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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网核课程《宪法学》第2次形考任务答案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题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3总体来看,政党与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是近代民主宪政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5我国选举法规定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正确的答案是“错”。.题目6特别行政区与一般的行政区域不同,具有特殊性。我国宪法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选择一项: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7目前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等级比较复杂,现行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选择一项: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8统一战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着相同的形式和内容。都是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正确的答案是“错”。.题目9许多国家的宪法和选举法都确立了普选制,普选制是指公民不受特别限制地参加选举,因而普选制是就一定程度而言的选举制度。选择一项:正确的答案是“对”。.题目10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确的答案是“对”。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题目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选择一项:A.8年B.5年C.3年D.6年正确答案是:5年.题目12宪法规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国家主席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正确答案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题目13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中央人民政府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确答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题目14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选择一项或多项:A.自治县B.自治区C.自治州D.民族乡正确答案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题目15我国法律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主要权力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对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终审权B.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解释权C.中央任命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正确答案是:中央任命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题目16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五十年不变。选择一项或多项:A.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B.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C.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D.不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策正确答案是: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不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题目17按国家权力归属不同,近现代国家主要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议会君主立宪制B.君主立宪制C.共和制D.总统制正确答案是:君主立宪制,共和制.题目18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地方制度的不同,我国地方制度可以分为()。选择一项或多项: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B.经济特区制度C.普通地方制度D.特别行政区制度正确答案是:普通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题目19某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和2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择一项:A.王某B.朱某C.三人均不得当选D.黄某正确答案是:三人均不得当选.题目20关于人民法院,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B.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C.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D.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正确答案是: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三、小论文(60分,字数要求1200以上。).题目21论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答: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和发展。实行“一国两制”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我国现行《宪法》第3l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是根本法,它巩固并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在,宪法在行政区域划分中提出特别行政区,无疑说明允许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制度的存在。这些制度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
本文标题:国家开放大学网核课程《宪法学》第2次形考任务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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