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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题型——大纲看透!!!•名词解释3:需要英文术语(知道)•单选10,2:课上内容•判断:课上内容•简答:4道,每道五分•案例20分,法律关系与法律适用•论述——宏观,对海商法的认识,第一章第一章考察60%名词解释1、船舶所有权OWNERSHIPOFSHIPS: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主体是船舶所有人,通常称为船东或船主,具有广泛性。客体是指船舶包括船体、设备和船舶属具。内容是指所有人对船舶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船舶抵押权MORTGAGEOFSHIPS: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3、船舶留置权Thepossessorylien: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的费用或修船的费用以偿还的权利。4、船舶优先权MARITIMELIENS:海事请求人依法定情形,向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赁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5、海上货物运输合同CONTRACTOFCARRIAGEOFGOODSBYSEA:是指承运人收取的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由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的合同。主体包括托运人、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目的是运送货物;也是为第三人一订的合同利益订立合同。6、提单lading: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7、航次租船合同VoyageCharterParty: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协议。8、定期租船合同TimeChapterParty:期租合同,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船舶,并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由承租人在约定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协议9、光船租赁合同BareboatCharterParty:船舶出租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提供一艘空船,在租期之内,承租人通过自行配备的船员占有和控制船舶,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营运方式。10、海上保险合同CONTRACTOFMARINEINSURANCE: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以海上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而订立的保险协议。11、船舶碰撞collisionofships:船舶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实质性的接触并造成损害的事故。12、海难救助salvageatsea:是指对遭遇海难事故的船舶和财产,由外来力量对其施救或提供援助的法律行为。13、共同海损contributioningeneralaverage: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之间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额外费用,以及在共同危险解除后为安全地完成航程所支付的必要而合理的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配的法律制度。1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limitationofliability:是指因发生海事侵权责任事故而产生对他人的赔偿责任时,或者因船舶发生海难事故须向第三方支付为消除事故的后果而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费用时,依照3规定的方式,将责任人的赔偿和支付费用的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的法律制度。15、旅客passengersbysea:是指根据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运送的人;经承运人同意,根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随船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16、海上旅客运输合同CONTRACTOFCARRIAGEOFPASSENGERSBYSEA:承运人已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至宁一港,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17、船舶属具ship’sapparel.:指是为船舶安全航行和营运需要而在船上配置的必要装置,例如,救生艇、铁锚、罗盘等。18、船员CREW: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19、海上保险MARINEINSURANCE:海上保险是指按照合同,由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的一种商事法律行为。判断一、担保物权的顺序(单选、判断、课堂练习)实现权利的费用》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无担保的物权优先权顺序:1、劳务报酬2、人身赔偿3、港口使费4、海难救助5、侵权赔偿海难救助后发生的要先赔偿单选一、船员劳动合同的特征:合同签订的从属性、集体性;合同内容的强制性、合同内容的专属性二、有关租船的任意性规定:不仅外国法律没有租用合同的概念,我国海商法中也没有为其确定定义,而是在同一章中对两种合同分别加以规定,这些规定仅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不同约定时才适用4三、碰撞、救助船舶适用的不同,不同怎么体现165.172船舶碰撞中所指的船舶是包括与本法第三条所致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其中一方是即可)船舶救助中所指的船舶是指本法第三条所称的船舶和与其发生救助关系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简答一、海商法的词义狭义:围绕海上经营活动形式的,属于私法性质的法。最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对广义:是指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和与船舶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最广义:海法:围绕海洋所发生的国家间关系,行政关系,刑事关系和民事关系的各种行为规范,以及保证这些规范得以实施的程序性规范。海:海指海洋及与海相通的江、河、湖等水域商:指国内海上贸易及国际远洋贸易等。二、海商法的调整对象——CMC的调整对象(重)(一)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特定社会关系1、海上运输的合同关系: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海上拖航2、海上运输活动中发生的船舶租用合同关系:光船租赁、定期租赁3、为分担和分散海上运输中的分险而产生关系:海上保险、共同海损(二)与船舶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1、船舶物权关系: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优先权2、船舶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海上侵权关系:船舶碰撞、污染海洋环境53、基于对船舶或海上财产的救助而产生的海难救助关系(大题:两个方面下具体有一些特定的事物关系、内容!!!)