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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课作业-《哥达纲领批判》读后感
《哥达纲领批判》读后感恩格斯在为本文写的序中谈到“第一次明确而坚定地表明了马克思对拉萨尔从他开始从事鼓动工作起就采取的方针的态度,并且既表明了对拉萨尔的政治经济学原则的态度,也表明了对它的策略的态度。”他认为马克思在对哥达纲领进行批判时,语气是极其严厉的,以至于他本人也会对有些用于进行修改,让它读起来不是那么的苛刻。恩格斯认为:“这是由下述两种情况引起的:第一,马克思和我对德国运动的关系,比对其它任何一国运动的关系都更为亲切;因此这个纲领草案中所表现的断然的退步,就不能不使我们感到特别愤慨。第二,我们那时政在同巴枯宁及其无政府主义者进行最激烈的斗争,-那时离国际海牙代表大会闭幕才两年,他们把德国工人运动中发生的一切都归咎于我们;因而我们不得不预料,他们也会诬指我们是这个纲领的秘密创作者。这些顾虑现在已经消失,因而一些有关的地方也就随之失去必要性了。”的确,在本文中,马克思逐条逐句的对哥达纲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严厉的抨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还用极其精练的语言讲明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根本的原理,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后的国家形式里阶级斗争要进行最后的决战。”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使自己成为政治上、经济上的主人,才能铲除剥削和压迫的根源,获得彻底的解放。当然,这一切的批判都是有其深刻的背景的,德国工人运动中的两派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于1875年5月下旬在哥达举行合并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党纲草案。浸透了拉萨尔机会主义思想哥达纲领,是一个代表当时德国地主、资产阶级利益的发动纲领,“这个纲领既没谈到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没谈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是个地地道道的大倒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极大发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个纲领的退步感到十分愤慨,于是,马克思写下了《哥达纲领批判》(原名《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在批判机会主义的过程中指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战斗纲领。这部著作在当时并没有发表,1891年恩格斯为了反对德国党内的机会主义思潮,帮助制定正确的纲领而将其发表。它从理论上清算了拉萨尔主义,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文献。马克思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第一次提出共产主义社会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第一阶段只能实行按劳分配,高级阶段才能实行按需分配。同时,马克思还预见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是极其正确的。任何一个社会向另外一个社会转变的时候,都不可能完全否认前一个社会的东西,甚至在其运行的过程中,还自觉不自觉的运用到前一个社会的相关理论。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几千年来会源源不断的有朝代的更替,但是大致的社会制度并没有改变的原因。一个社会要想真正的独立与另外其演化而来的那个社会,它必须经过漫长的时间的涤荡,在发展的过程中将旧社会的印记慢慢洗掉,才会变的纯粹起来。马克思还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到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国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前期阶段,但并不是所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之前的必经阶段。社会的进步主要的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力水平达不到共产主义的要求之前,应该有一个过渡的阶段,这个阶段就是社会主义。马克思的这一论断为我国现在所处了历史时期奠定了理论基础。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少还带有资本主义的色彩,但在本质上我们还是无产阶级的国家。这一色彩正是马克思所说的“旧社会的痕迹”。但这并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因素之一是人能够劳动,但劳动是什么?《哥达纲领》里认为,“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泉源,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力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而马克思则认为,自然界是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如果认为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那么就为资本家占有自然资源提供了依据。实际上,自从人类产生,单纯的自然界便已不存在,起码在人类的实践范围和意识范围内的自然界无不打上了人类的烙印,所以这里的自然界包括以下两部分:人化自然和自在自然。当劳动主体同时具有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时候,劳动才是财富的源泉。即“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把自然界当作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与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不为同一主体所拥有,因此市场经济中价值增值是由劳动和资本(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共同带来的。“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所以在这种意义上,劳动也是资本。人是社会的主体,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目的也就是要解放人。而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决定分配,分配所得才是促进人的发展的直接因素。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有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按需分配的前提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只有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才可能产生按需分配的结果,可是人类欲望无极限的天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使得这一前提遥不可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在马克思的口中称为“资产阶级法权”,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因为个人天赋和家庭负担的不同使得“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这在马克思看来是不平等的。这里有两个问题是值得商榷的:将劳动——从而劳动的时间(劳动的复杂程度可以与劳动时间相换算)——作为价值衡量的标准合不合理;公平与平等是不是相等同的概念,如果是,公平(或者平等)到底意味着机会、权利的公平,还是过程、规则的公平,抑或是结果的公平?如果不是,二者谁更基础一些,谁更接近天然价值标准、人性尺度?因为人的社会性,分配也就有了社会性的难题,或者分配本身就是一个带有社会性的名词,作为一种天然的价值取向,分配的公平问题由此产生。