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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7日第十章贷款新规的法律责任第2页主要内容法律责任概要1贷款新规法律责任的逻辑2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处罚流程34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和权利保护第3页第一部分:法律责任概要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与法律责任的设定法律责任的意义第4页法律责任的定义基本涵义:因违反了合同义务、法定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逻辑:存在法律义务;行为人没有按法律义务的规定进行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人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目的:保障法律的可执行性,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救济、预防三大功能。第5页法律责任的种类根据追究责任的目的:补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通常划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金融市场上最常见的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法律责任第6页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与法律责任的设定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从逻辑结构上分为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大部分。法律后果对应的是假定和行为模式,即法律必须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行为人可以做什么,应当如何行为,禁止如何行为。可以做什么是一种授权性规范,一般不具有强制性;应当如何行为是强制性规范,意味着行为人必须如此行为,否则承担法律责任;禁止如何行为,则是明确划定行为的边界和底线。第7页法律责任的意义法律责任可以视为违反义务的“价格”,违法者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侵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或者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产生追求个体利益的“负外部性”。法律责任的本质是对守法者的保护、对交易秩序和交易预期的维护。违法行为如果不通过法律责任进行平衡和制约,则会激励个人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对守法者的个人则是一种负激励。第8页第二部分:贷款新规法律责任的逻辑贷款新规的法律性质“三个办法”设定法律责任的逻辑第9页贷款新规的法律性质贷款新规是对贷款行为的规范。从法律上看,“三个办法”性质上属于规章,而“一个指引”属于规范性文件。“三个办法”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作为银监会处罚的法定依据,具有“罚则约束”的功能;而“一个指引”作为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能设定处罚,故不能作为处罚依据,但依然是监管的依据之一。从监管上看,“三个办法”属于审慎性经营规则,是对贷款业务活动的规范,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等多个方面。第10页“三个办法”设定法律责任的逻辑《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细化了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细化了行政处罚的情形。“三个办法”的逻辑是,首先规定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其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第11页“三个办法”设定法律责任的逻辑采取监管措施的前提是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限制资产转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第12页“三个办法”设定法律责任的逻辑处罚的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审慎性经营规则的,银监会还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3页“三个办法”设定法律责任的逻辑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第14页第三部分: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处罚流程“三个办法”法律责任的内容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银监会行政处罚的流程及重点注意的问题第15页“三个办法”法律责任的内容“三个办法”中均以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每章的法律责任均两条,逻辑结构和具体内容基本相同。“三个办法”中将法律责任区分为采取监管措施的行为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二者既相互区别又互相衔接。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来讲,被行政处罚的行为比采取监管措施的行为严重;从行为的性质来讲,监管措施所针对的行为主要涉及制度建设、流程、执行等全局的问题,而行政处罚所针对的多是具体的行为。第16页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基本要求“三个办法”中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主要是针对是否建立制度、流程是否合理、组织体系和岗位设置是否到位、制度是否执行等方面。监管措施从对象上看,分为以下三类:对贷款人的措施:一是暂停部分业务,二是停止批准贷款人开办新业务、停止批准贷款人增设分支机构,三是限制贷款人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对贷款人股东的措施:主要是责令控股方转让股权或者限制部分股东的权利。对贷款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措施:主要是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第17页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如何判断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流程是否健全贷款管理的完整业务流程,应该分成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九个环节。制度是否得到执行一是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二是对借款人和项目的经营情况未持续有效监控三是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18页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案例XX银行为购买XX市联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的16人发放贷款38.9万元,委托该汽车经销商对贷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银行未对调查资料进行审核,造成16笔贷款全部逾期。第19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概述行政处罚是直接追究行政法律责任,通过罚款、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直接的剥夺行为,使得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支付成本和对价。