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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制度及奖惩措施1、考评制度1.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1.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1.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选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1.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1.5每月扣除2%作为奖励基金和安全保证金,其中1%作为奖励基金,由项目部集中掌握,用于奖励在安全管理中作出成效的集体和个人,1%为各专业项目队安全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指标完成情况予以返还,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退还。2、奖励措施项目部要把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作为评比先进,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2.1我部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得力,一年内无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邓得显著成绩的。2.2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火灾的有功人员。2.3发生事故在抢救过程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更大损失的有功人员。2.4在劳动保护,消防保卫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获得成效的。3、处罚措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部给予处罚甚至追究相关责任:3.1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条例,决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的。3.2忽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职工无章可循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的。3.3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操作合格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3.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和房屋,不采取措施,安全装备装配或失灵发生伤亡事故。3.5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和采取防范措施,或违章指挥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的。3.6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事故或火灾的。3.7发现事故险情或火警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或火灾的。3.8重大恶性事故,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对符合本规定之一的,按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并罚款500~2000元。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罚款处理:4.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4.2气焊工使用的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相距必须5米以上,离明火作业距离必须10米以上,若低于以上距离标准,又不听劝阻者,嗣款100元。4.3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100元。4.4电工进行电器作业时不穿绝缘鞋,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又不听劝阻者,罚款100元。
本文标题:考评制度及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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