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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O国际海图条例说明本条例家根据1984年国际海道测量局出版的REGULATIONSOFTHEIHOFORINTERNATIONAL(INT)CHARTS译出。该条例规定了国际海图的编制目的、编制原则、作业规定和资料交换等,现翻译出版,供有关机关、部队和院校参考。参加本条例翻译、校订和译文审查工作的有朱梅庆、马定盛、李梅春、吴方星等同志。由于译校水平有限,可能有错误和不当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1987年3月6日正文1926年第二届国际海道测量大会上,当时的国际海道测量局指导委员会主席JM.法富(J.M.PHAFF)中将在开幕词中说:“1884年美国海道测量队主任制图员E.R.诺拉(E.R.KNORR)先生在华盛顿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在这本几乎被人忘却了的小册子上,他提议并以大量数字阐明,如果出版相同海岸和港湾海图的所有国家在共同协议的基础上,出版发行基本海图是具有巨大经济效益的。这位有远见的人,从多方面说明设立一个常设的国际机构是很必要的并建议请两个国家商定作召集人,然后召集国际会议。这一建议,得到敏锐的勒那德先生(是一位国际海道测量局的缔造者,正好在1919年5月选举主任之前去逝)的支持,为了克服障碍,他写了有关国际海图的文章,公布在1918年法国的《海道测量年报》上。他们的设想得到了英国海道测量局局长的支持,随后有国际会议讨论了这个问题,诺拉先生梦寐以求的理想——第一次国际海道测量大会举行了。这两位倡导人,两位专家,对这复杂的课题,预想到有很大的困难,但决心去克服它。”国际海图条例是在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的报告、协议和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的,经海图规范委员会以及以后的标准化委员会修改同意,于1984年最后定稿。这样,在诺拉先生的小册子出版100年后,他的想法成了现实。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海图规范,是由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和以后的海国规范委员会、海图标准化委员会编写的。国际海图条例应与其结合起来看。第一部分总述国际海图的目的1.1国际海图这个概念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国际性的航行要求提供最少量实用的海图。这种国际性表述的海图,能使那些提供或希望提供自己国家领海以外的海图的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成员国,能以他们所选择的一些现代海图加以修正,进行复制印刷。国际海图的原则1.2首先必须弄清每个国家自己水域的航海图系列。通过查阅海图目录,可以看出,航海图有两种职能:(a)供海上航行。各国海道测量机关有义务提供他们自己国家水域范围内的航行海图。并且在海图的比例尺,表述的程度上能够保证从小到大的各级船只在整个沿岸水域,包括最大船只要到的主要港口和纯属地方性的小海湾的航行安全。从这点看,很明显航海图是航行的工具。(b)作信息资料。各国成套的航海图,通常是能详细显示近海海底构造的最大比例尺的出版物。在这方面,海道测量机关对其国家水域描述的责任,类似于地形制图机关对陆地描述的责任。有关海底地貌的资料,不仅航海人员需要,而且国家的其他许多使用者也需要。如:有关近海开发建设的工程人员、疏浚商、海洋学者、防卫部门等。1.3上述两项共同要求本国的海图系列,既要有内容详细的,比例尺很大的港口平面图,又要有至少两套连续的覆盖整个国家水域的沿岸系列图,一套是大比例尺的,另一套比例尺稍为小一些。使用本国系列的海图航行的船舶,并不需要使用其航线上的每幅大比例尺海图。特别是在不复杂的水域,例如,沿英国南岸航行,英国航海人员经常喜欢1:15万海图甚于1:7.5万海图系列,这样可以减少使用海图的数量和换图的次数。1.4这种概念是选择比例尺的基础,法国和德国对英国南岸一套航海图就选用1:15万比例尺。如果用较小比例尺的海图比较大比例尺的海图系列更适于航海使用,那么进出港埠也可使用这种图。例如:普利茅斯(Plymouth)和索伦特(Solent)。当然,象斯海尔德(Schelde)河口这样复杂的区域,航行图的比例尺不应缩小。1.5法国和德国的海图系列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只集中做自己国家的船只最常去的外国港口的海图。