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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编号FND13共1页第1页临时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临时人员的雇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员申请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需雇用临时人员从事,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送人事部门凭此招雇人员。第三条雇用限制(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主要工作不得雇用。(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3个月。第四条雇用(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档用。第五条投保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第六条管理(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正式员工办理。第七条停止雇用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书”,经主管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算薪资。第八条延长雇用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之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经理备查。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本文标题:13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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