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浙江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核电关联产业是指与核电的设备制造、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设安装及核技术应用等领域相关的产业。国家初步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在建5000万千瓦左右,核电站累计投资将超过1万亿元。我省是中国大陆核电发源地和核电大省,到2020年拟建成2636万千瓦核电装机容量,核电关联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为推进我省核电关联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一.发展现状目前我省核电关联产业以设备制造和建筑安装两大领域为主,并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但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还相对偏弱。(一)产业整体发展速度较快。2009年我省核电设备销售产值近20亿元,核电关联设备制造企业的销售产值400亿元左右,核电建筑安装等核电服务产值21亿元。2008年、2009年我省核电设备销售产值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6%和68%。(二)部分设备制造领域具有特色竞争优势。我省核电设备制造主要集中在核电辅助设备领域,包括风机空调类、仪表阀类、新材料类、消防类等设备,其中风机空调类设备销售产值约占我省核电设备销售产值的28%,仪表阀类约占16%,新材料类约占16%,消防类约占8%。在中核工程公司设备采购中,我省风机空调类设备的供货金额占同类设备供货金额的40%以上,消防类设备40%以上,仪表阀类设备25%以上,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三)资质(资格)企业产业带动效应逐步显现。目前我省取得核安全许可证的企业9家,占全国取证单位130家的7%;取得中核集团核电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企业114家,占全国取得中核集团核电合格供应商资格1021家的11%。据调查,目前我省涉核企业核电领域对非核领域产值的带动效应达到20倍左右。(四)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于核电建设。总体上我省核电领域企业规模小、成套能力差,缺乏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和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重装成套设备,尚未形成在核电市场上的整体竞争优势,核电关联产业的市场份额偏小且略有下降。据省核学会和中核工程公司统计,秦山二期工程采购我省设备金额占设备合同总额的7%,到秦山二期扩建工程降为3%,方家山和福清核电项目再降至2%。二.发展思路(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加快发展核电服务业为重点,着力提升核电设备制造业水平,构筑中国核电和核电关联产业集聚区等发展平台,大力扶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努力在核电高端服务业、核电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上取得重要突破,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1.坚持关联产业发展与核电建设联动。统筹核电建设与核电关联产业发展,紧盯国内外核电基地建设,有目的、有重点地集聚关联企业和科技、人才等要素资源,推进关键技术、设备和服务自主化进程,提升核电关联产业规模和水平。2.坚持做强辅助设备与培育成套设备联动。继续做强做大核电辅助设备产业,提升品质,丰富品种,增强系统集成能力;积极培育大型成套重装设备企业和产品,努力扩大设备总承包领域份额,增强我省核电关联产业整体实力。3.坚持集聚发展与功能提升联动。引导核电设备研发、生产和相关服务企业向核心区域和重要平台集聚,适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提升设备制造水平;加快发展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等服务业,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研发设计、集成供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4.坚持开放引进与本土培育联动。抓住国内核电关联企业和科技、人才要素布局调整的机遇,重点引进核心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大力引进国外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推动省内外企业合作,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5.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联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加强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扶持培育,推动我省核电关联企业有效进入核电市场,扩大市场份额。(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成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基地和核电设备制造基地。——取得核安全许可证的企业达到50家左右,取得核电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企业达到200家左右。——中国核电服务基地和核电设备制造基地雏形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具有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筑安装等功能的核电技术及产业服务体系,全省实现核电关联服务产值400亿元左右。——培育龙头骨干制造企业5家左右,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较强设备成套能力的核电设备制造体系,全省实现核电设备销售产值200亿元以上,带动关联设备制造企业销售产值2000亿元左右。三.重点任务(一)加快发展核电服务业。围绕核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大力发展核电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筑安装等核电服务业,建设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基地。1.技术研发。鼓励省内核电关联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设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研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地处长三角的人才密集优势,引进省外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核电关联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及成果转化基地,努力实现关键领域、关键技术、关键产品产业化。