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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第一节支付工具第二节汇付与托收第三节信用证付款第四节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第五节支付方式的选择和支付条款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第一节支付工具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很少使用现金结算,大多使用(金融)票据作为流通手段和信贷工具代替现金作为国际间债权债务的结算工具,并且这些票据往往是可以转让的。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一、货币二、金融票据(一)票据概述1、票据的概念指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2、票据的特性①流通性②无因性③要式性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流通性一般的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方为有效;而票据的转让,按各国票据法规定,可以仅凭交付或经背书后交付就能完成,无须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也不能以未收到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向票据权利受让人承担债务。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无因性•票据的开立是有原因的。•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经确立,即与其原因关系相脱离,不论其原因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均不影响票据权利。•票据的基础关系与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毕竟还存在某种联系,因此基础关系有时也会对票据关系产生影响。国际贸易实务货物的交付,开立汇票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票据的无因性案例甲向乙购货,给乙签发一张本票,但乙未按约如期交货,当乙提示本票要求甲付款时,甲可以向乙提出同时履行的抗辩,即:你不交货,我拒绝付款。但是,如果乙已把票据转让给丙,丙是付了对价的善意受让人,那么当丙凭本票要求甲付款时,甲就不能以乙不交货为由而拒绝向丙支付本票规定的金额。国际贸易实务开出本票的原因基础关系也会对票据关系产生影响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相脱离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案例解析因为虽然甲乙之间的买卖关系是本票的原因关系,但是甲不能以原因关系有缺陷(乙方不交货)为由来对抗丙,这就是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相脱离的具体表现。其主要的作用是保护善意的受让人和票据的流通。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要式性•票据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包括名称)•对票据处理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如出票、承兑、背书、追索等)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3.票据的作用(1)用于汇兑(2)支付工具(3)信用工具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4.票据的主要当事人(1)出票人(Drawer)(2)受票人(Drawee)(3)受款人(Payee)(4)其他当事人:执票人(Holder)让与人(Transferor)受让人(Transferee)背书人(Endorser)、被背书人(Endorsee)承兑人(Acceptor)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二)汇票(billofexchange)1、什么是汇票简称draft或bill,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多的票据。我国对汇票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9条汇票是出票人(drawer)签发的,委托付款人(payer)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payee)或持票人的票据。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英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的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2、汇票的主要内容(要项)(1)标明汇票“exchange”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付款金额;(4)付款期限(5)付款地点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6)受票人(付款人)名称;(7)收款人(受款人)名称;(8)出票日期与地点;(9)出票人签章。国际贸易实务1.票据名称5.汇票号码3.出票日期4.出票地点2.出票依据7.付款期限8.“付一不付二”,表明该汇票为第一份汇票9.Payto表明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10.指定的收款人6.汇票金额小写11.汇票金额大写13.付款人的名称、地址××××12.出票人签章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3.汇票的种类(1)银行汇票(banker’sdraft)和商业汇票(commercialdraft)(2)光票(cleandraft)和跟单汇票(documentarydraft)(3)即期汇票(sightdraft,demanddraft)和远期汇票(timedraft,usancedraft)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①~④p193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4)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acceptancedraft)和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acceptancedraft)注意:一份汇票可以同时具有几种性质。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4.汇票的票据行为(汇票的使用)(1)出票(issue)指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汇票的抬头:p194①限制性抬头:例如“仅付××公司(Pay××Co.only)”或“付××公司,不准转让(Pay××Co.,notnegotiable)”。国际贸易实务这种汇票只能由指定的公司收取款项,不能流通转让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②指示性抬头:例如“付中国银行或其指定人(PaytotheOrderofBankofChina)”。国际贸易实务这种汇票除了中国银行可以收款外,还可以经背书转让。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③持票人或来人抬头:例如“付给来人(Paybearer)”或“付给持票人(Payholder)”。国际贸易实务这种汇票不需要持票人背书,可以自由转让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2)提示(presentation)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付款提示(presentationforpayment)承兑提示(presentationforacceptance)国际贸易实务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据权利的必备程序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我国《票据法》规定:即期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自出票日后1个月,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应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已经承兑的远期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到期日起10日内。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3)承兑(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国际贸易实务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身份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责任。