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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诸教字[2010]49号关于印发《201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中心学校,市直小学、初中学校:现将《201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附件:201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诸城市教育局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主题词:2010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知诸城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7月9日印发校对:王金海共印75份-2-201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诸政办发明电[2009]107号文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招生时间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7日、8日两天。二、学生入学条件(一)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二)小学、初中新生免试入学1、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2、市直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工作单位(外环路以内)、户口、城区房产(外环路以内)为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所在区域确定其就读的市直学校。招生时学校须验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单位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审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审查招工表或调动表和社会保险变动明细表等证明材料确定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户口簿和房产证。具体要求如下:(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条件符合子女就读实验小学、府前街小学、密州路学校、西郊学校、明诚学校、实验中学初中、繁华中学初中、诸城一中初中、城北职工子弟学校的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应到其父(母)房产所在区域的学校就读。(2)基建、建国、利群、兴华、繁华、东下泊、西下泊、龙旺庙子、五里堡、八里庄居委会居民子女需入市直小学就读的,其户口资格审查截-3-止到2004年12月31日以前,除验户口簿、房产证外,同时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结婚证及其爷爷(奶奶)的户口簿及居委会的老户籍簿;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2005年1月1日以后)新迁入的居民,将根据工作单位、工作性质及房产安排其子女到就近的市直学校或街道学校上学。(3)对城区房产的审查,以正式的房产证为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所购房屋已经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单位证明、购房发票和经市房管部门审批中心审查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4)破产企业转岗职工的子女,根据现企业规模及房产决定就读学校;破产企业没有转岗的职工,其子女根据父母房产所在区域就近安排到所在街道学校就读。(5)退城进园的规模以上企业干部、职工子女根据父(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如果父(母)房产在城区则就近安排到市直学校就读,如果父(母)房产在园区,则就近安排到街道学校就读。退城进园的规模以下企业干部、职工子女就近安排到街道学校就读。(6)驻诸城部队军官的子女,持父(母)军官证、户口簿和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就读手续。(7)部队转业干部的子女,须持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就读手续。(8)外地来诸城投资办企业达到一定数额和诸城市引进的高科技人才的子女入学享受诸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子女入学的待遇,但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9)各招生学校要通知招生区域内的各单位,由各单位集体到各有关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名。3、需要安排子女入学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一般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有固定的住所,在城区有房产或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没有就工单位的需出具-4-自己的营业执照等有稳定收入的证明;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户口证及原户口簿。属于租赁房屋的,必须有出租人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承租人支付租金时的税务部门发票。4、根据《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诸政发[2009]2号)文件精神,凡2009年1月3日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多层楼宇(指所在楼宇楼层总数为5—11层、包括5层的楼房),或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及以上高层楼宇,取得房产证书的,可在子女入学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5、201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持《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健康登记。6、2010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市直小学、初中须核查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出生上报证明。无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出生上报证明的,不予接收。三、学校招生范围(一)市直小学1、实验小学:招收居住在和平街以西、扶淇河以东、密州路以南、兴华路以北,和府前街以西、扶淇河以东、兴华路以南、文化路以北,以及东关大街以西、扶淇河以东、北外环路以南、密州路以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所辖范围内的原利群、基建、繁华(三居委)、兴华(一居委)居委会居民的适龄子女入学,以上居委会居民户口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2、府前街小学:招收居住在东关大街以西、和平街以东、繁荣路以南、兴华路以北,和东外环路以西、东关大街以东、人民路以南、兴华路以北,以及东外环路以西、府前街以东、兴华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所辖范围内的原建国、兴华(一居委)居委会居民的适龄子女入学,以上-5-居委会居民户口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鞠家村、瓦屋庄、新农村的居民适龄子女(以上三个村庄居民户口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以及在该区域购房(从2009年1月3日开始)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安排到府前街小学就读。居住在府前街以西、扶淇河以东、兴华路以南、文化路以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干部、职工子女也可就近到府前街小学就读。3、密州路学校:招收居住在和平街以东、东关大街以西、繁荣路以北、密州路以南区域,和东关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密州路以南区域,以及东关大街以东、东武北街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入学。