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巩义市公安局图像监控系统招标文件
1巩义市公安局图像监控系统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巩财招[2014]138号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四年十一月2目录前附表第一篇招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技术规格与其他要求第四篇评标办法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篇合同格式(仅供参考)3前附表项号内容规格1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图像监控系统采购编号:巩财招[2014]138号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招标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2合同名称:巩义市公安局图像监控系统供货合同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开标审验: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5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日17时前以巩义市农村信用社人民东路储蓄所(恒星医院对面)活期存折方式提交至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收据,交付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胶订成册8招标文件出售: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每份200元,开标前交至701室,售后不退。9投标文件提交: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巩义市新华路85号巩义市财政局一楼109室10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日9时前11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9时地点:巩义市新华路85号巩义市财政局1楼会议室12评审办法及成交: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评价分值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13评审结果公告:在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公告评审结果。1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内。15付款办法:工程完工,并经初验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款的50%;试运行三个月,并经终验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款的45%;终验合格后运行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合同款的5%。16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3700859698联系人:李先生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4362571联系人:任先生4第一篇投标邀请函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拟就巩义市公安局图像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一、招标人:巩义市公安局二、招标编号:巩财招[2014]138号三、招标内容: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安全防范工程施工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六、报名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七、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八、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38596077荣先生联系电话:13803828019九、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0371-64362571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11月10日5第二篇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仅适用于提供投标邀请函中所述设备和相关伴随服务的供应商资格的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由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定义2.1“招标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2.2“招标人”系指有本次招标文件所列设备采购需求的巩义市公安局。2.3“潜在投标人”系指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4“投标人”系指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招标设备”系指投标邀请中所有设备及与之相关的服务。2.6“服务”系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应提供和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和其他类似的投标人应承担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能为政府采购提供完善服务的供应商。3.2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不收代理费用,评标等相关费用2000元由招标人代垫,中标供应商承担。B招标文件构成及说明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2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的,其投标可能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截止日期5日前内通知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需澄清的问题经与招标人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7.1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7.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3为了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C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要求8.1潜在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标明投标标段。8.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8.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和其他所有往来信函等应以中文书写;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构成。10.2投标书部分应包括:(1)投标书;(2)补充说明等;(3)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款规定自选项目编制技术文件;(4)投标保证金;7(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10.3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投标文件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11.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和评标的依据,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选增减内容。12、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编目12.1技术文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2.2技术文件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3.2投标人要按照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所投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价格等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见前附表。开标前交至采购中心(财政局701室)。14.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设备协议采购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1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的;(3)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以便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充足的时间组织评标、定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2特殊情况下,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16.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16.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授权代表签署。16.4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A4纸打印,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字样。16.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D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装订。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18.2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单位9名称”、“投标项目及编号”等字样,然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18.3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于2014年12月3日9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8.4投标人在开标前,向集中采购机构分别递交投标文件。18.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时间19.1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2月3日9时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巩义市财政局1楼会议室。19.2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和潜在投标人的权力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都将被拒绝接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在投标时密封递交,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有投标代理人的签字。20.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前对投标人资格原件进行审查(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1.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1.3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宣布检查结果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唱标后由投标人、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在开标要素一览表上签字唱标要素无误。22、投标文件评审22.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持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投标价、投标文件以及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等综合评定,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022.2评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22.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设备的价格、质量、数量、服务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允许修改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3、投标的澄清23.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3.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答复,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授权人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24、评标24.1集中采购机构和招标人根据招标设备特点报请市政府采购办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24.2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条件进行,采用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原则:(1)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2)售后、维修服务;(3)交货时间、配送能力;(4)经营信誉、实力及规模;(5)市内经营场所、服务网点。24.3中标的基本条件:(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
本文标题:巩义市公安局图像监控系统招标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5312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