通常在他们的成套海图里,只包括那些经常使用的大比例尺港图和港口入口图。1.6由于法国和德国对港口和海图比例尺选择的适宜,使得充当“国际航运”角色的法国和德国船只,在他们所要到达的外国水域港口的远洋航行中所保存的世界范围的成套海图,其总数量保持在既易于管理,又满足于航行需要的状况。1.7另外,从经济上来讲,减少了装备海图的数量和改正本国水域外航海通告的数量。因此,通过各种方法,对海图内容仔细选择,使得通告只限于远洋航行所必须的内容,将海图改正至最新而易于管理。1.8以上叙述的原则形成了一套中、大比例尺“国际海图”的原始概念。用“国际海图”系列比简单地使用现在的各国海图要方便。从这种国际性设想的海图系列里,所有希望制作这种海图的国家将得到好处。技术决议K2.2中说:“这能够使那些提供或希望提供国家水域外海图的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成员国,借助所选用的现代海图,经过少量的修正,就能进行复制印刷”。遵照所述原则,生产国可供给印刷国以“国际海图’”的复制件。设想是:首先,允许那些目前不生产本国水域以外海图的国家,根据需要可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方法作些修正,印刷国际海图。其次,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共同分享海图生产成果,使得所有国家能比较容易保持其国外海域的海图到最新;并充分利用所有国家的原始资料的作用,这是海道测量机关最感需要的。国际海图的发展1.91967年第九届国际海道测量大会上,法国和荷兰正式向国际海道测量组织提出有关国际海图的设想。那次会议决定设立小比例尺国际海图委员会。该委员会设计了两套覆盖全球的小比例尺海图。一套是1:1000万比例尺,计19幅;另一套是1:350万比例尺,计60幅。并起草了生产这些海图的规范。1970年国际海道测量组织发表了这个委员会的报告,并将海图规范作为国际海图条例的附录1。到1981年,生产小比例尺国际海图的进展情况良好。1.101972年第十届国际海道测量大会决定,将“国际海图”的概念应用到对中、大比例尺海图进行研究,为此,成立了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代表国际海道测量组织进行研究。该委员会提出了覆盖西北欧和东北大西洋的国际海图方案。详细内容,见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向第11届海道测量大会的报告。1.11然而,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准备了一套编绘中、大比例尺国际海图使用的,通俗易懂内容详细的海图规范。这项工作为海图内容的规范化创造了条件。1977年的国际海道测量大会,承认了这个规范,并成立了一个海图规范委员会。“采用和推广规范的国际海图,有利于实行全部航海图的标准化”。1.12海图规范委员会对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提出的规范作了一些必要的修改后,产生了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海图规范。现在打算将该规范成为各个国家生产所有中、大比例尺航海图的标准。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的其他工作是制定涉及到国家之间有关国际海图的各种双边协议的办法。现在其中一部分构成了目前国际海图条例。国际海图术语1.13“国际海图”(INT)是一种具有下述特点的海图:(a)用国际上同意的国际海图分幅方案生产的海图;(b)实行国际统一编号;(c)其内容符合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海图规范;(d)符合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国际海图条例。1.14“生产国”是承担生产国际海图的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成员国。1.15“印刷国”是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成员国,它根据需要,使用生产国的海图复制件,作些修改,进行印刷,并把印刷的图列入自己的海图系列。1.16“REPROMAT”是复制件的缩写,见第五部分。1.17“国家水域”是笼统指一个国家的海道测量机构通常进行海道测量所包含的邻接海区。第二部分国际海图的方案2.1小比例尺国际海图委员会,设计了两套覆盖全球的小比例尺国际海图的方案。见附录1。2.2一些海道测量机构的区域性小组,已设想了有关区域的中、大比例尺国际海图的方案。