三、什么是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重)(对cmc第三条的理解,重要问题大题)1、海商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船舶包括船舶属具。2、属于海商法的船舶:船舶是包括海船、海上移动式装置和船舶属具。(1)海船是指具有完全的海上航行能力并作为海船进行船舶登记的船舶。(2)海上移动式装置是指不具备船舶的外形和构造特点,但具有自航能力,可以在海上移动的装置,如海上石油开采的浮动平台等。(3)船舶属具,是指是为船舶安全航行和营运需要而在船上配置的必要装置,例如,救生艇、铁锚、罗盘等。四、船舶法律特征1、船舶是物,但常常拟人化处理2、船舶是不可分物,但在特定场合例外处理3、船舶是动产,但在特定场合按不动产处理五、海商法的表现形式(重)一般意义:海商法的表现形式就是调整法律关系的行为规则的法律规范。我国:(一)国内立法:1、法律:实体法规范——专门性:《CMC》,《海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域使用管理法》、《领海与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渔业法》、《港口法》;一般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保险法》6程序性规范——专门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一般性:《民诉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冲突法规范:(法律指引的规定(有涉外事件时))CMCCH14;一般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二)国际海事条约包括普遍性条约、区域性条约、双边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三)国际航运惯例国际公法上的惯例和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功法的惯例需要三个要件:某种做法经过了人民长期、反复的实践;为国际社会普遍知晓;国家以公开的文件确认其具有法律拘束力。三部分的关系:国内立法有规定而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内法的规定;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均有规定的,但二者的规定不同的,优先使用国际公约(国家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国内立法与国际公约均无规定的,客运适用国际惯例。国际:一、国内立法:海商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二、国际条约:仅对条约的缔约国与参加国有约束力三、国际航运惯例四、其他表现形式(一)判例英美法系国家海商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二)海商法学说及法理主张五、我国海商法的形式(简单版)1、国内立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航运管理,船舶管理,海上航行安全,海损事故处理和损害赔偿等行政法规。是我国最主要的海商法渊源。72、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优先适用原则(《海商法》第268条)3、国际航运惯例六、船员的条件(重)1、取得船员资格,能够胜任有关船的航行的职务2、受船舶所有人聘用或雇用3、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在特定的船舶上稳定持续地执行职务。七、保险的标的(1)船舶(2)货物(3)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4)货物预期利润(5)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6)对第三人的责任(7)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八、海洋活动管理体系的构成体系,那几个方面构成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船舶管理、船员管理、水陆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航运市场管理、海事综合执法九、简答题海洋活动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部门哪些。具体职责(重)1、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2、税务部:税务机关是主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级社):负责海洋管理、海港管理和海上救助打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船级社具有公正职能、风险控制职能、知识管理职能84、海关总署:监管进出境、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并承担口岸管理、保税监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海关合作等。5、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6、农业部:主管包括海洋渔业在内的农村与农村经济发展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8、环保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十、海洋活动争议的解决机制有哪些?私人间:和解、协商、诉讼、仲裁私人与政府国家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间:国际法案例一、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包括:承运人:契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托运人:订约托运人,交货托运人二、提单的流转流程*(流程图)三、保险案例1、保险人,被保险人,关系——海上保险法律关系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时候负责做出赔偿或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的人。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自然人或法人。9被保险人:是指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有权请求保险赔偿的人。2、保赔关系(两个组织)船舶保险合同概念: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以船舶为标的而订立的保险协议;保赔保险合同概念:是指船舶所有人与船东互助保障协会之间订立的由入会船舶所有人缴纳会费,由协会承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入会船舶的相关赔偿责任的协议。四、权利、责任主体认定1、船舶碰撞(1)性质:侵权行为(2)责任主体:船舶所有人(存在光船租赁的特殊情况)(3)权利主体:过错方(双方都有过错时,双方互为权利主体)2、海上救助:(由碰撞引起的法律关系)(1)责任主体:被救助方(2)权利主体:救助方3、共同海损(1)权利主体:遭受ca损失的人
本文标题:海商法考试必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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