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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通知书采购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名称:2016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项目包A重招2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6-668号-A-CZ2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1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函………………………………………………………………………2第二章询价须知…………………………………………………………………………4第三章响应文件编制、封装和递交……………………………………………………7第四章合同文本…………………………………………………………………………9第五章报价函……………………………………………………………………………12第六章附件及附表………………………………………………………………………13第七章询价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32第一章询价邀请函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项目包A重招2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一、项目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项目包A重招2二、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6-668号-A-CZ2三、项目简介:用于医用教学包A:一次性医用品一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七章)四、包A项目预算:20万元;五、询价通知书售价、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1、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2、询价通知书出售时间: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3、询价通知书出售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五楼512室)。4、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开户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市汇城支行账户:254601819870财务部咨询电话:0371-66316301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8、按照本询价邀请函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七、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需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2014、2015的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近一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八、询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九、开标地址: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522室(顺河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17号院)十、响应文件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代表递交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22室。届时请参加询价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十一、本次询价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信息:招标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371-62576683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院(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购买标书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71-66382199项目联系人:曾老师电话:0371-66364470传真:0371-66364470邮编:450004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6月23日4第二章询价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询价通知书适用于本询价采购中所述货物的询价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单位。2.2“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询价通知书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2.3“政府采购机构”是指依法进行集中采购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8、按照本询价邀请函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10、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包A项目预算:20万元;四询价通知书的修改招标机构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表公告,请供应商予以关注。五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5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保证金:★1、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金额:不少于项目包预算金额的1.5%,不超过项目包预算金额的2%。交纳方式: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询价保证金数额,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询价保证金汇(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应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的存款和汇款。汇款时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开户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市汇城支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与城东路交叉口路北)账户:254601819870财务电话:0371-66316301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供应商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或直接(或间接)延误项目正常执行时,可根据相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七询价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采购项目方面的有关专家共三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4、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6询价。中小企业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清单”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6、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投标人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节能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时涉及节能产品的将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执行。7、政府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投标人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时涉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将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执行。八成交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方接到成交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九验收配送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十有效期有效期: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通知书的有效期。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率累进法计算。十二质疑须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捏造事实或是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核实后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十三询价通知书要求中加★部分属于必须满足项,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7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8第三章响应文件编制、封装和递交一响应文件编制及要求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2、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没有胶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胶装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询价代表人身份证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一年)★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提供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款底单或收据)。★2、报价函3、报价一览表4、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5、货物规格一览表6、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7、申明资格信、供应商资格申明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单位已履行的同类设备合同业绩完整复印件。(评标时带原件备查)。11、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填写的附件及附表等资料。912、售后服务承诺书:培训计划及人员安排,以及伴随服务承诺和计划。13、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4、所投产品涉及到政策功能(中小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二响应文件密封、递交1、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两份(正本与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以上所有物品组成一套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胶装且必须有目录和相对应的页码,没有胶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响应文件和报价函(包括报价一览表)应封装密封,并在信袋上标明“报价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口处有“年月日(询价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3、报价函应准备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另外一份单独密封,和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单独密封的,响应文件也将不予接收。4、响应文件
本文标题: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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