而出票人成为汇票的从债务人。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4)付款(payment)(5)背书(endorsement)p195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记载背书文句、签名,并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的行为。背书的3种方式(1)~(3)p195(6)拒付(dishonor)指持票人以票据提示时,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绝付款。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二)本票(PromissoryNote)p196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将来时间,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英国票据法》本票的主要内容本票的种类:p197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国际贸易实务有远期和即期之分都是即期的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本票与汇票的区别p197(1)当事人不同(2)远期票据是否需要承兑不同(3)主债务人不同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三)支票(Check,cheque)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支票的主要内容p198支票的种类p199(1)记名支票(2)不记名支票(3)划线支票(4)保付支票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第二节汇付与托收一、汇付(remittance)(一)什么是汇付汇付(remittance)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国际贸易实务商业信用顺汇方式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二)汇付的当事人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Payeeor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汇入行(PayingBank)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三)汇付的种类1、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汇出行接受汇款委托后,以拍发电传或加押电报方式将付款委托通知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在实践中有前T/T和后T/T之分。国际贸易实务特点:①交款迅速②费用较高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2、信汇(MailTransfer,M/T)汇出行接受汇款委托后,将信汇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国际贸易实务特点:①收款速度慢②费用低廉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3、票汇(RemittancebyBank’sDemandDraft,D/D)以银行即期汇票为支付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具体做法: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汇入行的分行或其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收款人。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四)汇付的业务流程1、电汇、信汇的业务流程国际贸易实务汇款人(进口商)收款人(出口商)汇出行汇入行①合同,规定T/T或M/T方式②委托汇款③T/T或M/T委托通知④汇款通知⑤收据⑥付款⑦付讫借记通知交款、付费只有资金流,没有票据流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2、票汇的业务流程国际贸易实务汇款人(进口商)收款人(出口商)汇出行(出票人)汇入行(受票人)①合同规定D/D方式付款②委托开票交款、付费③银行即期汇票④寄汇票通知书(票根)⑥银行即期汇票⑤寄交银行即期汇票⑦付款⑧付讫借记通知资金与支付工具(汇票)的流动方向一致,属于顺汇方式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二、托收(collection)(一)什么是托收托收是出口商开立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所在地银行通过国外代理机构向进口商代收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国际贸易实务银行不保证进口商必然付款出票人受票人支付工具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二)托收的当事人委托人(Principal),即出票人。托收行(RemittingBank),即寄单行。代收行(CollectingBank)付款人(Payer),即汇票的受票人提示行(PresentingBank)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三)托收的种类(根据所使用的汇票不同)国际贸易实务托收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P)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四)托收的业务流程国际贸易实务委托人(出口商)轮船公司付款人(进口商)托收行代收行提示行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代收行通知托收行款项已收妥并办理转帐⑩逆汇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五)托收的利弊就卖方利益而言,在使用托收方式结算货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托收方式仍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之上(2)重视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3)慎重选择国外代收行(由出口商指定)(4)熟悉进口国的商业惯例(5)出口商可以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七)托收业务主要国际惯例1996年1月正式实施的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RulesforCollection,PublicationNo.522,简称URC522)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URC522的主要内容p210-211(1)在托收业务中银行除了检查所收到的单据是否与委托书所列一致外,对单据并无审核责任。但银行必须按照委托书的指示行事,如无法照办时,应立即通知发出委托书的一方。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2)未经代收行事先同意,货物不能直接发给代收银行。如未经同意就将货物发给代收银行,该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仍由发货人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责任。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3)远期付款交单下的委托书,必须指明单据是凭承兑还是凭付款交单。如未指明,银行只能凭付款后交单。国际贸易实务委托指示书中必须明确代收行交单的条件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4)银行对任何由于传递中发生的遗失或差错概不负责。(5)提示行对任何签字的真实性或签字人的权限不负责任。(6)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一般应由委托人负担。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国际货款支付(7)委托人应受国外法律和惯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约束,并对银行承担该项义务和责任赔偿职责。(8)汇票如被拒付,托收行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进一步处理单据的指示。如提示行发出拒
本文标题:国际货款的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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