2.工程设计。以在浙核电及相关领域研究设计机构为主体,吸引更多工程设计单位或部门进驻浙江,提升核电勘测、设计、试验、评估、咨询等能力,拓展国内外核电站工程设计市场份额,打造浙江核电工程设计品牌。3.运行维护。加快建设中国核电城核电运行服务基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国内外核电站提供备品备件、设备检修检测、换料、辐射环境和核安全防护、核应急等核电运行服务,成为国内重要的核电运行管理中心。4.教育培训。加快发展核电高等教育,引导在浙有条件高校设置核专业,积极推进中国核电培训中心建设,开展核电科研、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行业规范标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建设国内重要的核电教育培训基地。5.建筑安装。积极引进国内大型核电建设公司落户浙江,引导我省核电建设企业与国内知名核电建设企业加强合作,提高我省核电建筑安装水平和能力,承揽国内外核电建筑安装工程。(二)着力提升壮大核电设备制造业。立足浙江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注重优质资源整合,重点引进和培育核电重装设备企业,改造提升核电辅助设备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推动整机厂和零部件供应商加强合作,培育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融资能力的创新型核电设备骨干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电设备制造基地。1.重装设备。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核岛蒸发器、压力容器、堆内构件和常规岛辅机设备等重装成套设备研发和制造,实现我省核电重装设备跨越发展。2.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引导和推动相关设计院、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三代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和核级自动化仪表研究和产业化生产,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产业基地。3.消防监测控制系统。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相关配套产品产业链的国产化研发、生产和经营,提高系统集成创新能力。4.泵阀系列产品。引导和推动企业重点围绕核级泵阀设备,突破核心技术,增加和完善核级泵阀的品种和规格系列,形成集成供货能力。此外,引导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通风、空调设备;加强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和提高市场地位。(三)加快培育核技术应用和核电文化产业。立足中国核电城,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技术集聚优势,发展核技术应用产业和核电文化产业。1.核技术应用产业。依托引进的中国核技术工业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积极开展核辐射加工、核医学、核农业、核辐射反恐、核辐射屏蔽、核材料研究等核技术应用领域的研发,加快核技术与其他产业领域的融合,引进培育一批高科技骨干企业,形成一定的产业化能力。2.核电文化产业。依托秦山核电国内第一个自主建设的核电站优势和中国红色旅游基地品牌,培育以核能和平利用展示、核电知识普及、核电站观光为特色的科技旅游业;以核电技术和产品展览、高层论坛为特色的会展业;以核电影视、出版为特色的传播业,成为国内核电旅游、会展和文化传播基地。(四)加快形成关联产业集聚发展新格局。组织编制中国核电城规划,高水平建设中国核电城,为我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核电关联企业及要素资源向园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功能区)集聚发展,并规划建设若干骨干企业生产基地,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构筑配套有序、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电关联产业链。四.主要措施(一)大力支持企业获取核安全许可证。依托中核集团公司、省核学会等建立核电关联企业取证服务平台,定期举行核电质保培训班,辅导企业建立符合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的质保体系,协助有条件企业申报并尽早获得核安全许可证,使更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核电产业领域。取得核安全许可证的核电关联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并在项目融资、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支持。(二)积极帮扶企业提高拓展核电市场能力。以在核电建设中对我省企业设备和服务采购实行“同等优先”作为战略合作的基本条件之一,与国家核电集团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与国家核电集团联合建立提升浙江企业能力服务平台,给企业提供研发、质保、市场拓展等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积极组织我省核电关联企业参与国家核电项目设备和服务采购招投标,努力扩大我省企业在核电项目上的供货范围和数量,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三)深化与国家核电核心企业合作。积极引进国家核电核心企业、科研院所落户浙江。以股权为纽带,推动和促进国家核电核心企业与我省企业在浙江共同设立核电关联企业,或收购、参股我省相关企业,增强浙江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组建浙江核电公司。(四)加大中国核电城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国核电城培育发展成为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大项目审批核准、项目融资和土地供给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五)加强组织领导。为适应高度集中的核电市场特性,提高我省核电关联企业组织化程度和竞争能力,推进我省核电关联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成立省核电及核电关联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负责我省核电及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订和项目推进、企业帮扶、组织协调、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本文标题:浙江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55738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