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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99A16DB11地方标准DB11/TXXXX—XXXX残障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ServicespecificationofrehabilitationorganizationforchildrenwithhandicappedPart1:Generalprinciple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发布DBXX/XXXXX—XXXX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2残障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残障儿童康复机构的服务原则、服务类型、服务环境及条件、服务流程、服务方法及服务绩效评估。本标准适用于残障儿童康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24436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JGJ3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DB11/T788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成长档案记录与管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残障儿童childrenwithhandicapped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器官、组织形态、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由于残损或残疾程度严重,导致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以及社会参与障碍的儿童。注:残障儿童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以致社会参与障碍的儿童。3.2残障儿童康复机构rehabilitationorganizationforchildrenwithhandicapped为各类残障儿童提供照顾、保护、康复、发展(主要指生理、心理及社会发展)指导与支持等服务的组织。3.3小组工作groupwork由残障儿童社会工作者策划与指导,通过小组活动过程及组员之间的互动和经验分享,帮助小组组员改善其社会功能,促进其转变和成长,以预防和解决有关社会问题的专业方法。3.4转介referral通过一些必要的手续将服务对象介绍给其他能够给予必要帮助的服务机构或其他社会工作者。33.5结构化社会接触(Structuredinvolvementofsocial)指康复服务提供者借助结构化教学思想,根据残疾儿童现有的身心功能水平和学习特点,在充分利用其感知觉潜质的基础上,有组织、有系统地设计、安排学习环境、学习材料及学习程序,借由个别化手段实现其与他人、与社会之间的初步成功互动,进而提升其独立适应环境能力,而开展的以交往为核心的系列社会性适应、参与、融入等服务和活动。3.6最少受限制的环境leastrestrictiveenviroment指最接近于普通学校课程又同时能够满足残障儿童的特殊康复与教育需要的环境。3.7亲职功能parentaleffectiveness指残障儿童父母或照料者通过接受专业化、系统化的辅导,能够以新的观念、态度、方式和策略,满足残障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康复教养需求,而具备的管理家庭,教育子女,维系家庭关系,营造和谐快乐氛围,与之在家庭中所承担的养育责任相适应的角色效能。4服务原则4.1优先原则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在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建设、服务计划制定、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等方面,应优先考虑残障儿童的利益和需要。4.2权益最大化原则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以儿童为中心,从残障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需要出发提供专业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4.3风险最小化原则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在工作中如果无法避免伤害风险,应选择最小伤害、最易恢复方案。4.4生态系统原则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重视家庭的作用,从残障儿童与家庭、朋辈群体、社区、学校、服务机构等互动中分析问题,识别所需资源,提供专业服务,促进他们身心和谐发展。4.5及早干预原则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秉承早期干预的理念,及早发现残障儿童偏离正常的现象和苗头,积极地采取预防性、补偿性或矫正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残障儿童受到二次伤害。4.6全面康复原则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以促进残障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宗旨,以健全儿童一般共性教育为基础、以特殊需要课程、个别化教育计划、干预矫治方案等专项康复技术为支撑,结合转介服务、合作学习和结构化社会接触等方式,为残障儿童提供全面康复服务。4.7平等参与原则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创造公平的环境,确保残障儿童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残障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同时,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残障儿童参与同自身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尊重其在权利和能力范围之内的自我决定和行动。45服务类型5.1支持性服务重视环境自身的力量,创设和指导创设无障碍环境和最少受限制的环境。通过环境培育的方法,提高儿残障童所处(康复机构、家庭和社区)环境的功能,强化照料者(残障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能力,促进残障儿童康复成长。例如为家庭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抚育帮助和康复专业技术支持,增进残障儿童照料者的亲职功能服务。5.2保护性服务通过外部监督、法律咨询与介入等服务,防止残障儿童被虐待、剥削。如残障儿童权益保护热线、残障儿童法律援助服务,为受伤害的残障儿童提供庇护和心理干预等。5.3补充性服务通过专业介入,适当增强儿童所处环境中某些薄弱或缺失的环节,弥补家庭对残障儿童照顾、康复、教育功能的不足。例如帮助残障儿童家庭申请相关的社会救助,包括现金救助、辅助器具救助和托育服务、专项康复训练等。5.4替代性服务当家庭照顾功能缺失时,针对残障儿童的实际需要,将安排到适当机构或居住场所,提供部分或全部替代家庭照顾功能的服务,如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服务等。6基本要求6.1场地环境要求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具备以下场地环境要求:——康复场地规划应满足残障儿童的生活、学习和康复训练需求;——活动室及辅助用房应符合JGJ39的要求。