因是什么,将从人的内在动因和外在动因进行分析。(一)个体欲望(内在动因)个体欲望是产生内在动因的根本,是人类行为产生的根源。欲望是由人的很多需求产生,而需求根据不同环境、不同个体而不同,一般而言,欲望需求由于个体贪婪心理、失衡心理、心理侥幸、从众心理等产生。1、贪婪心理。人有自私方面的不满足性。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人在低级需要得到满足后,会追求高级需要,这无可厚非。贪污者在生存、安全、社交、尊重需要基本得到了满足后,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慢慢蜕变,他们蜕变成把享乐当作自我价值实现的目标,慢慢走进了腐败的深渊。欲望是个无底洞,一种欲望满足了,另一种欲望又会产生,对腐败者来说,欲望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便难关闭,有了钱想更有钱,有了老婆想情人,有了一点权利想更多权利,如此下去,贪污者想满足无休止的欲望,唯一方法就是用权利去交换。腐败交易成功后,会在心态上是一种成功体验,引发收益感、满足感、欢乐感乃至成就感,从而渐渐上瘾。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当一个行为结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会重复实现,不断强化这种行为。这样腐败者会更疯狂地攫取权利满足私利。2、失衡心理。根据亚当斯公平理论,一个人不仅关心自身报酬的绝对量,还关心相对量,即通过与他人比较来确定自身所获报酬是否公平。这种比较结果将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贡献大于自身收入,认为自己得到的太少而失去的太多,从而产生心理失衡。当自身还在重要岗位上,掌握着重要资源,就容易滋生趁自己还有职有权时捞一把来弥补。对于企业一般员工而言,因薪酬管理中分配差距拉大,同龄人、同单位、同管理待遇有别,同工不同酬等问题而产生心理失衡。3、侥幸心理。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利益大小与行为后果不成正比时,即当腐败成本很低时,而利益远远大于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先例表明可以逃避处罚时,往往会有人铤而走险,抓到了算倒霉,抓不到是走运,冒这样的风险划算。因此,侥幸心理是在客观环境条件具备下,最容易产生腐败的心理因素。4、从众心理。为了权利更好变现,腐败者往往形成很多利益小团体,并演化为潜规则,其中之一就是通过合作方式追求最大化利益目标,通过从众可以很快融入利益同盟,参与利益分配并增强归属感与凝聚力,通过责任分散来减少罪恶感。这也是为什么串案,窝案很多的原因。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处在中层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在集体腐败过程中,已经意识到腐败的危险性,主观上并不想参与,但因种种利害关系,“无可奈何”,最终选择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二)腐败机会(外部诱因)当个体有腐败动机,却无法产生腐败,原因在于自身是否有机会,比如,一介平民,也就没有腐败可言。一般而言,产生腐败机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具有重要平台。这种平台可以是担任重要职务,或者掌握重要资源。人一旦有了权钱,就有了权钱、权物、权权交易的可能,这时有利益关系的人往往为了自己的需要而主动诱惑其犯罪。2、监督机制缺乏。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意识到这个并不难,理性建立这些制度也不难,可为什么腐败还是越演越烈,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第一,建立制度的是人,而执行制度的也是人,执行制度的人也可能把监督权“商品化”,进行腐败,使监督形同虚设。第二,制度本身存在漏洞,绝对不存在漏洞的制度是不存在的,而且中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整时期,市场经济制度很不健全,贪污者总千方百计找漏洞逃避监督获取非法利益,况且他们本身就可以通过权利交换来逃避惩罚。3、中国特有的礼尚往来人情关系文化,与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巨变的特殊背景,社会价值观多元化,有极少数人滋生了享乐,拜金主义,社会风气日下,有些人抵抗不住诱惑,随波逐流,联合腐败。三、预防腐败行为产生的对策对于烟草行业而言,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员工整体收入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据《2008年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昆明2008年在岗职工26169元/年,而同期当地烟草企业薪酬整体水平均明显高出该地区平均水平,员工自身生存需求和职业安全需求得到较好解决。因此,待遇不是解决产生腐败行为的根本。那么,需要从其它方面着手。1、完善人才选拔与任用制度一是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绩效考核中,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任用要求,注重品质主导型的绩效考评,采用特征型指标,以考评员工潜力为主,主要考评员工信念、价值观、动机等,选拔有正确价值观、信念、组织承诺高、贪污动机不强的人。二是使用更加科学有效的选拔方法。诸如引用人才测评技术,如通过人格测试,了解其人格气质、性格、、动机、价值观、社会态度等,分清他隐藏的腐败动机,防患于未然。避免选拔到有很强腐败动机、有性格缺陷的人,减少让一部分自身性格特征和价值观有缺陷的人进入关键重要岗位。2、完善职业生涯管理开辟多条员工成长通道,避免员工职业通路中断,晋升无望而心理失衡。建立后备人才库和人才梯队,保证充足人才供应,防止对某个稀缺性人才的过分依赖,避免其恃才傲物。对于特殊岗位但掌握重要资源的员工,在晋升无望的情况下,就可能会成为高危人群,对于这部分人员,要拓宽他们成长空间,从身份上体现其价值,比如助理等职位,或者享受待遇和一定社会地位,但不掌握资源和重大决定权。3、加强重要岗位工作轮换对于产生腐败行为机会很大的岗位,应加强岗位轮换。按照美国学者库克研究职业周期特点的理论,员工在同一岗位工作6年以上,就会产生职业倦怠,其创造力也会逐渐减弱。如果对于这部分人及时进行岗位轮换,可以避免某些管理人员在某岗位上过多培植自己势力范围、形成难以制约。这样既断绝了腐败的机会,又丰
本文标题:反贪污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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