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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我国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和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以便正确地处理不同地域、不同人和不同时间所发生的各种刑事案件。•内容提要:本章界定我国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重点: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第一节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1、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2、各国在解决刑事管辖权上的主要原则:•A属地原则——地域•B属人原则——国籍•C保护原则——本国利益•D普遍原则——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上述原则的局限性——国家主权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1、基本前提——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行为或结果)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A领域——领陆、领水、领空•B拟制领土——我国船舶、航空器、驻外使领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确规定“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法律特别规定•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交途经解决•B民族自治地方——指定变通或补充规定,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C香港、澳门——司法独立三、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1、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在域外犯罪——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普通人在域外犯罪——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4、刑事主权观•A我国刑法对中国公民拥有刑事管辖权•——外逃或者不归?•B虽经外国审判,仍可依照我国刑法追究•C在域外已受刑罚处罚,可以免除或减轻四、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1、外国人在域外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2、最低刑必须在3年以上——重罪•3、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到刑罚处罚五、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公害犯罪——我国规定为犯罪•【例1】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二第56题)•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答案】ABC•【例2】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2005年试卷二第3题)•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答案】A•【例3】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2005试卷二第56题)•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答案】AC•【例4】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51题)•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答案】ABD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生效时间•二、刑法的失效时间三、刑法的溯及力•1、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2、原则——从旧兼从轻四、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司法解释•1、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2、行为继续或连续到97年10月1日后——新
本文标题: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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