设置面积可根据班级实际规模做相应调整;——应设置集体训练室、个别训练室、多功能训练室、儿童专用盥洗室和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和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收集、保存记录残疾儿童个体生长、康复和发展情况的档案数据;档案室(档案柜)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人均康复训练与活动场地不应低于5m²;——康复场地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9的规定;——各类功能用房应通风采光良好,环境整洁卫生,室内空气质量要求见GB/T18883;——应保持室外活动场地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和灭虫。6.2人员和岗位设置要求残障儿童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应具备康复服务意识,注重仪容仪表,耐心热情,不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应自觉遵循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伦理;——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具备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按行业要求持证上岗,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专业技术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1:5;——应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和在岗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应按照所属职业或行业的继续教育办法,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所有服务人员均应有健康合格证,且每年至少体检一次并记录。6.3设备和用品要求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配备以下设备和用品:——齐全的评估工具,包括功能水平、学习水平、生活自理能力等评估工具;5——基本的教学用具和多媒体设备,设备完好,可满足使用要求;——数量充足、安全牢靠的体育和游戏器械,摆放位置合理,并配备一定数量实用、安全、卫生无毒的玩教具;——齐全的卫生保健用品,包括体重计、消毒设备和常用药品等;——符合服务对象特点和年龄的书籍报刊、专业人员保教、康复类用书和教学类图书等。6.4安全与应急要求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达到以下安全与应急基本要求:——应设置门禁或安监系统,并对来访者出入进行登记;——应在服务场所内显著位置设置应急疏散图,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要求、保持完好,便于识别;——服务场所的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组织从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上报主管领导;——服务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残障儿童身体状况,在出现突发病情时应立即中止服务并联系医护人员。6.5制度建设(服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建立并实施以下基本制度:——服务规范:明确服务要素或特性要求、服务方法、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等要求;——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体系: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安全保障措施和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操作规范、安全保障措施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门的特殊管理措施;——保护服务对象的基本人权、隐私权和肖像权的相关制度措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要求,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满足要求;——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应由机构内专门的业务管理部门制定,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6.6信息管理残障儿童康复机构应加强残障儿童康复信息管理:——建立基本服务档案,记录残疾儿童的基本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场所、服务过程的记录及服务成效等信息,具体包括残障儿童健康档案、康复训练档案、康复服务人员基础档案、教师培训档案、家长培训档案等。其中,残障儿童护理档案的建立、记录和保管应参照DB11/T788的规定执行;——建立服务质量监控记录档案,包括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计划调整情况等;——各类档案资料应齐全,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将档案资料分类成册,查阅方便;——应定期对机构内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主管部门。——应成立家长管理委员会,每年开展4次以上的家长联系活动和3次以上的家长培训,并有详细的培训记录及相关档案。7服务流程7.1接案接案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a)介绍服务宗旨、服务政策、服务项目等,避免使用专业术语;b)从家庭、亲属、朋辈群体和社区等多方面收集与残障儿童有关的信息资料;c)了解残障儿童的问题与需要;d)填写残障儿童接案登记表(参见附录A);e)与残障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合同。7.2预估预估环节应明确康复需求,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内容:6a)发现和识别残障儿童问题的成因;b)识别残障儿童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c)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确定服务的方式和内容;d)填写《儿童预估表》(参见附录B),存在家庭高风险因素的应填写《高风险家庭评估表》(参见附录C)。7.3服务计划残障儿童服务提供者应在此环节完成如下工作:a)依据康复服务的宗旨、目标和预估结果制定详细、具体、易于总结和评估的康复服务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1)残障儿童的问题与需要,残障儿童及其所处环境的资源、优势;2)康复服务计划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3)康复服务的介入措施、行动步骤及进度安排;4)康复服务提供者、残障儿童和家庭或其它照顾者各自的任务;5)评估参与者和评估方式方法。b)康复服务计划由康复对象法定监护人书面签字认可;c)填写《残障儿童康复服务计划表》(参见附录D样表)。7.4康复服务介入7.4.1直接康复介入的任务主要包括:a)促使残障儿童、家长及相关人员学会运用现有的资源(参见附录F);b)帮助残障儿童家长及相关人员掌握有益残障儿童康复的核心知识与技能;c)直接运用各种专业技能藉由教育、心理、社会等手段帮助残障儿童实现积极的改变;d)动员残障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与残障儿童共同参与介入行动;e)填写《残障儿童康复服务面谈记录表》(参见附录E样表)。7.4.2间接康复介入的任务主要包括:a)注意发掘和运用残障儿童所在社区的资源,创造
本文标题:残障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规范(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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