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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文件编号:CJB-A1-001页码/页数:1/1主管部门:手麻室修订年限:每4年一次发行日期:2015/11/2已修订次数:0次最近修订日期:----/--/--版次:1版宝鸡市人民医院手术麻科编写:审核:批准:1.目的1.1加强科室药品管理的规范化。1.2明确药物使用规则,确保用药安全化。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宝鸡市人民医院麻醉科全体人员。3.定义无4.职责无5.标准5.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5.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专柜、专锁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5.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5.4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主麻醉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5.5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阿片类及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毒麻药品的安全使用,结合麻醉科临床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该管理规定,科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5.5.1麻醉科科内阿片类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锁管理,设定固定基数。5.5.2一类精神药品和阿片类药品应由必须取得开具毒麻药处方权资格的麻醉医师开具处方。5.5.3日常手术较大或急诊手术较多时,麻醉医师之间可以互借阿片类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但谁使用谁开处方,并于次日及时归还。5.5.4阿片类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过程中用一开一,严禁多开少开,实行处方核对制,每人每日使用药品要及时开出处方,并于次日晨会后持处方及空安瓿到专管人员处兑换药品,并核对保险柜内固定数量。5.5.5专管人员每日于晨会后检查保险柜内麻醉药品,并将处方与空安瓿进行数量核对,及时登记在阿片类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取药登记本上,与取药麻醉医生进行面对面交接,双方签字确认。5.5.6阿片类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取药人员取回后,应迅速与管理人员交接,如遇管理人员不在应与主任交接,主任代为保管。5.5.7管理人员与各麻醉医师应严格负责药品管理,确保阿片类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存放安全。6.流程图无7.表单及用物设备无8.相关文件8.1《宝鸡市人民医院文件管理制度》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最近修订日期:页码/页数:、
本文标题: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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