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XX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
1xx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字[2005]162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08]15号)及龙煤股份公司七台河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地面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龙股七发[2013]162号)文件要求,为严格我矿矸石山管理,确保矸石山安全。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矸石山管理办法,望认真执行。一、矿成立矸石山领导小组组长:行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掘进矿长机电矿长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成员:各专业副总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调度室主任运输区长供应科长车队队长计划科长一井井长二井井长三井井长房产科长地测科长生产科长宣传部长通风区长安监处副处长培训中心主任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矸石山日常管理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由安监处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汇总等工作。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矸石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登记管理,实行整改消号制度,2对隐患整改建立编号存档,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陪检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追究制度。矸石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每月至少要对矸石山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专人督查、督办。三、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一)矿长职责:是矸石山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矸石山安全管理负总责。(二)生产副矿长职责:1、负责组织建立完善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矸石山管理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各单位、部门之间关于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问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三)机电副矿长职责:1、负责矸石山机电生产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矸石山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刮泥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等,并组织抓好落实。3、负责落实矸石山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矸石山进行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四)安全副矿长职责:1、负责制度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2、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矸石山进行安全检查,抓好隐患问题的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五)安监处副处长职责:1、负责对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抓好问题的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六)运输区、五采区一、二、三井职责1、运输区负责落实南立井矸石山,工业广场主立井两个矸石山,四采区矸石山运输具体管理、日常巡视汇报、安全隐患整改等任务,五采区一井、二、三井负责落实所辖范围内矸石山运输具体管理、日常巡视汇报、安全隐患整改等任务。2、各单位负责24小时对矸石山的监护,贯彻执行矿制定的对矸石山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所有主要操作岗位规章制度上墙,主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3、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督促落实到现场;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上山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管理工作。4、经常性地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矸石山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出现重要问题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矿调度室、安监处及其它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落实整改。5、加强对矸石山提升运输系统的管理,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齐全可靠,正常使用。6、现场施工人员负责对进入作业范围内所有人员的安全提醒和监督管理。47、落实矸石山运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8、指派安全井(区)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严防雨季出现滑坡、泥石流、溃洪等地质灾害或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事故。(七)机运科1、负责对两矸石山安全现状评价提出的问题的进行整理、汇总、落实、整改,联系危险性鉴定及相关证照的办理。2、负责安全治理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及矸石山应急预案的编制。3、建立健全矸石山技术档案资料,编制年度排矸计划,确认矸石山排放边界和排放坡度。4、建立健全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制度,新建或扩建方案制定。5、加强矸石堆放点检查和污染治理落实,负责矸石山环保检查和污染治理措施的监督落实。6、做好煤矸石利用的统计。建立好煤矸石利用统计台帐,按月对煤矸石利用量进行统计。7、监督矸石使用单位建立并不断完善取矸作业的操作规程,保证对取矸作业安全生产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8、负责矸石山上通讯设施的配备,保证齐全可靠、畅通;单人上山作业时要配备移动通讯工具。(八)安监处1、负责对矸石山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监督整改,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负责对矸石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组织牵头带领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5每月至少要对矸石山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雨季期间,要增加检查次数,对检查出的问题分级管理,建立台账、专人督查、督办,整改消号。3、安监处要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抓好问题的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负责制定并完善矸石山自燃、坍塌、滑坡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九)矿调度室负责矸石山信息收集、整理,协调日常灾变应急指挥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十)计划科负责治理工程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并组织实施。(十一)供应科1、负责矸石山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措施的落实所需的物资供应审批。2、负责矸石山治理、应急救援物质采购、储备。(十二)保卫科1、定期对矸石山进行巡查,发现变化严重的情况及时加密观测。2、负责矸石山底部周围警戒区域的巡查,并按照要求设置维护好警戒标志、警戒线和树桩,确定安全出口。3、对矸石山周围建筑物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有关单位和领导,并制定方案协调解决。