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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物品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门诊酒精、氧气等危化物品的管理,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潜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定危化物品(酒精、氧气)存放和使用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如下:一、我站危化物品的品种主要有酒精、氧气两种易燃易爆物品。二、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与使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站实行统一采购,购买厂家为有资质的、合法生产厂商,资质备案,每年签订“氧气使用协议”,集中管理,严格使用制度。三、供应送货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发放、使用登记工作。设专门地点保管,分类存放,指定专人保管。储存和使用酒精、氧气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清楚,防止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使用有监督,按程序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四、酒精、氧气危险物品按需采购,绝不囤积。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五、搬运酒精、氧气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六、我站只使用75%和95%的酒精,用于艾灸和拔火罐。对于使用酒精等危险物品科室,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七、加强危险物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齐灭火器,加强防盗措施。
本文标题:门诊危化物品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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