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如下:第一,对贷款人的处罚种类有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三种。第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的处罚和其他措施包括责令予以纪律处分、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和禁止从业。第20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内容“三个办法”按照贷款流程,被处罚的行为可以分为三类:贷前管理的违法行为贷时和贷后管理的违法行为一是超越、变相超越权限或不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的行为二是未按规定签订贷款合同的行为三是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到位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行为四是未按“三个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行为五是与借款人串通,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其他被处罚的情形第21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超授权2009年,XX银行向XX公司64名职工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万元,共64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10年。贷款金额和期限均超过了该行住房信贷处《关于对XX市行个人住房贷款请示的批复》中“贷款期限控制在五年以内,贷款金额不超过五万元”的规定。2007年2月14日、15日,XX银行向郭某发放商用房贷款两笔172万元,违反《个人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办法》中“对同一借款人在30日内连续发放的两笔或两笔以上的同一品种贷款,如果累计贷款金额超过本行权限的,视同超权限贷款”的规定(该行商用房贷款授权额度为100万元)。第22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合同瑕疵2008年12月27日和2009年9月26日,XX银行向XX房地产公司累计发放35户、187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全部是假按揭贷款。检查发现,XX公司与该支行签订的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和预售房款监管协议未填写签署时间、编号等基本要素;按揭协议未加盖支行公章,且未提供原件。第23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资本金不到位XX银行向XX公司发放6亿元贷款,用于XX改造项目,项目的总概算为9.53亿元,企业以该项目向两家银行贷款共计9.5亿元,企业实际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微乎其微,造成贷款无法偿还。XX银行对XX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XX项目贷款,应到位45.54亿元资本金中,只有7.4亿元资本金到位证明,无其余38.14亿元资本金到位证明。最终贷款全部逾期。第24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贷款挪用2006年6月至7月期间,六家银行驻上海的部分分支机构累计向中国XX(集团)总公司发放贷款9笔、金额合计27亿元,一家银行驻广州的分支机构向其发放贷款3笔、金额合计13亿元。上述贷款资金中至少有36.6亿元被用于申购新股。第25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内外勾结外部人员与银行员工勾结诈骗XX银行贷款2973万元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沈某、王某等人勾结XX市4家汽车经销商及XX省XX银行张某、巨某、李某等3名员工,采取盗用客户信息,伪造贷款抵押物他项权证和中介机构评估报告等贷款相关要件,从XX银行骗取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后,分别在沈阳、山东、北京等地进行投资,并采取借新还旧、按时还本付息方式掩盖有关事实,诈骗XX银行贷款累计151笔2973.3万元。第26页行政处罚的流程及重点注意的问题行政处罚流程重点注意的问题第27页行政处罚的流程及重点注意的问题行政处罚流程立案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部门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法律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第28页行政处罚的流程及重点注意的问题重点注意的问题证据:证据确凿是行政处罚的基本要素,否则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就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三个办法”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并没有一一对应实施何种类型的处罚和何种幅度的处罚,在法定的“量刑”幅度之内,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相对自由地决定具体行政处罚。第29页第四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和权利保护如何运用法律责任进行合规管理“三个办法”的法律责任与合规管理民事责任的运用与合同的设计刑事责任的内涵与具体运用第30页如何运用法律责任进行合规管理一是避免被追究“三个办法”中的法律责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合规管理的最低标准二是改进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三是系统梳理贷款管理法规,有效维护自身权利第31页“三个办法”的法律责任与合规管理结合“三个办法”的规定,合规管理包括三个层次:建立重要的制度,将外部监管要求内化为银行制度健全流程,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分成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九个环节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和监测第32页民事责任的运用与合同的设计运用民事法律责任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合同管理上一是保障合同的合法有效,设计好各种业务的合同文本,保障产品的合法性。二是在合同设计步骤上,将银行风险控制要求具体体现在合同的条款中。三是严格执行合同,监测借款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第33页刑事责任的内涵与具体运用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面对刑事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管理: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与贷款相关的刑事责任是违法发放贷款罪。运用刑法对金融秩序的保护条款来维护合法权益。与贷款相关的主要罪名涉及虚假信用申请罪、虚假破产罪。第34页刑事责任的内涵与具体运用:案例2003年,孙某在临沂投资开办一家生产装潢材料的公司,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周转资金出现紧缺。孙某在向银行继续申请贷款无望后,用虚假手续以他人名义贷款。他给下属员工周某伪造了假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后,与朋友王某用真实手续共同担保,以给下属员工办工资卡为名,让周某在贷款手续上签字摁手印,以周某做生意为由,从某银行贷出50万元;同年10月1日,经赵某同意,又以其名义从银行贷出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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