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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注:集团成立初期,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能暂由董事会办公室兼-1-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集团人力资源制度第一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总则招聘及任用招聘面试报到程序员工试用、定级人事档案管理职务任免调迁离职程序工作交接第二章员工培训制度总则入职员工培训员工在职培训员工选送进修第三章考勤制度考勤制度第四章员工福利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第五章员工奖惩规定总则奖励处罚附则第六章员工晋升制度第七章员工职业规划管理第八章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注:集团成立初期,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能暂由董事会办公室兼-2-第一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总则1.1本集团人事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1.2集团及员工的招聘、培训、任用、薪酬、奖惩、调迁、离职、假期、福利、考核等事项,按本制度执行。2招聘及任用2.1集团聘用员工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原则上不招聘50周岁以上人员,专家及高层管理人员除外。2.2本集团员工任用,以思想品德、专业学历、能力经验、健康状况及工作需要为原则。2.3集团聘用员工,采取内部调整与社会招聘相结合的方式。2.4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全面测评、择优录用、持证上岗、避亲录用。2.5集团因业务需要增加员工时,各用工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拟订招聘计划。3人才增补、招聘面试3.1人员增补程序3.1.1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工作需要,配合集团经营目标,协同各部门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3.1.2每年11月底,各单位依据本部门业务发展情况和员工岗位调整计划提交次年用人需求计划《年度招聘计划表》,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25日前向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递交下一年度集团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员招聘计划,并组织年度招聘面试工作。3.1.3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超出编制外),应填写《人员需求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3.1.4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表后,应就申请人员是否为工作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范围内,部门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进行核准后,报人力资源经理、分管领导、副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组织安排招聘工作。3.1.5各单位、部门出现缺编岗位时,原则上应优先考虑从集团内部选拔、调配人才,集团内部无合适人选的,可安排外部招聘。3.1.6增补人员申请被批准后,各部门、直属项目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招聘事宜。3.2招聘面试3.2.1人力资源部根据内部人员情况及收集《人员需求表》的数量,即可拟订招聘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注:集团成立初期,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能暂由董事会办公室兼-3-计划。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1)招聘职位名称及名额;2)主要工作职责;3)任职资格;4)职位预算资金;5)预定任用日期;6)招募方式及费用预算;7)甄选方式及日程安排。4招聘的渠道组织外部招聘,应根据具体缺编岗位的重要性、招聘规模及紧急程度选择不同的招聘渠道。基本原则如下:建议招聘渠道普通员工主管级经理级总经理级外部招聘网络√√√√报纸√√√√猎头√√校园招聘√专场招聘会√√√√员工推荐√√√√内部异动√√√√5进行招聘5.1简历分检:5.1.1人力资源部负责简历的接收并进行初选,初选后提交用人部门,各部门需在2个工作日内返回筛选结果。各部门未选中的简历,人力资源部进行复核,认为有价值的推荐给其他部门筛选;5.1.2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安排面试时间,以电话方式对合格者发出“初试通知”;5.1.3不合格的应聘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5.2组织面试:5.2.1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面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主试人员;5.2.2应聘人员面试时需填写《职位申请表》,作为应聘人员选拔的规范参考依据;5.2.3初次面试采取笔试(由申请部门拟订面试试题)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5.2.4面谈由人力资源部、申请部门经理或授权其他人员分别或共同与面谈。5.2.5用人部门要对应聘者就专业技能进行全面测评,并填写《面试评价表》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注:集团成立初期,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能暂由董事会办公室兼-4-5.3通过初试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办法,就应聘者自身条件和所应聘岗位,核定应聘者入司后的薪资福利待遇并组织进行复试;5.4复试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分管领导与初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谈,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面试;5.5应聘分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项目部经理及以上级别岗位要由集团总部安排复试。5.6经过复试合格初步决定任用的人选,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5.7最终决定录取人员,由集团各部门、人力资源部或项目部确定任用日期后,人力资源部安排办理录用手续,经面试未被录取的人员,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库中。6报到程序为明确新员工报到程序,帮助新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特制定本程序。6.1经批准录用的新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填写《入职人员登记表》,《集团员工信息表》,交验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张一寸照片、原单位离职证明、体检证明(入职人员由集团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先有本人垫付,待试用期合格后再进行报销)等,办理入职及指纹录入打卡机等手续,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简单介绍集团情况。6.2人力资源部按集团制度为新员工建立人事档案。6.3新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手册》、工牌、基本办公用品及饭卡等。6.4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专员带领到录用部门,由部门安排工作。若新员工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带领到集团各部门相互介绍认识。6.5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进行本岗培训、工作交接,并安排工作。7员工试用、定级7.1入职录用员工经培训测试审查合格后,经2个月试用期满,试用人员提交转正申请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试用期员工考核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合格者履行转正手续。绩效优良者,可提前转正。7.2录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进入试用期。