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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川县司法局文件灵司通〔2012〕16号★灵川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灵川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司法所,本局各股、处、中心:《灵川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灵川县司法局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2灵川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关于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要求落到实处,有效推进我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县的建设,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整合各方资源,着力健全机构队伍、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工作保障,不断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深入开展。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使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得到健3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得到创新,社区矫正执法得到规范,社区矫正质量得到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得到落实,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守法公民,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县作出新贡献,为党的十大大胜利召开和中国——东盟博览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活动内容(一)规范矫正衔接1.县司法局要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职能,完善衔接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日常衔接管理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2.县司法局要认真组织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应在收到委托机关的委托调查函之日起10日内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3.县司法局应当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登记接收手续,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二)规范监督管理1.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接受监督管理、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社会活动等情况,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2.要加强检查考核。司法所要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居住的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实地检查核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分级处遇,调动4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的积极性。3.要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区群众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4.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三)规范教育矫正1.要加强教育。通过开展道德、法制、时事政治等方面的教育,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认罪悔罪,自觉遵纪守法。2.要组织社区服务。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正常工作学习需要等因素,合理安排社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3.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在社区矫正人员中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需要的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坚持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重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技术方法,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4.要探索建立矫正质量评估机制。围绕矫正目标,分阶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矫正方案,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规范帮扶措施1、要积极推动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就5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2.要建立与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社会发展和矫正工作实际需要,完善和落实各项帮扶政策。3.要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广泛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努力形成对社区矫正人员帮扶的社会合力,提高帮扶效果。(五)规范制度流程1.社区矫正机构要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布署和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之间衔接配合制度,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中与《实施办法》有冲突的,要及时做相应的调整或修改。2.要统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要做到工作流程科学,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各环节工作环环相扣、效能优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六)规范档案管理1.县司法局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2.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3.全县要统一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后,档案统一由县司法局保存。6(七)规范机构队伍建设1.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要充实加强各级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力量,重点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司法所有政法编制公务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发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2.要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要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水平。要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公正执法。(八)规范保障能力建设1.要加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力度。县司法局要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财政部下发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规定》,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聘用、业务培训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2、要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办公室、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等,配备执法公务用车和必备的电脑、照相机等业务装备。要探索在县一级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为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开展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认知教育,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73.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等,加强与监狱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相关网络平台之间的联接和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四、活动步骤“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至5月)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灵川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时部署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二)整改规范阶段(2012年5月至9月)全县对照活动内容要求,及时整改,强化八个规范。要重点开展“八查八看”,即:一查机构队伍情况,看机构是否完善,队伍力量否得充实,作用是否真正发挥;二查矫正衔接,看接收登记是否规范,是否无缝对接:三查矫正方案,看矫正小组成员安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四查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情况,看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脱管、漏管现象;五查帮扶情况,看各项帮扶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六查工作制度和流程,看流程是否科学,重要职责制度是否完善并上墙;七查文书档案,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是否统一规范,台帐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八查矫正工作保障情况,看是否按照要求落实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三)督促检查阶段(2012年9月至ll月)县司法局将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市司法局的督促检查做好准备工作。(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12月)8县司法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活动形成的先进经验,对在活动中组织得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会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此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五、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开展活动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倾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的顺利开展。(二)要健全和完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利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和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方案、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并从财力上给予保障和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三)要加强督查,严格问责9要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对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帮助解决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对抓落实不力的,要严格问责,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四)要加强活动的宣传要善于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横幅、专栏、板报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的部署安排,从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主题词: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方案通知抄报: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抄送: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综治办,县维稳办。灵川县司法局2012年4月20日印发(网络传输)
本文标题:16号-灵川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灵川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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