东下泊村、西下泊村、龙旺庙子村等联合办学单位居民适龄子女可以继续到密州路学校就读,以上居委会居民户口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4、西郊学校:招收居住在兴华路以北、潍河以南、西外环路以东、扶淇河以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北汽福田公司及原西郊学校、原纺织街学校办学单位符合招生条件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入学。5、明诚学校:招收居住在扶淇河以西、西外环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兴华路以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和该区域居委会居民适龄子女入学。6、城北职工子弟学校小学部:招收联合办学单位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和居住在东外环路以西、东武北街以东、密州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入学;招收五里堡、八里庄居委会居民的适龄子女入学。(二)市直初中1、实验中学初中:招收实验小学、府前街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招收鞠家村、新农村和瓦屋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招收所辖范围内的基建、建国、利群、兴华(一居委)、繁华(三居委)-6-居委会居民的子女入学;招收本区域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2、繁华中学初中:招收密州路学校和原密州街道所属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毕业生(密州街道十里联小毕业学生除外)入学;招收本区域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属实验小学、府前街小学招生区域的但又在繁华中学初中附近居住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可就近到繁华中学初中就读。3、诸城一中初中:招收居住在南外环路以北、潍河以南、西外环路以东、扶淇河以西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入学;招收原龙都街道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招收以上招生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4、城北职工子弟学校初中部:招收联合办学单位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和居住在东外环路以西、东武北街以东、密州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入学;招收密州街道十里联小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招收外环路以内、东武街以东、密州路以北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招收五里堡、八里庄居民的适龄子女入学。(三)街道学校街道学校招收所辖范围内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城区规模以下企业干部职工适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本市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及2004年12月31日后户口新迁入城市社区居民适龄子女,需要到小学就读的,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诸教字[2007]42号)精神和居委会属地管理原则,可就近安排到密州、龙都、舜王三个街道的学校上学;需要升入初中就读的,根据各初中的招生范围和条件报名入学。也可到龙源学校、府前新艺学校等民办学校缴费上学。四、学校班额-7-各小学、初中学校都要按照省市关于班额的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现有教育资源应首先满足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学。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中小学校,招生出现超班额现象的,应加快剥离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步伐。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干部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审查小组,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逐校逐人监督检查。各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实施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审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明确招生审查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出现问题,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育局派往各学校的审查人员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招生工作出现问题的,一并追究责任。(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要求。1、严格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规范择校行为。除民办学校外,其它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学校招生过程、结束后以及注册学籍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责令退回其应就读学校,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负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按照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要求扣减督导分数,同时扣减经费。2、规范招生广告行为。各中小学面向社会发布的招生广告,必须报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等有关科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上宣传。严禁任何学校派人或利用中间人到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3、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8-用,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严禁任何学校举办实验班、特长班,或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乱收费。4、规范学籍管理行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7]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积极构建和谐校园的意见》(诸教字[2008]87号)精神,要严格学生转学、借读手续,严防学生辍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转学、借读的学生。(三)加强招生工作的社会监督工作。要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教育局设立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6064043,6080958),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也要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监督电话。附表1:原密州街道小学服务村名单附表2:原龙都街道小学服务村名单-9-附表1:原密州街道所属小学服务范围名单原密州街道所属小学各小学服务范围大华学校大华、新华、连丰、繁荣、臧家庄子、大书堂东武小学古城子、陶家岭、陈家花园白玉山子小学白玉山子、北三里庄十里小学十里一村、十里二村、十里三村、十里四村、于王庄、北石桥黄疃小学后黄疃、中黄疃、前黄疃、东黄疃、良旺崖、东冯、大洼子、小洼子、王家庄、东十里捎门小学捎
本文标题:201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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