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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统一大业》教案★教学目标:1、知识与能力:(1)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的学习了解或掌握“一国两制”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香港、澳门回归的条件、历程及历史意义;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状况。(2)能力目标:①通过对“港澳胜利回归”的原因、意义及“海峡两岸统一的有利条件”的学习,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通过指导学生阅读分析课文及相关资料,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及解析材料的能力;③通过引导学生分析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和江泽民对两岸关系的八项主张,培养学生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观察评价历史问题的能力。2、过程与方法:(1)在全面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阅读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台湾问题的有关讲话,深入了解“一国两制”理论提出的时代背景、内容及实践;(2)观看有关香港、澳门回归的纪录片及电视、广播、报纸中有关“一国两制”的新闻,深刻体会其实践作用;(3)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到港澳地区参观、旅游,亲身感受“一国两制”的伟大成就。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通过学习“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其实践,认识到实行“一国两制”是具有创造性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根本保障和惟一可行之路;(2)通过对香港和澳门主权顺利恢复的学习,使学生加深对祖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这一理论的认识,从而培养其爱党、爱国情感,并坚定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信心和积极反对台独;(3)通过认识港澳顺利回归的根本前提和有力保障是祖国的日益强盛,港澳回归洗雪了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欺凌的百年屈辱,使学生明白个人命运与国家荣辱息息相关的道理,培养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的民族意识。★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香港胜利回归祖国是重点。香港的回归,洗雪了百年国耻,标志着我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标志着中国人民也为世界和平、发展和进步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香港回归祖国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学习这一内容,既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难点:“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其意义是难点。学生由于受所学知识的限制,对新中国成立后港澳台的历史发展情况并不太了解,因而难于正确理解“一国两制”构想提出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教学中必须补充相应知识,互相讨论,共同分析,才能得到正确结论。★教学过程及要点:新课导入:【导入法1】师:请大家阅读课文的导言部分,温总理背诵的是谁的诗歌?生:国民党元老于任右先生。师:于任右先生的诗歌,说明了什么?生:海峡两岸通报盼望祖国统一,盼望台湾和祖国大陆早日团聚的共同夙愿。师:完全正确!温总理引用国民党元老的思乡之作,指出祖国尚未统一,炎黄子孙骨头未得团聚的现实。那么怎样才能解决台湾问题,如何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这是本课要学习的内容。【导入法2】师:我想问一下,咱班有没有学生到过港澳地区?生:(个别或部分学生举手)师:我们请他们简单讲一讲在港澳的所见所闻,好不好?生:(回答略)师:(归纳、总结学生的发言的要点)香港是著名的“东方明珠”,回归祖国后,在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东方明珠”愈发的璀璨靓丽。那么,哪位同学能告诉大家,香港能顺利回归祖国,是由于党和政府采取了什么正确的方针政策?生:一国两制。师:完全正确!看来同学们对“一国两制”的正限额并不陌生。那么,“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怎样提出和实践的?为什么能促使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对于解决台湾问题,它有什么积极的指导意义呢?这就是本课要学习的内容。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1、由来:(1)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采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备课资料】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发展1)1946年,蒋介石在美国支持下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中国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了国民党在大陆非反动统治,蒋介石退踞台湾,导致海峡两岸处于隔绝、分裂状态;2)外国反华势力插手台湾问题,推行“以台制华”战略,是台湾问题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派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3)1979年中美建交后,美国一方面发展与中国的关系,另一方面又利用台湾问题遏制中国。1999年李登辉抛出两岸关系是“国与国关系”的分裂言论后,美国虽表示遵守一个中国的原则,但仍强调坚持《与台湾关系法》对台湾的承诺,使台湾问题进一步复杂化。4)陈水扁上台后,延续李登辉的分裂路线,刻意模糊、回避、甚至公开否定“一个中国”的原则,抛出“一边一国”、“入联公投”谬论,在“台独”道路上越走越远。(2)1981年9月,全国人大委员长叶剑英提出“叶九条”,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备课资料】叶剑英提出的九条和平统一主张(1981年9月30日提出蒋经国执政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七九年九月三十日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提出了九条和平主张,被称为“叶九条”,其要点是:(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分裂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注:一改以前“解放台湾”的提法)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经济、体育交流提供方便(后简称为“三通”、“四流”),达成有关协议。(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3)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备课资料】邓六条要实现和平统一,就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这一方案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方针有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早在50年代中后期和60年代初,毛主席和周总理在尝试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时,就明确提出过统一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当地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都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等到时机成熟后,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协商后再作决定等设想。但当时的这些设想仍是初步的,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一国两制”作为实现祖国统一的科学构想,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并逐渐形成和完善的。用邓小平在1984年7月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的话来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不是今天形成的,是几年以前,主要是在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形成了”。邓小平同志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同时也是“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倡导者和设计师。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邓小平就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要尊重台湾现实的思想。1978年10月8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文艺评论家江藤淳时说:“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投资,我们正视这个现实”。1979年1月1日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进一步强调,我们在解决台湾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台湾的现实情况”,“尊重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方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就在同一天,即1979年1月,邓访美期间,谈到中国政府对台湾问题的方针时说:“我们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台湾的社会制度可以根据台湾的意志来决定。要改变可能要花一百年或一千年,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指需要很长的时间。我们不会用强制的办法来改变这个社会”。1981年9月30日,在共和国三十二个国庆节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全面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提出九条对台方针。九条方针后来被称为“叶九条”,它是对党的新时期对台方针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是“一国两制”构想日趋成型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在1982年1月11日的一次谈话中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也是党的领导人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从此,“一国两制”的构想正式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按照“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具体构想。(一)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二)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四)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五)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不现实。(六)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邓小平这六点重要谈话,后来称为“邓六条”,它使“一国两制”方针的内容更加完备、明确和系统化。1993年9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发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告的形式系统阐述了台湾问题的由来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按照白皮书的阐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它主要包括如下要点:(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四)和平谈判。为结束敌对状态,实现和平统一,两岸应尽早接触谈判。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谈判的方式,参加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台湾方面关心的其他一切问题。在统一之前,双方按照相互尊重、互补互利的原则,积极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和各项交往,进行直接通邮、通商、通航和双向交流,为国家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坚持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使用武力,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
本文标题:祖国统一大业教案4(优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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