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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申请公开屏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屏工商发〔2010〕19号<BTX>关于印发《屏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科、室、队、所(分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意见》和省、州工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在全局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指导各项工作任务,县局制定了《屏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2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现将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好行政指导工作。附件:1.屏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屏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年四月二日主题词: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通知<CSXT>抄送:州局法制科、县政府法制办打印:付琴惠校对:王勇(共打印:3份)3屏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意见》和省、州工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在全局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指导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行政指导的内涵和工作目标工商行政指导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运用非强制性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依法行政和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前提,强化服务意识,推行科学监管模式,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通过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发挥好行政指导特殊的管理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工商执法及监管方法,逐步建立健全刚柔相济、方式多样、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行政指导基本原则正确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不得违4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不得与国家政策相抵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不得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二)自愿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权。实施行政指导时只能采取建议、辅导等非强制方式,通过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达到行政管理目的。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行政强制行为以及其他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处理手段强迫其接受行政指导。(三)公平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指导,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在相关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对不同行政相对人应当实施相同或者类似的行政指导。(四)公开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行政指导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实施人员等均应当采取适当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以便于社会监督,利于自我约束。(五)灵活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灵活实施行政指导,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形式。实施影响较小、时效性较强的行政指导,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即时进行;除即时行政指导外,实施行政指导一般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并采5取书面方式进行。三、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方式行政指导应当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全部业务工作中,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职能过程中普遍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行政指导的实施方式,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行政指导的载体,具有便捷、灵活、多样的特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实施行政指导:(一)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为规范行政相对人行为,就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相关问题向行政相对人提出引导性、倾向性意见供其参考。(1)指导经营者持照经营、亮照经营并按核准的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2)指导经营者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参与市场竞争,杜绝假冒、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指导经营者履行销售者的义务,对商品明码标价,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履行三包义务,对问题商品给予维修、更换或者退货等。(4)指导行政处罚当事人如何改正违法行为,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回访,确保违法行为得以及时纠正。(5)对相关行业协会如何加强自律提出建议等。6(二)辅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相关的帮助和支持。(1)帮助、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2)引导企业提高保护商业秘密、注册商标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企业名称权等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3)积极动员和推荐本地使用时间较长、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参加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4)指导企业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创建“重守”企业。(5)帮助农民发展订单农业、发展农村经纪人、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6)指导企业设立打假维权机构,建立打假维权工作机制。(7)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三)提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就行政相对人容易疏忽的工商行政管理相关事项进行提示。(1)提醒企业办理证照有关事宜。提醒“先照后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相关证件;提醒分期出资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提醒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财产权转移备案手续等。(2)提醒企业及时做好年检和验照工作。通过巡查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工商红盾网公告等方式提醒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年检、验照手续。(3)提醒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商标注册证等经营证照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的延期或变更、注销等。(4)提醒消费者回避消费陷阱等。7(四)规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就容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劝告、预警。(1)根据执法数据分析提示相关主体避免实施易发生的违法行为,对条件无法满足经营要求的相关主体在其筹备阶段进行预警,发出《预警通知书》。(2)对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但无明确法律规范的行为进行劝告。(3)对已经实施违法行为的相对人,坚持“警示与疏导”原则,结合州局推行的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向相对人充分解释说明违法行为性质及其社会违害性,化解矛盾,促其自醒,主动减轻或消除危害。(五)示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推荐、评价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合法、规范经营。如制订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六)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引导性的参考。(1)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信息。(2)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执法信息,如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查处各类典型案例等。(3)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综合分析报告。(4)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除以上行政指导方式外,在符合实施行政指导基本原则要求的前提下,各科、室、队、所(分局)可以积极探索更8多的行政指导实施方式,还可以将多种形式的行政指导加以组合,对特定行业或者特定行为、特定对象进行综合指导。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探索运用其他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科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各业务科室抽调一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收集总结行政指导的先进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完善行政指导工作。县局各科、室、队在做好自身行政指导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各所(分局)的业务指导,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县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安排(一)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1、县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对我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2)对相关重大行政指导项目进行审议和评估。9(3)对各科、室、队、所(分局)的行政指导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正;(4)及时收集、总结各科、室、队、所(分局)推行行政指导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提高行政指导工作水平。2、科、室、队、所(分局)推行行政指导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法制科: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日常指导;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负责工作考核、总结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办公室:负责行政指导工作中的部门协调和相关综合性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后勤工作。监察室:负责对行政指导工作社会效果的回访评价;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察检查。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科(商标广告科):负责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工作业务指导及具体执行,拟定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在行政许可的全过程运用行政指导的方法,帮助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规范地进入、退出市场,逐步探索建立核准名称提示制度、新型企业登记指导制度、名称核准反馈管理制度、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等。并在建立制度的基础上,采用适时公开工商部门在办理登记事务过程中掌握并作适10当加工的信息资料,供行政相对人参考;通过明确所需材料、提供示范文本、指导规范填报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申办各项登记事务;指导停业、被吊销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等。提示分期出资登记的企业按期缴足注册资本,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提示企业及时办理年检手续;提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或相关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企业,及时办理证照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同时负责商标广告监管的行政指导,拟定商标广告行政指导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做好商标登记事项的咨询服务;要从指导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利用商标战略促进发展的角度,开展行政指导。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充分认识商标品牌的重大意义、取得商标专用权。指导企业加强商标使用管理、正确选择和应用商标、在市场营销中突出商标的宣传。指导企业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和做好实施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长远规划。指导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正确认识和把握广告经营活动,依法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户外广告中未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登记证号的、广告主未按规定程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广告经营者未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承接、审核、档案管理)、新闻单位刊播广告没有明确标志的、广告经营者承办或代理广告业务未签合同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模糊不11清、用语不准确等不规范行为的,予以加强指导、提示、建议,促进广告经营活动依法开展。(各工商所、分局配合,并具体实施)经济检查大队:拟定违法行为纠正指导工作指南,负责建立行政违法疏导制度和行政建议书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感化、说服、规劝、劝阻、警示等行政指导方式,使行政相对人认清利害关系、知晓法律法规,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杜绝一罚了之,防止违法反复;对一些有违法苗头的相对人给予预警提示,帮助其及时纠正,避免违法;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告诫规劝,及时消除违法;同时还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制教育,做好解释工作和思想疏导工作,消除行政违法相对人的抵触情绪。指导相关企业和经营者辨别传销活动与直销活动,指导企业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资格,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各工商所、分局配合,并具体实施)公平交易科:拟定食品安全行政指导工作指南,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与指导,督促食品安全制度的健全、规范与落实;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登记制度,指导流通领域的经营者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防控;引导食品经营户加强对法律责任及义务的认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导有条件的经营12户建立食品
本文标题: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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