4、负责矸石山的治安保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域或6上山,对劝阻不听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5、加强对可燃垃圾上山管理,杜绝可燃垃圾倒入矿车上山。可燃垃圾,如废锯末、树叶、废(油)棉纱、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废木材等,必须由各单位集中后倒入矿公共垃圾箱(池)内。(十三)、龙煤股份公司七台河分公司救护大队XX救护中队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矿调整区人员为矿应急救援人员。(十四)车队负责矸石山所需管理物资的运输。(十五)宣传部负责按照矿有关管理规定与地方政府、矸石山附近村委会共同协商做好村民的宣传工作,禁止人员在矸石山下方行走、逗留、拣煤、取矸。(十六)培训中心负责排矸系统作业人员和矸石山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其做到持证上岗。(十七)房产科负责完善矸石山的用地手续。(十八)地测科1、负责对矸石山进行定期监测,每季进行一次矸石山堆积角测量。2、每月对矸石山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变形严重的情况及时加密观测。3、将观测的结果标注在地形图上,并对矸石山松散矸石的堆积角大于42度,取矸场所放坡角大于70度的进行明显标注,并上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后情况进行及时测量验收。4、对定期测量、巡查及验收结果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十九)通风区7负责制定防止矸石自燃,及时灭火的安全措施。四、矸石山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一)划定矸石山安全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在矸石山周围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围栏、警戒标志等,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危险区域内不得构建任何建筑物,已有的必须限期拆除,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报七台河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备案。此项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划界,矸石山责任单位配合设置树桩、警戒标志、围栏及安全防护墙。(二)安监处负责完善制定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国家对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以下制度,各相关单位按以下制度要求,抓好现场落实。1、矸石山隐患排查制度;2、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制度;3、矸石山灾害治理制度;4、取矸作业灾害防范安全、操作规程;5、矸石山安全管理责任制;6、矸石山爆炸、崩塌、滑坡等事故防范制度;7、矸石山治安保卫管理规定;8、矸石山灾害治理档案制度;9、矸石山应急救援预案。(三)加强矸石和其它杂物的管理1、矸石上山前,尽量减少可燃物上山,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70度的物料和易燃物。此项工作由矸石山责任单位负责。2、矸石山如有自燃地点立即采取注石灰水或黄泥浆等措施,积8极研究试验其它先进的灭火技术,定期进行火源温度检测。此项工作由保卫科、XX救护中队负责。(四)加强对矸石山灭火管理通风区负责定期对煤矸石山自燃倾向性进行检测,制定灭火方案和措施,防灭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配备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五)加强对矸石山作业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矸石山设备检查维护制度,执行好在矸石山作业的措施和安全技术规程;对在矸石山检修、施工、监控等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审批后方能作业,严禁无措施作业,确保矸石山设备、设施完善及工作人员安全。(六)加强对矸石山堆放矸石的管理1、矸石山责任单位要合理安排矸石卸载点,矸石山看山工工要定期对山体进行巡查,发现滑坡征兆,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2、山下取矸作业人员要严格按作业(操作)规程施工,当取矸场所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坡度大于70度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现场。由保卫科负责落实。(七)加强对矸石山护卫队员的管理保卫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破坏、盗窃围栏、警戒标志、树桩以及山顶提升、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制止不听的必须采取强制手段。五、考核1、安监处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矸石山安全检查,对查出9的隐患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责任人,一项不落实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2、安监处负责每月检查一次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一项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3、对矸石山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安监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分析,并按矿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六、本通知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10附件1:xx煤矿矸石山情况介绍一、xx煤矿辖区内矸石山数据xx煤矿在用矸石山共计7座,主要有:1、主立井大山:高度95米长度310米斜度25度2、主立井小山:高度82米长度260米斜度25度3、四采矸石山:高度40米长度162米斜度25度4、南立井矸石山:高度18米长度36米斜度25度5、一井矸石山:高度8米长度40米6、二井矸石山:高度20米长度80米斜度17度7、三井矸石山:高度8米长度40米xx煤矿辖区内无废弃矸石山。二、可能存在的主要灾害矸石山可能发生的灾害有:坍塌、爆炸、自燃、滑坡等四种类型。11附件2:矸石山作业灾害防范操作规程一、灾害防范与安全要求1、取矸单位负责人是取矸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取矸作业的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2、取矸作业人员是取矸作业的直接责任者,对取矸作业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取矸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操作,杜绝违章作业。3、取矸单位必须与矿签订安全责任书;取矸单位应与取矸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安全责任。4、取矸单位应定期向矿矸石山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提交取(用)矸作业计划,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根据排矸规划应指定取矸作业区域,划定安全警戒线,严禁越界开取,以免破坏排矸设施,影响正常生产排矸。5、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业前,必须对取矸区域范围进行确认,绘制取矸作业流程图和进度表,及时编制取矸作业规程并报矿技术、安全管理部门。6、取矸作业期间,取矸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安全警戒线范围内。7、取矸作业期间,如发现矸石山有大面积跨落、严重自燃发火、出现严重伤人事故等异常情况,取矸单位及其它人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立即组织救援、处理。二、取矸作业规程1、取矸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携带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及工具。122、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业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检查取矸作业区域范围的安全状况,若半部取矸,应在区域
本文标题:XX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240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