有关西北欧的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的方案和有关地中海、黑海的地中海、黑海海道测量委员会的方案,就是这些地区性设计方案的例子。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向第11届国际海道测量大会的报告和1980年5月第二次地中海、黑海海道测量会议的报告,就详细地谈到这种计划方案。制定方案的原则2.3如1.4~1.6节所述,满足国际远洋航行的需要是制定方案的基本原则。当具体设计国际海图方案时,可遵循下列详细的指导方针:(a)海道测量机关制作其他国家水域的海图时,采用的比例尺应把国际海图系列作为选择比例尺的向导。(b)国际海图分幅和其比例尺,应当尽可能与各个国家现有的或计划的海图系列中相应海图的分幅和其比例尺相一致;应与国际海图规范和条例相一致,以便于作改正。(c)采取一幅图上附加插图的形式,有时可以避免分幅过多,以减少国际海图的总数量。(d)海图的尺寸应当遵守国际海道测量组织的海图规范中所规定的标准。2.4国际海图比例尺的选择(见2.3)将取决于国际船舶航行的要求。确定比例尺的分界要考虑不同类型船舶的航行活动。如沿岸航行,方案的精确确定可随地区而变,以反映不同的水道测量环境。例如,在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的方案中,一套沿岸连续的海图,其比例尺在1:13万和1:35万之间,这样的选择被认为适合他们在这个区域顺海岸方向航行使用。2.5制作成套国际海图时,所包括的港口应当是外国船舶航行经常使用的港。开始优先生产主要港口的海图,所选港口还要考虑到将来新的发展,并相应调整方案。2.6有关国际海图方案的原则,详见1975年1月号国际海道测量评论。国际海图的生产者2.7中、大比例尺国际海图的生产者,通常是水域有关的一个责任国家的海道测量机关。不过有几种特殊情况:(a)中比例尺海图所包括的范围不只一个国家的水域,生产这种海图,有关国家之间应进行协商分配生产,为提高生产效益,通常应该一幅海图由一个国家负责生产。(b)因某种理由不同意一幅国际海图由一个国家生产时,有关的国家可合作生产一幅国际海图,这幅图将加印他们两个国家的海道测量机构的徽志。(c)如需要有国际海图而所属国家又不想生产,经与有关国家的海道测量机关讨论协议后,可由有能力的印刷国承担生产任务。(d)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壤国家不能就所在水域生产国际海图取得一致意见,尽管这幅图的分幅和比例尺已定,而这幅图需待达成协议后才能调制。(e)如2.7a~d节所提商议不定的话,有关国家本着谅解和协作的精神,尽一切努力签订和实行临时协议,这些临时协议要不致损害最后协议和维护已经同意的区域性方案。(f)当在非国际海道测量组织成员国的水域需要有国际海图时,生产国将由与国际海图有关的国际海道测量组织区域性成员承担,而不必去征得非成员国的同意,但建议在其水域绘制别种图时应进行协商。(g)在与本国海图相一致的国际海图上,增加或删掉一些插入的平面插图可由印刷国承担,并通知有关生产国。注:国际海图生产国的称呼,没有任何政治意义。海图编号2.8小比例尺国际海图委员会推荐了一种海图编号系统并临时为各地区安排了编号。见附录1。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发现有必要稍微调整这种安排——见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给第11届国际海道测量大会的报告。建议国际海图的编号按下述各书所述的原则。例子是北海国际海图委员会提供的。2.9各大地区可用的编号海区可用的编号北大西洋东部15~19114~1991000~1999大西洋中部和南部23~29205~2992000~2999地中海30~39303~3993000~3999北大西洋西侧40~49403~4994000~4999北太平洋西侧54~59515~5995000~5999南太平洋63~69610~6996000~6999印度洋74~79710~7997000~7999北太平洋东侧80~89800~8998000~8999北冰洋和专用图90~99900~9999000~9999注:1.小比例尺国际海图委员会CICSS以前对1:1000万和1:350万国际海图的编号已省略。2.有关太平洋国际海图的编号安排是临时的,在准备这个区域的中、大比例尺国际海图方案时,可作进一步修改。2.10每组编号与海图比例尺的分段相对应:1:1000
本文标题:IHO国际海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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