新员工试用终期评价如下:1)试用合格;2)延长试用;3)试用不合格。7.3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有品行不良、能力欠佳、无故旷工、不服从分配、不符合任职条件等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不满一周者,不计发工资。停止试用的不合格者按【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办理离职手续。7.4员工一经录用,将直接确定薪酬标准,试用工资为所确定薪酬标准的80%。试用人员经鉴定,并审批合格后,与集团签订《聘用/用工合约》并办理转正手续,享受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注:集团成立初期,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能暂由董事会办公室兼-5-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8人事档案管理8.1经核定录用人员报到应向人力资源部呈交下列资料:1)由集团统一发给并填写的《入职人员登记表》;2)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3)个人简历;4)近期免冠照片4张;5)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6)体检表;7)集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8)离职证明。8.2员工登记表中不得隐瞒任何对本人受聘有影响的事实真相,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如检查发现证件不能满足要求,则终止入职手续办理。8.3员工如有地址迁移,婚姻变更或其它有关情况,须在七天之内通知人力资源部。8.4员工个人资料属机密,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和部门领导外,未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取阅。8.5新入职人员报到,人力资源部验收其相应资料予以归档,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9职务任免9.1集团各级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分实授、代理、兼职三种。9.2集团员工职位可根据本人工作业绩和表现提升或降职。员工具备一定能力和工作业绩时,经所属部门或分管领导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总经理决定晋升。9.2.1晋升原则:能绩兼备,量才取人,用人部门岗前考核合格后,方可调动。9.2.2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提升总额的10%左右。9.2.3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述职,述职以报告的方式进行,述职前述职人员应准备好述职报告。9.3集团高管职务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任免。中层干部的任免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由总经理决定任免,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人事任免文件。10调迁10.1集团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岗位或办公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诿,必须如期交接报到。10.2调动申请的提出本人愿意、调入单位接受。10.3征求被调动人的意见要进行沟通、明确调动意向。10.4被调动人的考核用人部门岗前考核合格后,方可调动。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注:集团成立初期,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能暂由董事会办公室兼-6-10.5员工调动时要办理工作移交,确保工作的衔接。11离职程序11.1员工离职分为辞职(含自动离职)、辞退和解雇三种。11.2凡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或自动离职的为辞职。11.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集团予以辞退或劝退。11.3.1营私舞弊,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擅取佣金者;11.3.2未经授权仿效他人签字或盗用集团印章者;11.3.3玩忽职守,情节恶劣者;11.3.4撕毁涂改集团文书者;11.3.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者;11.3.6盗窃公物者;11.3.7撒播谣言,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11.3.8行为不检或业绩低劣者;11.3.9全年连续旷工3日或累计旷工5日者;11.3.10经医院证明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疾病者;11.3.11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或集团制度,情节严重者。1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集团可以解雇员工。11.4.1.1集团部分歇业时;11.4.1.2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时;11.4.1.3因业务需要而精简编制时;11.4.1.4其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11.5为明确员工离职程序和要求,确保集团不因员工离职而影响正常工作,特制定本程序,各部门和离职员工应严格按此程序执行。11.5.1经集团决定辞退或自行辞职的员工,应向本部门负责人和集团分管领导递交辞职(离职)报告。11.5.2普通员工申请离职,须提前10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管钱、管物、管帐、管档案资料的员工及中层干部申请离职,须提前30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申请离职,须提前45日,总经理申请离职,须提前60日。11.5.3本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辞职报告当日,应征得分管领导同意,上报集团总经理决定是否批准离职。11.5.4员工被批准离职后,将《辞职报告》交人力资源部,由人事专员存档,并领取《离职申请表》,将该表交给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负责人接到此表,应按所通知的内容安排其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山西长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注:集团成立初期,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能暂由董事会办公室兼-7-11.5.5离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由直接上级安排工作交接并监督交接。按集团规定交接人、监交人写出书面交接清单和说明,直接上级需确保交接后工作和财物等无任何遗留问题,若有遗漏由直接上级负责处理遗留事宜。11.5.6凡管钱、管物、管账、管库人员移交由财务部派专人依财务账监督移交。11.5.7离职人员办完工作交接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离职手续完备表》。11.5.8由直接上级在该表上签字确认后,离职人员方可持该表依次到相关部门办理会签手续,集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在表上签字,若有遗漏,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遗留事宜。11.5.9离职人员持各部门会签的《离职手续完备表》,办公室负责对离职人员所领用的各种物品按规定进行清查、回收,对损坏、遗失或无法回收的物品要列出明细,在《离职人员会签表》上标注清楚,依价扣除签字为证。11.5.10由总经理办公室对离职人员违规、违纪、车辆违章和通讯费用缴纳情况进行清查,有记录和交纳过通讯费用的在《离职手续完备表》上登记清楚,依价扣除,并签字为证。11.5.11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对离职人员其他奖惩情况进行核查,并标注在《离职手续完备表》上,并签字为证。11.5.12离职人员离职时,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与离职人员共同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注明日期及原因。11.5.13人力资源部在确认该离职人员所有物品、奖罚情况清查无误后,予以签字,离职人员持《离职手续完备表》到财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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