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本质上还是不发达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所以,分配的根本原则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先富后富”理论,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由先富的带动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社会中的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是有差距的,如何使先富的人愿意并且能够让他们带动后富呢、实践中是通过税收等国家手段进行的,但是这些手段效果往往并不明显。这样一来,公平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1875年,拉萨尔派把“公平分配”作为党的奋斗目标放进了党纲,马克思对这一观点提出了疑问。从他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没有各个社会都适用的统一的公平观,公平取决于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对于公平的判断会因为经济条件的不同而产生差异。马克思非常清晰地表明了公平与经济的关系。那么,“公平”作为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除了适用于经济领域,是否也适用于法律领域呢?当然,公平在法律领域表现的是正义,而正义是法律人一直在孜孜追求的终极价值。法律的实施要做到公平、公正。虽然在个案中,正义是实现方式是不同的,但是无论个案的差异在哪里,最终的公义好事一致的。法律只有具备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才能够进步和发展。马克思同样论述到了民主的问题。一开始马克思就提出了一个疑问,“自由国家是什么东西呢?”他说:“使国家变成自由的,这绝不是已经摆脱了狭隘的奴才思想的工人的目的”。他是意思是说,一个真正的工人阶级,他们斗争的目的绝对不仅仅是让“国家”变成自由的。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它有三个层面的意思:1.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这说明国家是一个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出现、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自行消灭。这是国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2.国家是阶级统治。这指出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是哪个阶级的统治。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都来源于它们的经济统治,而一个阶级的经济统治又必须依靠它的政治统治来维护和巩固,因此,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和力量的表现,一般都是通过国家意志在实现的。3.国家是机器。它形象地指出了国家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从国家的本质来看,工人党所意欲实现的自由国家仍然是阶级统治的国家,仍然是有压迫的国家。马克思并不认为他们所说的自由国家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反而认为“他们对社会主义思想领会的多么肤浅。”那个时候的国家真是自由的么?他说:“自由就在于把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那么什么是德国工人党提出的“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呢?这是不是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抑或社会主义社会呢?不是,马克思明确的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现代社会”就是存在于一切文明国度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它们根本没有突破资本主义的藩篱。无论它们的形态有多么的不一样,形式有多么的纷繁复杂,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建筑阻碍资本主义多少已经发展了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而所谓的“现代”其根基就是资产阶级,“现代国家”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真正是共产主义国家的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它是完全不具有“现代”特征,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因为它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制度。这个社会会不会留下与现在国家相似的社会职能呢?马克思只是说“这个问题只能科学的回答。”在我看来,应该不会,既然共产主义社会是经过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阶段,其社会制度肯定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社会主义社会经过发展,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扬弃,不断完善自身,改变不合理的制度,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时候,资本主义因素已经完全被涤荡干净了,剩下了将是人类文明的精华。所以,在没有经过彻底变革的基础上就无端的将“人民”和“国家”连接在一起,即使连接一千遍,也丝毫不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这里又提到了社会的过渡问题,在上文中,对于社会的分配问题中文明已经有所触及过渡社会的问题,亦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需要有一个社会可以缓慢的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打下基础,马克思对此是持积极态度的。他也认为“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国度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但是,在这个纲领中,既没有谈到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没有谈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在这个纲领里,他们所要求的仍然是马克思称之为“废话”的民主主义,如普选权、直接立法权、人民军队等。但这些东西都是既存的,并不是共产主义的特征,他们所要求的仍然是这这个现存的社会制度下的一些主张而已,虽然德意志没有,但是瑞士和美国有。马克思不屑于将自己伟大的社会理想与这些政治投机者相提并论,因此,对这个纲领的主张也是不屑一顾的。总之,德国工人党的政治主张并不是社会主义的,而仍然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内要求分得政治权力而已。当然,在这个批判中,马克思还论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例如关于合作社、关于劳动的解放、国家的道德基础等等。内容是相当丰富的,我也不可能将其一一罗列。在上文中,我只选取了两个比较重要的方面,就是分配问题,和国家制度问题,表达了一些看法。应该说,马克思在写这部著作的时候,对于德国工人党通过的这个充满投机行为的纲领表达了深深的不满,因此,他们的政治要求和主张已经完全脱离了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他们口中所说是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坚持的社会主义是南辕北辙。无论是分配问题还是国家制度抑或民主问题,马
本文标题: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课作业-《哥达纲领批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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