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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矿发[2009]10号关于加强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局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地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局《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一)加强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地质人才,是我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质找矿的核心力量。新一轮地质找矿高潮的到来,对地质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地质人才队伍面临严峻挑战:总量不足、领军人物及创新人才匮乏、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急需提高、高素质地质找矿人才严重短缺、人才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等。加快推进“人才强局”战略,引进、培养、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富有创新精神的地质人才,对于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促进地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加强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地质立局、地质强局”方针,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观念,抓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四个环节,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改善环境,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地质人才队伍,为促进地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局”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今后5年我局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种机制”,达到“两个明显”,培养“三种人才”,形成“四种氛围”。“一种机制”即:培养体系完善、使用评价科学、激励措施健全的地质人才工作新机制。“两个明显”即:人才素质明显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占60%以上,博士、硕士占一定比例);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三种人才”即:培养地质领军人才50名;培养地质技术带头人100名;培养青年地质骨干和后备人才500名。“四种氛围”即:人才工作机制更活、人才发展环境更优、人才吸纳能力更强、人才创业热情更高。二、创新人才选拔引进机制,构筑地质人才聚集高地(一)规模和质量并重,有计划地引进地质类毕业生。5年内通过“双选会”和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引进地质类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为主)毕业生750名,以充实野外一线力量。(二)参与人才市场竞争,引进高素质紧缺地质人才。制订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从社会人才市场和相关行业广泛优选45岁以下能担任大中型地勘(科研)项目负责、技术负责和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领军人才、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等高素质地质人才。(三)创新引进模式,进一步完善柔性引进机制。一是多渠道、多途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引进、技术承包、参与技术诊断和设计、技术合作、合作经营、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地质人才。二是鼓励依托项目以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三是挖掘外部人力资源。鼓励外部地质人才参与项目实施或项目负责人的竞争,吸纳院士、专家、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和大学生等外部科技力量参与项目实施,使其教学实习、研究课题、科研(毕业)论文与项目挂钩。四是面向社会招聘大中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发放人才津贴、以年薪制和利润提成等办法给予报酬或奖励。(四)发挥退休地质人才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返聘本局(队)或聘用社会退休地质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决策咨询、技术指导、项目管理、“传帮带”等方面的作用,也可视实际情况让他们直接参与技术工作或项目实施,以弥补地质人才的不足。三、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地质人才创造活力(一)完善地质人才收入分配机制。试行多种符合单位特点并能激励地质找矿人才积极性的分配机制,探索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知识、技术、管理等诸要素参与项目分配的新机制;探索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元化分配模式,实行收入分配与职责、业绩、贡献挂钩;研究把个人收入和项目效益紧密结合的分配机制;实行多种形式的绩效分配办法,加大收入分配向地质找矿艰苦地区、关键岗位、一线岗位、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倾斜的力度。原则上保证上述人员年总收入高于其他同职级人员。(二)优化地质人才考评机制。确立人才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考评制度,科学准确评价人才,为地质人才晋升、奖励、培训和承担重大项目提供依据。在全局地质找矿人才队伍中推行“三个一”制度,即每个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参与一项地质设计、编写一个地质报告、结合项目发表一篇地质科技论文,并将“三个一”完成情况列入考核内容。(三)加大激励优秀地质人才的力度。局设立“找矿贡献奖”,根据找矿成果的大小,对在找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地质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奖励;实行专业技术骨干选拔制度,对获评人员给予相应的待遇;建立地勘项目立项、设计、报告考评及奖励制度,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对通过国家统考,获取我局地质勘查资质建设所需的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按月发给补贴。各级人才库应优先考查和吸纳野外地质找矿或项目负责人,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优先提拔使用,用人政策要优先向地质人才、野外一线工作者、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四、加强人才管理工作,稳定地质人才队伍(一)加强人力资源规划,做好地质人才队伍建设基础性工作。制定并实施中长期地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结构合理、后备充足、递进发展的人才梯队建设计划。加强地质找矿人才建设相关理论研究,建立完善局地质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开发地质人才信息库和地质成果信息库。加强地质人才的远程培训。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依托局教育中心、工程学校、地调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社会有关院校,建设条件优、质量高的地质人才培训基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才库、专业技术人才档案,认真做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职责履行等考评工作。(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按照激励保障与监管约束对称的原则,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合同管理,变行政管理为依法管理,对违反聘用合同又执意不改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享受了安家补助费的人员,必须按协议服务期满,方能提出调离申请,否则一次性全额退还安家费,并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严肃用人制度,建立人才外流约束机制。采取约束手段,增加外流成本,控制地质人才特别是骨干人才外流。将一些长期离岗的技术人员进行登记,并根据需要召回,对执意不回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局有关规定处理。五、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地质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一)加强对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1、建立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其列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重要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要把抓“第一资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任期内的重要职责。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优秀地质人才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联系优秀地质人才,经常了解,热情关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3、建立地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局组织、人事、地矿等部门要分工合作,每年至少两次具体研究地质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每两年对全局地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考核评比一次。(二)营造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舆论环境和条件。1、围绕“人才强局”战略,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我局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各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优秀地质人才的先进事迹、地质人才在地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为地质人才营造和谐、民主、开放、宽松的人文环境和创业氛围。2、建立较完善的福利保障制度,定期组织地质人才体检、休假、疗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多渠道的地质人才晋升机制,创造良好的晋升环境和创业环境。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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